差一而立
SAMBODHI-P01 · v1.0 · 2026-06
等覺位何以以「尚餘一無始無明」與「一生補處之留」為相
Defined by a Single Remainder: Equal-Awakening as the One Nescience Unsevered and the Birth Deliberately Kept
一、問題意識
菩薩五十二位,自十信而十住、十行、十迴向,歷十地而至於頂。十地滿心,法雲既布,再上一階——按通途的階位想像——就該是「佛」了。可是經論在十地與佛之間,還安立了一個位:等覺。問題立刻浮現:既然十地已滿、再上即佛,這個夾在中間的等覺,到底「多」出了什麼,才值得單立一位?
一個幾乎不假思索的回答是:等覺比十地「更高」。它是功德更圓、神通更廣、智慧更深、覺受更近於佛的一個高位——彷彿十地是九十九分,等覺是九十九點九分,佛是一百分。在這個圖像裡,等覺之相,是「加」出來的:再加一分功德、再添一層證境,逼近滿分而未滿。
本文的論點與此正面相對:**等覺之為位,不以「更得其多」為相,而以「尚餘其一」為相。**經論界定等覺,著眼處從來不是它比十地多攢了什麼,而是它離佛還差著什麼——而那「差」,恰恰只差一分:一分無明未斷、一生果報未盡、一個本可取而為成佛故不取的「證」。等覺不是「九十九點九分」的高位,而是「就差最後一分」的臨界位。它整個地由那「尚餘的一」所定義。
這個分判不是修辭遊戲,它關乎我們如何理解整條菩薩道的收尾。若以「加」看等覺,則道之終點是一條無盡累積的漸近線,佛果像一個永遠多添一分卻終不觸及的極限。若以「差一」看等覺,則道之終點是一道明確的、可一舉跨越的門檻:那「尚餘的一」不是無限可分的零頭,而是一個確指的、最後的、待斷的對象。本軸前兩分區已立下兩種量法——聲聞道以「斷結」(減法)量果,佛菩提道以「積資糧」(加法)量位;到了等覺妙覺這收尾的第三分區,量法既非單純的減、也非單純的加,而是「最後之餘與其消融」。本篇處理前半:那「最後之餘」是什麼、何以等覺整個地由它界定。下篇(金剛喻定)處理後半:那「餘」如何於一剎那中消去。
本文所據,是三系經論對等覺的正面安立: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的四十二賢聖名門與六性,《大智度論》的一生補處義,《仁王般若經》的金剛—薩婆若之判。須先言明一事:「等覺是第五十一位」「五十二位」這類整數位次,並非上述經典的字面——《瓔珞》自有「四十二賢聖」與「六性」的框架,「五十一/五十二」是後世(如圭峰、天台攝十信入位)系統化的判攝數,本文用「五十二位」僅為今日讀者熟知的方便指稱,凡涉及義理判斷處,一律回到經典自身的語言(詳第五節中道校正)。
論證分三步走。第二節呈經典依據,看三系經論如何正面以「一生補處/無垢地/金剛智知終不知始」安立等覺。第三節是核心論證,分三層說明等覺何以是「差一」之位——位次面(等覺之名即「等而未妙」)、所行面(一生補處之「留」)、所斷面(一線之隔即無始無明住地)。第四節本應接跨學科會通,此處刻意割捨,理由見第六節。第五節中道校正,撥除三個常見誤讀。第六節結論。
二、經典依據
2.1 等覺之名與位:六性之末、四十二賢聖之收尾
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以「六性」攝菩薩階位之「性」,等覺性與妙覺性並列為最末二性:
佛子!性者,所謂習種性、性種性、道種性、聖種性、等覺性、妙覺性。復名六堅……1
請注意「等覺性」緊接於「聖種性」之後、「妙覺性」之前——它是六性的倒數第二,後面只剩妙覺一性。經又以「四十二賢聖名門」結構性地將諸地收束:
十住、十行、十向、十地、無垢地、妙覺地義相,今當說。2
「無垢地、妙覺地」綴於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之後,作為最末二地;其中「無垢地」即等覺位之異名(詳 2.3)。無論依六性或依四十二地,等覺的位置都被同一件事界定:它在妙覺(佛)之前、且僅在其前一位。「等」者,等同、近似於覺而未即是覺;其名本身已寫明「等而未妙」的臨界性格。
