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戒為師
英文題名:The Precept as Teacher
本卷二十九篇,從巴利律的能力結構,一路走到禪門的無相之持,把「戒是什麼」這一問題反覆磨亮。封卷之問卻不在「是什麼」,而在「往哪裡落」:義理既備,持戒最終落在何處?本文的答覆是——不落在「懂」(見、慧),而落在「日日做」(行)。這正是「六行門」中「行」字的本義。前二十九篇所立的一切——思/受/防非三軸、受隨二戒、戒體種子、無相之持、圓戒四面——在此收攝為一件可日日重演的「日用之藝」。其經典樞紐取自佛陀涅槃前的最後教誡:師滅之後、佛不住世之時,戒自身代行師職,作修行人日用的老師(以戒為師)。日用之戒自然向定敞開——「依因此戒,得生諸禪定」——但戒為定基的承重機制本卷已於前文立定,封卷只把這塊接口磚作最後一砌,並把方向指向《定》卷,不再重論。本文為收束之作,承前兩篇「診斷而不開藥」的分寸,於此轉為「收束而不立新法」:除單一新引的經錨外,一切回指前篇,不另起爐灶。
一、問題意識:義理既備,往哪裡落?
本卷至此已歷二十九篇。從巴利律裡 sīla(戒)作為一種「支」而非禁令清單的能力結構,到部派律藏三系並陳的受戒與隨行;從菩薩戒的受之為門,到圓教戒體深探至阿賴耶識中的善種子;再到般若無相一系所立「盡行而不取相」的無相之持——「戒是什麼」這一問,已被從多個側面反覆磨亮。讀到這裡的讀者,手上已握有一套相當完整的戒學義理。
正因如此,封卷反而不能再以「多答一問」為務。一卷書若到末篇仍在添磚加瓦,便等於默認戒學的歸宿是知識的累積;而這恰恰是本卷前文點名要防的歧路。前一篇收束於一處未竟之地:當代把持戒的「思」一節抽走、只留下「語」與「行」的外殼——無論是把戒化約為心理技術,還是把規範交給不具意業的機器去執行——那麼戒的意業根(思)一旦缺席,所餘者已非戒。1那一篇診斷了缺口,卻刻意不開藥方。封卷之問正接於此:缺口既已指明,義理既已備足,持戒最終究竟落在何處?
這個問題不能再以「再立一條義理」來答,因為本卷的義理已經足夠多;多到一個程度,反而生出本卷前文早已點名的兩種失落之相——把戒誤當成一套可以「懂通」便算數的規則系統,或把戒抬高為一套只在思辨層運轉的倫理理論。2兩者表面相反,骨子裡卻同病:都把戒留在「懂」的層面打轉,遲遲不肯落到「做」。讀了三十篇而仍只是「懂得很多」,未必比一字不識而日日守持的人更近於戒——這句話聽來逆耳,卻正是封卷不得不說的話。
所以封卷的答覆是樸素的:戒的全部義理,最終不落在「懂」(見、慧),而落在「日日做」(行)。「六行門」之所以名為「行門」而非「見門」,正在於此——六門所收皆是可以日日去做的事,而非可以日日去想的理。見與慧自有其門(本系另有專卷處理「見」一面),而戒既列「行門」第四,它的義理終點,也只能是一件日日可做、日日須做的事。義理在此不是被廢棄,而是被收束:它存在的全部意義,是為了讓「日日做」做得如法、做得不偏。
本文即循此一線,把前二十九篇收攝為一件「日用之藝」。「日用之藝」一詞為本文自鑄之分析語,借自西方「哲學作為生活方式」一系對 askesis(日日修治之功課)的討論而立其對照,並非經文本有之詞;下文凡用此語,皆指本文讀出的這一層義,特此標明。3而封卷既為收束,便守一條與前兩篇同源的分寸:前兩篇「診斷而不開藥」,本篇則「收束而不立新法」。除一條新引的經錨外,下文一切義理皆回指前篇,不再重論、不另起爐灶,更不寫成一冊「如何日日持戒」的操作手冊——本卷自始至終是描述性、學術性的,封卷亦然。
二、經典依據:以戒為師
封卷的經典樞紐,取自一部本卷前文未曾動用的經——《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》,俗稱《佛遺教經》。4選這部經作封卷之錨,並非偶然:它是佛陀涅槃前的最後教誡,其境脈正是封卷之問的境脈——老師即將不住世,弟子此後如何日日修行?一卷書講戒講到末篇,所面對的問題,與一位老師臨終所面對的問題,竟是同一個。經文的答覆是:
汝等比丘,於我滅後,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,如闇遇明、貧人得寶。當知此則是汝大師,若我住世無異此也。5
波羅提木叉(戒本、別解脫戒)在此被立為「汝大師」——你的老師。其語境鎖得極緊:「於我滅後」。佛在世時,弟子以佛為師;佛滅之後、佛不住世之時,戒自身代行師職,作修行人日用的老師。經文連用兩喻狀其分量:如人在暗處忽遇明燈,如貧人忽得珍寶——這兩喻所狀的,不是一套需要鑽研的高深義理,而是一件當下可用、日日可倚的東西。明燈是用來走路的,珍寶是用來活命的;戒之為師,也正是這樣一件日日可倚以進止的活物。這便是本文取為樞紐的「以戒為師」。
須先防一種誤讀。「以戒為師」絕非廢師、反師承之意。經文所說的,是師滅之後戒所承擔的那一份日用功能——當可以面對面請益的人師不在了,戒本身仍能日日指示去取、規約進止,如暗中遇明、如貧得寶。它補上的是師滅後的空缺,而非否定師資傳承本身。本文取「以戒為師」為封卷樞紐,取的正是這一層:戒之所以能作日用之師,在於它日日可被持守、日日在現行中重演——這恰是「日用」二字的著落處。一位人師之所以是師,在於他能日日指點;戒之所以能在師後代行師職,也正在於它能日日指點。師職不在於人格,而在於那份「日日可倚以進止」的功能;戒恰好具備這份功能,所以它能在師滅之後,把師職接續下去。6
