解 · 戒卷四第八部 · 圓滿之戒共30篇之第25

戒亦圓通門

英文題名:Sīla in the Twenty-Five Gateways of Perfect Penetration

作者: 釋慧鏡
日期:
版本: 1.0
授權: CC BY-NC-SA 4.0
編號: SILA-P25
摘要

前一篇《戒為定基》從《楞嚴經》四種清淨明誨「攝心為戒,因戒生定」一句,論證戒是定的地基;但若戒只是地基,是進定門之前必須先站穩的石階,戒本身——持戒這件事——還算不算一道可以直接證入三摩地的門?本文回到同一部《楞嚴經》的二十五圓通章,見優波離(持戒)、烏芻瑟摩(戒火)、摩訶迦葉(頭陀)三位分屬六識、七大、六塵三族,各自陳說以戒入定的方便,而如來明言此二十五門「實無優劣、前後差別」,故三戒門與耳根、念佛諸門完全等位,皆證真實圓通。由此可說:戒不只是定的地基,戒自身即是一道入定的圓通門。三門更顯出三種以戒入定的動力——持戒攝身轉成攝心之「攝心」、化煩惱為定資之「轉化」、少欲收束直契法性之「收束」。戒不是定門之外的前廳,而是定門本身的一扇門。

一、問題意識:地基,還是門?

前一篇《戒為定基》讀的是《楞嚴經》後段的四種清淨明誨。從如來「攝心為戒,因戒生定,因定發慧」一句,我們清楚看出戒是定的地基、定的前行:先持戒攝心,定才生得起來。1

但這裡留下一個沒有說完的問題。如果戒只是定的「地基」,是進定門之前必須先站穩的一塊石階,那麼戒自己——持戒這一件事本身——究竟算不算一道可以直接證入三摩地(samādhi,即定)的門?地基終究在門外。戒若永遠只是地基,它就永遠不是門。

本文要說明的是:同一部《楞嚴經》,在四種清淨明誨之前,其實早已把這個問題回答過了。

這裡須先澄清一件容易誤會的事。四種清淨明誨在經文的卷六後段,而二十五圓通章在卷五到卷六前段——圓通章其實在四誨之前2所以本文不是「順著卷次往下走、接著讀卷六後面」;恰恰相反,本文是回到同一部經前面的圓通章,看這部經在開列種種入定之門的時候,是不是已經把「持戒」本身列為其中一門。這是同一部經兩處互相印證——後段明說戒是定基,前段早已把戒擺成一道門——不是前後的序列接續。

回到前面,我們便撞見一句綱領性的話。如來總結二十五位聖者各自所陳的修行之後,明白地說:

「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,各說最初成道方便,皆言修習真實圓通,彼等修行,實無優劣、前後差別。」1

「真實圓通」,是這二十五門共同證得的;「實無優劣、前後差別」,是如來親口為這二十五門所下的判語。這一句是本文全部論證的命脈:它使得二十五門裡凡涉及戒的那幾道門,與耳根、念佛等諸門完全等位,沒有高下,也沒有先後。換句話說,戒門不是預備性的、低一階的入口,它和其餘諸門一樣,是有完整入定資格的真實圓通門。本文順著這句經文往下推,要立的論點是:戒不只是 P24 所說的「定之地基」,戒自身即一道可入三摩地的圓通門

二、經典依據:圓通章中的三道戒門

2.1 二十五門的結構與如來的判語

二十五圓通章的體例很整齊:佛問「圓通」(即從哪一門最初契入而證道),二十五位無學的大菩薩與阿羅漢各自起立,陳述自己最初成道所依的那一門,末了都以「斯為第一」收尾。後世註疏把這二十五門依「六塵、五根、六識、七大」四類加以歸納,湊成二十五之數——須說明,這一歸類是後世註疏整理的方便,並非《楞嚴經》經文本身明立的標目。3

關鍵在如來最後的判語:二十五門「皆言修習真實圓通」,而且「實無優劣、前後差別」(見上節引文)。緊接著的偈頌又說:

「歸元性無二,方便有多門。」4

「歸元性無二」——所歸的本性只有一個;「方便有多門」——契入的方便卻有許多道。二十五門就是這「多門」。於是,凡是其中一門,都是平等地通向同一本性的真實之門。本文要追的,是這許多門裡屬於「戒」的那幾道。它們不只一道,而且不聚在一處。