此經另有一句,自然地把戒接向定:「依因此戒,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」,又謂戒為「第一安隱功德之所住處」。7戒生定、定生慧的這一道次第,以及戒作為定之承重基的機制,本卷已於前文立定,8此處只作收束之回響,不重論其承重界面——後詳第六章。經中復有一喻收束身心之制:「縱此心者喪人善事,制之一處無事不辦」,9此句留至封卷之末,作指向《定》卷的方向標。
三、核心論證:戒之日用
本章為封卷之主場,分三節:其一,把前二十九篇收攝為一件「日用之藝」;其二,總攝三經所顯的圓戒之全;其三,收前篇所遺的「日用分工」一節,使兩種失落之相在日用中得解。三節皆為收攝,回指前篇,不重述各篇已立之論。
(一)戒作為可日日重演的日用之藝
把本卷義理排開,會看見它們其實不是並列的幾套學說,而是同一件事的不同切面,而那件事是可以日日去做的。封卷之所以能把二十九篇收成一句話,憑的正是這一點:它們本就指向同一處落腳。
戒首先有「思—受—防非」三軸:戒的根在意業之思,戒須經受而成,戒在現行中防非止惡。10這三軸不是三段理論,而是日用中同時運轉的三個面——每一次如法的進止,都是思在發動、受所立的戒體在現行、防非在當下生效。三者不分先後,亦不可缺一:缺了思,戒便成無心的外殼;缺了受,戒便無體可依;缺了防非,戒便落不到當下的去取。日用之中,三軸是一齊動的。
其次有受、隨二戒之分:戒須先受得,而後在日日的行持中隨順守護。11受是一次性的奠基,隨則是日復一日的重演。這一分判對「日用」二字至為要緊——它告訴我們,戒不是受戒當天一勞永逸便了之事;受得只是開端,真正的戒住在那個「隨」字裡,住在受後每一日的守護中。一個人受過戒而從不隨持,與從未受戒幾乎無別;「日用」二字的全部重量,正壓在這個「隨」字上。
再次有戒體之本體——道宣圓教判戒體之究竟為阿賴耶識中的善種子,本卷並以成熟唯識的種子、熏習、末那、轉依之說,讀出此一戒種的深層形貌與究竟指向。12戒體既是一顆受戒當下熏起、此後恆存的善種子,那麼「持戒」在本體層的意義,便不是守住一條外在的規條,而是日日讓這顆種子在現行中重新熏發。種子若久不現行,便如田中之穀久不耕種——種性雖在,勢用日微。日日的隨持,正是日日的熏發;本體層的「日用」,就是讓戒種日日不離現行。這也回答了一個常被忽略的問題:為何戒須日日持、而不能持一次便算?因為戒體是活的種子,不是死的契約——契約簽過便永久有效,種子卻須年年下田。
最後,也最關鍵的,是般若一系所立的無相之持:盡行而不取相。13戒須日日盡力去行,卻不在行的當下執取「我在持戒」「我已清淨」之相。這一層使「日用之藝」不致墮為兩種變質:一是墮為機械的重複——日日做而心不在,戒便成了空轉的儀式;二是墮為自得的積功——日日做而暗暗記功,戒便成了我慢的溫床。無相之持兩面俱遮:它要你日日盡行(遮第一種懈怠),又要你行而不住相(遮第二種我慢)。日用之戒既是日日盡行,又是行而不住,這兩者並非相礙,而是同一持守的表裡——盡行是它的「日用」面,不取相是它的「藝」面(藝者,熟極而忘其為藝,做而不覺其做)。
把這四面合起來看:戒是一件以意業為根(思)、經受而立(受)、在現行中防非(防非)、日日隨順重演(隨)、本體為待日日熏發之善種子(戒體)、而又行而不取相(無相)的事。它不是一條可以「懂通」便了的義理,而是一件須日日重新去做、且日日可以重新去做的藝。前二十九篇看似各說一事,收攏起來卻是在描述同一件日用之藝的不同側面:有的篇章在說它的根(思),有的在說它的成立(受、戒體),有的在說它的守護(隨、防非),有的在說它的火候(無相)。這便是本文所謂「戒之日用」:戒的義理終點,是一件日用之藝,而非一套知識。
(二)三經圓戒總攝:基、門、態、階
本卷 Part VIII 以三部大經顯戒之全。封卷在此只作一語之總攝,四面合看,不逐經重述——三經各自的細論,本卷前文已分別承擔。14
其一,楞嚴顯戒之「基」與「門」。戒既是定的承重基——四清淨明誨為三昧前行之地基;戒又自為二十五圓通中與餘門等位的一門——持戒本身即是可直入的圓通之路,非僅為他門作預備。一物而兼基、門兩義:作基時它甘為他法之下,作門時它自成直入之道。其二,法華顯戒之「態」。此門中的戒是「行門之戒」:其統攝的動詞是「當安住」而非「當遠離」——戒不止於消極的離惡,更是積極的順修向道,連禁制一面也由內裡翻出為行。其三,華嚴顯戒之「階」。戒在菩薩道中有「分位」:它雖在離垢地(第二地)格外增上,卻遍在十地,隨修行者的力量與分位而深淺不同——戒不是一受即定額的死量,而是隨地深化的活量。
四面合為一語:圓戒者,戒既為定之基、又自為圓通之門(楞嚴),其態為順修向道之行門之戒(法華),其深為隨地深化之分位之戒(華嚴)。這正與「日用之藝」相印:基與門說它可作日日的入手處——既可作他法之基而日日守,亦可自為一門而日日入;行門之態說它是順修而非僅止離惡——日用之做是向前的行,不只是向後的避;分位之階說它隨日日之行而深化——今日之戒與十年後之戒,量同而深不同,深的那一分,正是日日之行掙來的。圓戒之全,落在日用,便是一件隨做隨深、可日日重新入手的藝。
(三)日用分工:兩種失落之相在日用中得解
本卷前文診斷過持戒的兩種失落之相,並把其「解」明文留待封卷。15今於此收。
兩種失落之相,根子都在把戒從它的活架構中抽出、留作死物——或執取戒相為究竟(把規約本身當成了道,是為戒禁取之病),或抽掉戒的意業根、只留外殼。其解不在再立一條新義,而在把前述「思—受—戒體」的活架構日日活轉起來——這便是「日用分工」:日用之中,思在發動意業之根,受所立的戒體在現行中重演,防非在當下校準去取,三者各司其職、日日協作。當戒被如此日日活轉,它就不會凝固為一個可供執取的死相(戒禁取之病無從附著——因為戒在日日的活轉中,根本來不及凝成一個可執之相),也不會被抽成一具無思的空殼(意業根始終在場——因為思日日在發動,外殼從不曾與根分離)。
這裡可以看出封卷的一個樸素結論:兩種失落之相的真正解藥,不是更多的義理,而是把已有的架構放回日用。義理之所以會失落,往往不是因為義理不足,而是因為義理被擱在「懂」的層面、未曾放回「做」的層面去活轉。一旦放回日用,思、受、戒體、防非各歸其位、日日協作,失落之相便無處附著。這正是「收束而不立新法」一語的實義:封卷所能做的,不是再給讀者一套新工具,而是請讀者把手上已有的工具,日日拿起來用。
四、跨學科會通:三種「實踐即生活」的進路與其所缺
把「戒之日用」放到當代學界的對照中看,會發現有三種相鄰的進路同樣強調「實踐即生活」,卻各缺一面,從而映出本文所讀之戒的獨特之處。以下三家皆為封卷新引,各取一面,從略。
其一,哈道(Pierre Hadot)論古代哲學為一種「生活方式」。16他指出古代哲學的核心不在腦中的理論體系,而在日日操演的修治功課,藉之使學說化為被轉化的生活——學說若只停在文本與辯論裡,便還不是哲學;要日日把它操演成生活,才算數。這正與「日用之藝」的旨趣相通:義理須化為日日之做,方為真實,否則便落入本文第一章所斥的「只懂不做」。然其所論的修治,是自主哲人對自身的自我療法——是哲人自己為自己設計、自己施於自己的功課;它沒有「師滅之後、戒自代師」這一範疇。日用之戒不是哲人自主設計的功課,而是一份受得之戒在師後的恆常重演——其師職屬於戒,不屬於行者自身的自主籌劃。哈道的修治,主詞始終是哲人自己;本文的日用之戒,主詞卻是那份「代師」的戒。此一「以戒為師」之維,哈道之框架登錄不了。
其二,麥丹尼(Justin McDaniel)論現代佛教研究應轉向「日用的佛教」。17他主張把研究對象從教義與正典,轉向人們實際日日所行的實踐——不要只讀經論裡「應當如何」,要去看信眾實際「日日如何」。這與本文「義理終落於日日做」的方向一致:兩者都把重心從文本移向日用。然其「日用佛教」是一種民族誌的描述,刻意懸置規範與解脫的評價,只記錄人們實際如何做,不問這樣做是否如法、是否近道;它不把戒獨立出來、視為一門有內在修治邏輯的藝。本文讀日用之戒,是讀它為一門承載規範、且向定敞開的自我修治之藝——它有對錯(如法與否)、有方向(向定向慧),而非田野所見諸實踐中的一個價值中立的描述項。麥丹尼看見了「日用」,卻把「藝」所內含的規範與方向懸置了。
其三,馬穆(Saba Mahmood)論倫理形成為一種身體化、重複、規訓的實踐。18她指出德性不是先有內在、再外顯於行,而是反過來——外在的反覆奉行本身,即是內在德性的生成處。這與本文所說「日用之做即修治本身」相呼應,也與「無相之持」中行而不住的一面隱隱相通:在她與本文看來,做本身就是修,不是修的表達。然其框架是「慣習化加傳統權威」的雙模型——德性由身體的反覆習成,方向由傳統的權威給定。這個模型缺少本卷無相一系帶入的空之維:日用之戒既盡行又不取相,這「既盡行、又不取相」的雙重,其慣習—權威模型無法同時登錄。它能說明反覆奉行如何塑成德性(盡行的一面它有),卻說不出「盡行而不執行相」如何可能(不取相的一面它無)——在純粹的慣習—權威模型裡,做得愈久,「我是個守規矩的人」之相只會愈深,而無相之持要的恰恰相反:做得愈純熟,愈不留「我在做」之痕。
三家各近一步,又各缺一面。把鏡頭拉開來看,學界對戒的處理,大體不出兩種讀法:或讀戒為一套規則系統(律藏研究的進路——戒是條文,問的是條文的源流與效力),或讀戒為一套倫理理論(德性之辯的進路——戒是道德主張,問的是它在倫理學上的位置)。即便是上述轉向「實踐即生活」的這三家,所給的也分別是自主哲人的自我療法(哈道)、民族誌的實踐清單(麥丹尼)、或傳統權威下的身體慣習(馬穆)。把這些進路並排起來,會發現一個共同的空缺:無人把戒讀為這樣一件事——師滅之後受持、日日重演、以戒為師、且既盡行又不取相的日用之藝。規則系統的讀法給了戒「條文性」卻丟了「日用性」;倫理理論的讀法給了戒「規範性」卻丟了「可日日做性」;實踐即生活的三家給了戒「日用性」卻分別丟了「以戒為師」「內在修治邏輯」與「無相」。本文所讀之戒,恰是把這幾面合於一身的那件事。這一讀法所佔的位置,正是本卷封卷所要指明的空處。
五、中道校正
封卷易生數種偏差,於此逐一校正。
❌ 把「日用之藝」誤當經文本有之術語。 「日用之藝」「日用之戒」皆本文自鑄之分析語,借西方 askesis 一系之討論立其對照而已(首章已標)。經文說的是「以戒為師」「依因此戒得生諸禪定」,並未說「戒是一門藝」。本文讀出的這一層,須與經文直陳者分判清楚:經文直陳者直引,本文讀出者必以「本文認為」「本文讀為」之語式標明,二者不得相混。