2.2 摩訶迦葉:頭陀作戒的密集行體(六塵·法塵門)

第一道戒門在六塵一族。摩訶迦葉與紫金光比丘尼起立陳說:

「我於往劫,於此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燈……我觀世間六塵變壞,唯以空寂修於滅盡,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猶如彈指。我以空法成阿羅漢,世尊說我頭陀為最。妙法開明,銷滅諸漏。佛問圓通,如我所證,法因為上。」5

迦葉所依的是「頭陀」(dhutaṅga,即少欲知足、抖落貪著的密集修行條目,如著糞掃衣、常乞食、樹下坐等)。「頭陀為最」是經文直陳。頭陀本是一套把戒推到極密的生活律儀——它不是另外加上去的苦行,而是「少欲知足」這條戒被密集到極處的行體。迦葉以這密集的自治,觀六塵的變壞、修於滅盡,從六塵這一族開出法塵的圓通。戒、定、慧的階梯,在他一身上收成一道門。

2.3 優波離:持戒從攝身到攝心(六識·身識門)

第二道戒門在六識一族。優波離起立陳說:

「優波離即從座起,頂禮佛足而白佛言:『我親隨佛踰城出家,親觀如來六年勤苦,親見如來降伏諸魔、制諸外道,解脫世間貪欲諸漏。承佛教戒,如是乃至三千威儀、八萬微細性業、遮業,悉皆清淨。身心寂滅,成阿羅漢。我是如來眾中綱紀,親印我心,持戒修身眾推無上。佛問圓通,我以執身身得自在,次第執心心得通達,然後身心一切通利,斯為第一!』」6

優波離是律藏的承持者,經文稱他「眾中綱紀」、「持戒修身眾推無上」。最值得細看的是他陳述圓通法的那幾句:「我以執身身得自在,次第執心心得通達,然後身心一切通利。」這是一條清楚的次第——先以持戒約束身(執身),身得自在之後,這份約束「次第」轉到心上(執心),心因而通達,最後身心一切通利。這正是前一篇所引「攝心為戒、因戒生定」在一位行者身上的具體落實:持戒(執身)並不停在身的層面,它法爾地轉成心的通達(執心)。戒在這裡不是替別的修法鋪路,戒自己就是從身到心、一路通到底的那道門。

2.4 烏芻瑟摩:化煩惱為定的燃料(七大·火大門)

第三道戒門在七大一族。烏芻瑟摩起立陳說:

「烏芻瑟摩於如來前,合掌頂禮佛之雙足而白佛言;『我常先憶久遠劫前,性多貪欲。有佛出世名曰空王,說多婬人成猛火聚。教我遍觀百骸、四𨈛、諸冷暖氣;神光內凝,化多婬心成智慧火。從是諸佛皆呼召我名為火頭。我以火光三昧力故,成阿羅漢。心發大願,諸佛成道我為力士,親伏魔怨。佛問圓通,我以諦觀身心暖觸無礙流通,諸漏既銷,生大寶焰,登無上覺,斯為第一!』」7

烏芻瑟摩自陳「性多貪欲」,空王佛教他「化多婬心成智慧火」,終至「諸漏既銷,生大寶焰」,以「火光三昧」成阿羅漢。這一段最堪玩味之處在於:戒所要對治的那個煩惱(婬欲),在這裡並不是被單純地「斷掉」、壓下去,而是被「」——化成智慧之火。前一篇所論四種清淨明誨之首即是斷婬,但斷婬誨的義理已由 P24 處理,這裡只取它作背景;8烏芻瑟摩此門所顯的,是戒的另一面:戒所斷的煩惱可以反過來成為定的燃料。而「諸漏既銷」一語,正回扣前一篇所論的三無漏學與「漏」的滲漏意象——戒在此不是壓制,而是轉化。

2.5 普賢:持戒供養的接口

三道戒門之外,普賢一段可作輕微的旁證。普賢菩薩陳說圓通時自言「我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……心聞發明,分別自在,斯為第一」。9普賢行的第一義是「如說修行供養」——依著佛所說的法去修行,本身就是最上的供養;而持戒,正是「如說修行」最樸實的一面。本文於此僅取這一接口,點到為止,不展開普賢的廣大行願(那是《施》卷的主場)。