❌ 把「以戒為師」誤讀為廢師、反師承。 經文鎖死「於我滅後」之境脈:戒所代行的,是師滅之後的日用師職,而非取消師資傳承。在師可請益時以師為師,師滅之後以戒為師——二者是同一道修行在不同境脈下的承擔,非彼此排斥。本文絕無暗示修行人可廢師自專之意;恰恰相反,「以戒為師」之所以可貴,正因師之難遇、師之不常在,而戒可日日相隨。
❌ 把「戒之日用」誤讀為一冊持戒操作手冊。 本文承前兩篇「診斷而不開藥」的分寸,於封卷轉為「收束而不立新法」。本文不開列「如何日日持戒」的步驟,不立任何規範性的持戒程序——那既越出本卷自始的描述性範限,也違封卷之天職。封卷的工作是把已立的架構放回日用,而非另立新法;指出「戒落在日日做」是一回事,規定「你該如何日日做」則是另一回事,本文只做前者。
⚠️ 戒生定一節,只作回響,不作收束。 《遺教經》自帶「依因此戒,得生諸禪定」一句,極易誘人在封卷重論戒為定基的承重機制。但此一機制本卷前文已立定,封卷於此只作收束之回響,把方向指向《定》卷,不重新論證其承重界面。詳見下章。
六、結論:封卷與向定之敞開
本卷三十篇至此封筆。
回望全程:從巴利律的能力結構,到部派律藏三系的受與隨;從菩薩戒的受之為門,到圓教戒體之為阿賴耶善種;從戒香的薰發,到無相之持的盡行不取相;再到當代診斷下意業根缺席之憂——這一路所立的一切,封卷將之收攝為一句話:戒的義理終點,不在「懂」,而在「日日做」。前二十九篇所立者,收為一件可日日重演、以戒為師、既盡行又不取相的日用之藝。師滅之後、佛不住世之時,戒自身代行師職,作修行人日用的老師——以戒為師。這便是「六行門」中「行」字落在戒門上的本義:戒之為「行門」,不在它講了多少道理,而在它最終要人日日去做、且日日可做。
戒既為第四門,它在六門序列中的位置也由此而定:戒上承懺門所清之新戒體(淨業既除,始能如法受新戒),下向定門敞開。19這一序位,封卷一語點到為止,不展開其餘諸門。
而日用之戒,自然向定敞開。《遺教經》謂「依因此戒,得生諸禪定」,又以一喻收束身心之制:「縱此心者喪人善事,制之一處無事不辦」。20戒之日用,日日把散亂的身心收攝向一處;這「制之一處」的功夫做熟了,門檻的那一邊,便是定。戒為定基的承重機制,本卷前文已立——封卷只把這塊接口磚作最後一砌,把方向指向《定》卷,至於門檻那一邊如何「制之一處而無事不辦」,則非本卷所應預支。21
封卷至此。戒的義理已盡,剩下的,是日日去做——而那,已是「制之一處」的功夫,屬於下一道門。
作者 Author: 釋慧鏡 (Shi Huijing) 授權 License: CC BY-NC-SA 4.0 典據 Canonical source: CBETA 電子佛典集成(大正藏 T0389) Repository: github.com/pointing-at-the-moon/six-practice-gates
CBETA 校對:本篇所引漢譯佛典——《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》(T0389,俗稱《佛遺教經》;以戒為師、依戒生定慧、制心一處之教誡)——引文均經 CBETA 電子佛典集成(2024 年校勘版)校對。
Footnot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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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業根(思)缺席則所餘非戒、以及意業—言語關節之分析,見本卷 P29《去思留言》。本文於此回指其結論,不重述其論證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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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戒之兩種失落之相(執戒相為究竟之「戒禁取」病,與抽去意業根之空殼化)的診斷,見本卷 P28。本文於此回指其病名與診斷,不重述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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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日用之藝」(借西方 askesis 一系「哲學作為生活方式」之討論立其對照)為本文自鑄之分析語,非經文本有。詳第四章哈道一節之對照。本文凡用「日用之藝」「日用之戒」,皆指本文所讀出之義,不上溯為經文術語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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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》(俗稱《佛遺教經》),姚秦·鳩摩羅什譯,《大正藏》第12冊,No. T0389。