三、核心論證

3.1 三戒門貫穿三族——是一條線,不是一道門

把上面三位放回二十五門的版圖,會看見一件結構上的事實:三道戒門並不聚在同一處。迦葉在六塵一族(法塵),優波離在六識一族(身識),烏芻瑟摩在七大一族(火大)。換句話說,戒不是二十五門裡的「第幾門」,而是橫貫了六塵、六識、七大幾族的一條線。本文把這個現象稱為「戒一線」:戒不是被收進某一族的一道門,而是穿過諸族、在多處各現一道門的一條貫線。

這個判斷是本文自身的整理(own-it),不是經文的明文。但它有經文的根據:三位聖者各依不同的根、塵、大而入,所依互不相同,所陳卻同是「以持戒、戒火、頭陀為最初方便」。戒能在如此不同的入處各自開門,正說明戒不局限於某一族,而是可以普遍地成為入定之門的一種行。

3.2 三種以戒入定的動力學:攝心、轉化、收束

三道戒門既各依不同的入處,它們以戒入定的「機制」也各不相同。本文把這三種機制分別稱為攝心、轉化、收束——這三個命名同樣是本文的整理,不是經文標目。

其一,攝心,見於優波離。持戒先約束身(執身),這份約束「次第」轉到心上(執心),心因而通達。戒在這裡是把散亂收攝起來的力量——持戒攝身,攝身法爾地轉成攝心,攝心即是入定。這是「因戒生定」最直接的身心案例。

其二,轉化,見於烏芻瑟摩。戒所要斷的煩惱(婬),不被壓制而被「化」成智慧火,終至「諸漏既銷」。戒在這裡不是把煩惱關在門外的柵欄,而是把煩惱本身當作燃料燒成定——戒所對治的,反成了定所憑藉的。這是戒最弔詭、也最有力的一種入定動力:對治即是資具。

其三,收束,見於摩訶迦葉。頭陀是「少欲知足」這條戒被密集到極處的行體。把欲望收束到極密,這份密集本身就開出法塵的圓通——不必另尋一個入定的對象,少欲知足的收束狀態當下即是契入。戒在這裡是一種愈收愈密、密到透出去的力量。

攝心、轉化、收束,三種動力分屬六識、七大、六塵三族,正好與 3.1 所說「戒一線」相印:戒之所以能貫穿諸族,是因為它本就有不只一種入定的動力。

3.3 圓通門中的戒,不是定的前廳

到此可以正面回答第一節留下的問題。地基在門外,前廳也在門內之前;如果戒只是地基或前廳,它再要緊,也仍然不是門。但二十五圓通章告訴我們的不是這個。如來明判二十五門「實無優劣、前後差別」,這一判語使三道戒門與耳根、念佛諸門完全等位:它們是同一層級的真實圓通門,沒有哪一門是「預備性的、要先通過才能進別的門」的。

於是,戒門的入定資格是完整的,不是預備的。持戒、戒火、頭陀,都不是「為了之後好入定而先做的功課」,它們各自當下就是一道入定的門。本文據此立論:戒不是定門之外的前廳,戒是定門本身的一扇門。前一篇說「戒為定基」,是從定回看戒、見戒在定之下托著定;本篇說「戒亦是門」,是從戒這一邊看出去、見戒自己就能通到定裡面去。兩篇不相違,而是同一件事的兩面。

四、學界三鏡與一處空白

近年西方學界對二十五圓通章與《楞嚴經》倫理結構的研究,可借三面鏡子來照見本文論點的位置。

第一面是藝術史的角度。學者 Hui-chi Lo 研究明代畫家吳彬的《二十五圓通冊》,指出這套畫冊把二十五門一一畫成個別、各具身份的聖者,由此證明:二十五門在傳統理解裡本就是各有分別、不可彼此替換的一組門類,而非裝飾性的重複。10這一點本文完全採納——二十五門確實各有別,不是同一件事說二十五遍。但 Lo 的關注止於「這一幅畫的是哪一位聖者」,是身份的辨認;本文要再進一步問:持戒「這一種門」究竟是「何種門」——是入門前的準備,還是入門本身?