此經本卷前文未曾引用,於封卷為新引之經錨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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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12n0389T12n0389T12, No. 38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《大正藏》第12冊,頁1110中21(p.1110c21)。引文依大正底本作「當知此則是汝大師」,「汝大師」原文如此,不補「等」字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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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以戒為師」之境脈鎖定於「師滅之後」戒所代行之日用師職,非否定師資傳承。此一界限為本文讀法之分寸,特標明之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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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12n0389T12n0389T12, No. 38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《大正藏》第12冊,頁1111上03–07(p.1111a03–07)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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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為定基之承重機制(以楞嚴四清淨明誨、《中阿含·何義經》、增支部十一支為據之承重界面論)已於本卷 P24 立定。本文於此回指,不重論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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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12n0389T12n0389T12, No. 38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《大正藏》第12冊,頁1111上20(p.1111a20)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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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之「思—受—防非」三軸,見本卷 P01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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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、隨二戒之分,見本卷 P17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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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體之為阿賴耶識中善種子(道宣圓教判),見本卷 P16;以成熟唯識之種子六義、熏習、末那、轉依讀入戒種之深層形貌與究竟指向(本卷明標為建構性綜合,非謂道宣依《成唯識論》立戒體),見本卷 P18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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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相之持(盡行而不取相),見本卷 P21–P23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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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經圓戒之分論——楞嚴戒為定基見 P24、戒自為圓通門見 P25;法華行門之戒見 P26;華嚴分位之戒見 P27。