第二面是佛教倫理學的角度。學者 Charles Hallisey 主張,佛教倫理拒絕被收攝進單一的大理論,而是「因人而異」的:同一個果,可以有許多條相應於不同根性的路。11這恰好呼應圓通章「各說最初成道方便」一語。本文同意這個「一果多門、因人施教」的判斷。但 Hallisey 的個別性停在「什麼行為才對」這一層;本文要把它推到「契入」這一層——對某些行者,戒並不是入定之前的道德準備,戒本身就是入定的門。

第三面是《楞嚴經》專門研究的角度。學者 Kevin Buckelew 指出,《楞嚴經》把道德的內在真誠當作辨別真偽、防範魔事的關鍵樞紐——在這部經裡,道德是承重的中心,不是裝飾。12本文同意這個樞紐判斷,卻要把它的方向翻轉過來:Buckelew 是從負面、究責的方向讀它(哪裡失了、是誰的咎、什麼是假冒的攀附);本文則從正面、結構的方向讀它——戒(持戒、化婬火、頭陀)不只是防魔的守衛,更是入道的門。同一個樞紐,兩個相反的擺向。

三面鏡子各照見圓通章的一個真實面,卻同留一處空白:沒有人把這三道戒門讀成「構成入定的門體本身」,而都把戒擱在入定之前的道德準備位置上。Lo 見其門類之別、Hallisey 見其因人之異、Buckelew 見其究責之樞紐——卻無人把戒自身讀成入定的一扇門。這正是本文要填的那處空白:戒不是定的前廳,戒是定的一扇門。

五、中道校正

⚠️ 「持戒第一」是傳統稱號,不是本經明文。 優波離常被稱為「持戒第一」,這是十大弟子的傳統稱號。《楞嚴經》此處的經文實作「持戒修身眾推無上」、「眾中綱紀」,並無「持戒第一」或「執身為要」這樣的字面;而「斯為第一」是二十五門共用的收尾語,不是戒門專有的判高下之語。讀此段時須分清:哪些是經文直陳,哪些是後人附加的稱號。6

⚠️ 異體字依底本,不可擅改。 烏芻瑟摩一段,底本作「四𨈛」(非「肢」)、「諸冷暖氣/身心暖觸」(暖,非「煖」)、「多婬」(婬,非「淫」)。本文一律照大正藏底本的原字引用,不作字形上的「訂正」——版本的差異本身也是文獻的一部分。7

❌ 不可把圓通門中的戒讀回「定的前廳」。 這是本篇最要防的誤讀。看到三道戒門,很容易仍舊把它們理解成「先持好戒,之後才好入定」,把戒重新降回入門前的準備位置。但如來的判語「實無優劣、前後差別」已經堵死了這條退路:戒門與諸門等位,是完整的入定門,不是低一階的預備。把戒讀回前廳,等於沒讀到那句判語。

⚠️ 文殊揀耳根是「對機」,不是判二十五門有高下;戒火也不是布施相中的火施。 圓通章末,本經為娑婆世界的根機而揀出耳根一門(「此方真教體,清淨在音聞」)作為此土最相契的門。2但這只是「對機」——對這個世界的眾生最順手——不是說耳根高於其餘諸門;二十五門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」的判語仍然管著。又,本書姊妹篇《二十五圓通中的布施相》曾從「布施」的角度讀過同一卷(將烏芻瑟摩讀為火施、迦葉讀為頭陀施、優波離讀為戒施);13本篇取的是同三位的「戒」面,與彼篇的「施」面各取一角,不相重複,讀者勿把兩篇的框架混為一談。

六、結論

精要重述。 前一篇從《楞嚴經》後段四種清淨明誨立「戒為定基」;本篇回到同經前面的二十五圓通章,見優波離、烏芻瑟摩、摩訶迦葉三位分屬六識、七大、六塵,各證真實圓通,而如來明判此二十五門「實無優劣、前後差別」。由此戒門與諸門等位,有完整的入定資格。所以:戒不只是定的地基,戒自身即一道入定的圓通門。

修行指引。 這對持戒者是一個解放。不必等到戒「修圓滿」了才有資格談入定——持戒攝心,當下就是入定之行(優波離的攝心);正在對治的煩惱,可以是定的燃料而不只是障礙(烏芻瑟摩的轉化);把欲望收束到少欲知足的密處,這份收束本身即是契入(迦葉的收束)。戒與定不是先後兩段路,而是同一道門的裡外兩面。在六行門的整體裡,戒門與定門之間本無一道須跨越的鴻溝——這正是戒能直接通到定裡去的緣故。

開放問題。 但這裡又生出一個新問題,留給下一篇。既然戒可以是入定之門,那麼「行門之戒」(順著修行而開展、引人向道的戒)與「限禁之戒」(以遮止、不可為什麼為形態的戒)究竟有何不同?《法華經·安樂行品》正以「行處、親近處」處理這個分際。下一篇將從「圓通門中之戒」過渡到這一辨。本篇到此為止——只把門推到這一步,門裡的定境、以及全卷的總收束,都還不是現在要說的。


腳注


參考文獻

一、佛教原典 Primary Buddhist Sources

  • 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卷五、卷六,般剌密帝譯、房融筆受,《大正藏》第19冊,No. T19n0945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Śūraṅgama-sūtra (Chinese)T19, No. 945傳般剌蜜帝 (唐,705 CE) — 自清代起真偽爭議甚廣「都攝六根、淨念相繼」八字之經典出處,本卷 P12 所專論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
  • 《大方廣佛華嚴經·普賢行願品》,《大正藏》第10冊,No. T10n0293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四十華嚴)Gaṇḍavyūha (40-fascicle, including the Ten Vows)T10, No. 293般若 (唐,798 CE)結卷即普賢十大願章,本卷第七部之經典所依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(普賢行願出處)。

二、現代學術著作 Modern Scholarship

  • Lo, Hui-chi. "Shifting Identities in Wu Bin's Album of the Twenty-Five Dharma-Gates of Perfect Wisdom." Archives of Asian Art 66, no. 1 (2016): 107–151.
  • Hallisey, Charles. "Ethical Particularism in Theravāda Buddhism." Journal of Buddhist Ethics 3 (1996): 32–43.
  • Buckelew, Kevin. "Possessing Enlightenment." Numen 70, no. 4 (2023): 337–368.

三、經論索引 Sūtra & Śāstra Index

簡稱全名大正藏編號譯者
楞嚴經大佛頂首楞嚴經T19n0945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Śūraṅgama-sūtra (Chinese)T19, No. 945傳般剌蜜帝 (唐,705 CE) — 自清代起真偽爭議甚廣「都攝六根、淨念相繼」八字之經典出處,本卷 P12 所專論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般剌密帝譯·房融筆受
普賢行願品大方廣佛華嚴經·普賢行願品T10n0293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四十華嚴)Gaṇḍavyūha (40-fascicle, including the Ten Vows)T10, No. 293般若 (唐,798 CE)結卷即普賢十大願章,本卷第七部之經典所依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般若譯

四、系列交叉引用 Cross-Reference Index

  • 承前:SILA-P24《戒為定基》(Part VIII #1,四種清淨明誨=戒為定基)。
  • 旁涉:DĀNA-P19《二十五圓通中的布施相》(同卷施角,戒火≠火施,cite-by-ref)。
  • 遞後:SILA-P26《法華安樂行品》(行門之戒 vs 限禁之戒)。

作者 Author: 釋慧鏡 (Shi Huijing) 授權 License: CC BY-NC-SA 4.0 典據 Canonical source: CBETA 電子佛典集成(大正藏 T19n0945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Śūraṅgama-sūtra (Chinese)T19, No. 945傳般剌蜜帝 (唐,705 CE) — 自清代起真偽爭議甚廣「都攝六根、淨念相繼」八字之經典出處,本卷 P12 所專論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Repository: github.com/pointing-at-the-moon/six-practice-gates

Footnotes

  1. 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卷六,「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,各說最初成道方便,皆言修習真實圓通,彼等修行,實無優劣、前後差別」,《大正藏》第19冊,No. T19n0945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Śūraṅgama-sūtra (Chinese)T19, No. 945傳般剌蜜帝 (唐,705 CE) — 自清代起真偽爭議甚廣「都攝六根、淨念相繼」八字之經典出處,本卷 P12 所專論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頁0130上。四種清淨明誨「攝心為戒,因戒生定,因定發慧」見同經卷六 頁0131下,已於本系列前篇《戒為定基》(SILA-P24) 論之。 2