本章只作四面之總攝,各經細論回指上述各篇,不重述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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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種失落之相之診斷見本卷 P28,其「解」(日用分工)明文留待封卷收束。本節即收此一遺項;所用「思/受/防非」三軸回指 P01、受回指 P15、戒體回指 P16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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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ierre Hadot, Philosophy as a Way of Life: Spiritual Exercises from Socrates to Foucault, ed. Arnold I. Davidson, trans. Michael Chase(Oxford: Blackwell, 1995)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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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stin Thomas McDaniel, The Lovelorn Ghost and the Magical Monk: Practicing Buddhism in Modern Thailand(New York: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, 2011)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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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ba Mahmood, Politics of Piety: The Islamic Revival and the Feminist Subject(Princeton: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, 2005)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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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行門序列為念、施、懺、戒、定、願。戒上承懺門所清之新戒體(業障之淨化詳見懺門),下向定門敞開。封卷於此只點戒之序位,不展開其餘諸門;姊妹之《定》卷平行起草,本卷不交叉徵引其篇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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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見 T12n0389T12n0389T12, No. 38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頁1111上03(p.1111a03,戒生諸禪定句,機制回指 P24)與頁1111上20(p.1111a20,「制之一處」句)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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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為定基之承重機制已於 P24 立定(P24 自言「只開承接,不作收束」);封卷接此,把接口磚作最後一砌並指向《定》卷,方向性收束(direction-only),不預支《定》卷內容、不交叉徵引其篇號。 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