  2. 卷次事實:二十五圓通章在卷五至卷六前段(圓通章結於「反聞聞自性……一路涅槃門」,《大正藏》第19冊,No. T19n0945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Śūraṅgama-sūtra (Chinese)T19, No. 945傳般剌蜜帝 (唐,705 CE) — 自清代起真偽爭議甚廣「都攝六根、淨念相繼」八字之經典出處,本卷 P12 所專論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頁0131中),而四種清淨明誨在卷六後段 頁0131下——圓通章在四誨之前。文殊為娑婆對機揀耳根,「此方真教體,清淨在音聞」見同經卷六 頁0130下。 2

  3. 二十五門依「六塵、五根、六識、七大」歸納成二十五之數,乃後世註疏(如子璿《首楞嚴義疏注經》等)整理的方便標目,非《楞嚴經》經文本身明立的類目。本文引此分類僅為敘述方便,不據未經眼校的註疏行號立論。

  4. 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卷六,「歸元性無二,方便有多門」(次句作「聖性無不通,順逆皆方便」),《大正藏》第19冊,No. T19n0945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Śūraṅgama-sūtra (Chinese)T19, No. 945傳般剌蜜帝 (唐,705 CE) — 自清代起真偽爭議甚廣「都攝六根、淨念相繼」八字之經典出處,本卷 P12 所專論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頁0130上。

  5. 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卷五,摩訶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章,《大正藏》第19冊,No. T19n0945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Śūraṅgama-sūtra (Chinese)T19, No. 945傳般剌蜜帝 (唐,705 CE) — 自清代起真偽爭議甚廣「都攝六根、淨念相繼」八字之經典出處,本卷 P12 所專論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頁0126上。

  6. 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卷五,優波離章,《大正藏》第19冊,No. T19n0945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Śūraṅgama-sūtra (Chinese)T19, No. 945傳般剌蜜帝 (唐,705 CE) — 自清代起真偽爭議甚廣「都攝六根、淨念相繼」八字之經典出處,本卷 P12 所專論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頁0127上。按:「眾推無上」底本【大】作此,【明】本作「為上」。「持戒第一」係十大弟子的傳統稱號,非本經此處之明文;本經作「持戒修身眾推無上」、「眾中綱紀」。 2

  7. 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卷五,烏芻瑟摩章,《大正藏》第19冊,No. T19n0945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Śūraṅgama-sūtra (Chinese)T19, No. 945傳般剌蜜帝 (唐,705 CE) — 自清代起真偽爭議甚廣「都攝六根、淨念相繼」八字之經典出處,本卷 P12 所專論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頁0127上–中。引文依底本原字:「四𨈛」(非「肢」,明本作「肢」)、「暖」(非「煖」,宋本作「煖」)、「婬」(非「淫」)。 2

  8. 四種清淨明誨之首為斷婬誨,其義理已於前篇《戒為定基》(SILA-P24) 處理;本篇僅取作烏芻瑟摩「化多婬心成智慧火」的背景,不重論四誨。

  9. 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卷五,普賢菩薩章,《大正藏》第19冊,No. T19n0945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Śūraṅgama-sūtra (Chinese)T19, No. 945傳般剌蜜帝 (唐,705 CE) — 自清代起真偽爭議甚廣「都攝六根、淨念相繼」八字之經典出處,本卷 P12 所專論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頁0126下。「如說修行供養」為普賢行之首,見《大方廣佛華嚴經·普賢行願品》,此處僅取作持戒供養之接口,不展廣修供養之全義。

  10. Hui-chi Lo, "Shifting Identities in Wu Bin's Album of the Twenty-Five Dharma-Gates of Perfect Wisdom," Archives of Asian Art 66, no. 1 (2016): 107–151.

  11. Charles Hallisey, "Ethical Particularism in Theravāda Buddhism," Journal of Buddhist Ethics 3 (1996): 32–43.

  12. Kevin Buckelew, "Possessing Enlightenment," Numen 70, no. 4 (2023): 337–368.

  13. 釋慧鏡《二十五圓通中的布施相》(DĀNA-P19) 曾從「布施」角度讀同一卷(烏芻瑟摩=火施、摩訶迦葉=頭陀施、優波離=戒施一句)。本篇取同三位之「戒」面,與彼篇之「施」面各取一角,不相重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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