2.2 一生補處:以「留惑不證」為定義性標記
等覺位最紮實的義理內涵,不在《瓔珞》的位次語,而在《大智度論》的「一生補處」(eka-jāti-pratibaddha)義。論為一生補處下的定義,本身就是一句「差一」的話:
有菩薩摩訶薩修四禪乃至十八不共法,未證四諦,當知是菩薩一生補處。3
論隨即釋「未證四諦」四字:
「未證四諦」者,故留不證。若取證者,成辟支佛;欲成佛故不證。4
這一段的份量極重。一生補處菩薩,「修四禪乃至十八不共法」——也就是說,作為佛的功德,他幾乎已經樣樣具足。然則他與佛差在哪裡?差在「未證四諦」。而這「未證」不是「不能證」,是「故留不證」——刻意保留、不去取那最後的證。何以刻意?「若取證者,成辟支佛」——若此刻取證,便墮入二乘的果地;「欲成佛故不證」——為著成佛這更大的事,他偏偏按住不取。
於是一生補處之相,被一個極弔詭的標記所定義:不是「他證到了什麼」,而是「他偏偏留著一個不證」。他的「差一」,一半是客觀的(最後一分無明未盡,見 2.3),一半竟是主觀的——一個本可取而為悲願故留的證。論又釋「一生」之名:
「一生補處」者,或以相知者,如阿私陀仙人觀其身相,知今世成佛……如遍吉菩薩、觀世音菩薩、文殊師利菩薩等,見是菩薩如諸佛相,知當成佛。5
「一生」即「唯餘一生」:此菩薩只剩一期生死,下一生即補佛之處而成佛,故諸大菩薩或仙人觀其身相即知其「今世成佛」。論更設問凸顯這「一」之為極:
但說一生補處,不說二生、三生?6
只說「一生」而不更立二生三生,正因「一生」已是位階之極限——餘此一生,即補佛位,再無可加的「下一階」。《八十華嚴·如來出現品》以「一生所繫菩薩」列於究竟位高階序列(「最後身菩薩/一生所繫菩薩/灌頂菩薩」),與「一生補處」同義7,可為旁證。
2.3 無垢地、金剛心:等覺位的別名與其利智
《瓔珞》又以「無垢地」名等覺位,並描其行相:
行過十地解與佛同,坐佛坐處……住是百千三昧中,如是佛行,故入金剛三昧,一相無相寂滅無為,故名無垢地。8
「行過十地、解與佛同、坐佛坐處」——已在十地之上、知解同於佛;「入金剛三昧,一相無相」——以金剛三昧為其定,故名無垢地。此處須立即標明一個易混的名相:此「無垢地」是《瓔珞》安立於十地之上、妙覺之下的等覺位名,與《華嚴》十地中第二「離垢地」(vimalā-bhūmi,亦或譯無垢地)絕非一事——後者是十地的第二地,前者是十地之外、緊鄰妙覺的等覺位。二者同名而異位,不可混判(詳第五節)。
等覺位之利智,《仁王般若經》以「金剛」標之:
是菩薩從善地至於薩婆若……此忍入金剛三昧。下忍中行名為菩薩,上忍中行名為薩婆若,共觀第一義諦,斷三界心習,無明盡相為金剛,盡相無相為薩婆若。9
「無明盡相為金剛,盡相無相為薩婆若」——這一句把等覺與佛的界線畫得極清楚:「無明盡相」(無明將盡而未全盡之相)是金剛(等覺之金剛心、金剛智);「盡相無相」(連那「盡」之相亦無)才是薩婆若(佛之一切智)。等覺的金剛智,是斷無明的最利之智,卻仍立在「無明盡相」這一邊——它是「正在斷盡而尚餘其一」的利刃,不是「已然斷盡」的佛智。
三、核心論證
第二節已呈三系經論對等覺的正面安立。本節要證成本篇論點:等覺整個地由「尚餘的一」所定義,而非由「超勝十地之多」所定義。分三層——位次、所行、所斷。
3.1 位次面:「等」者,等而未妙,其名即臨界
先從最表層的名相入手。「等覺」之「等」,是「等同、齊等於覺」之義——它形容此位之覺已「幾乎等於」佛之妙覺。但「幾乎等於」恰恰不是「即是」。《瓔珞》六性以「等覺性、妙覺性」相次而列(2.1),名相的排序本身就是一道義理的宣告:等在妙前,等非妙。
這一點看似平凡,卻已排除了「加法」的圖像。若等覺只是「功德更多一點的十地」,則它與佛之間是量的差距——多攢些功德便趨近佛,是一條漸近線。但「等覺—妙覺」的命名不是量差的刻度,而是質界的兩端:「等」是「臨於覺而未踏入」,「妙」是「踏入」。臨界與跨界之間,不是「多一分功德」,而是「一步之有無」。等覺之名,已經把它自己定義成一個「站在門檻上、尚未跨過」的位置——而門檻的彼端只有一個,就是妙覺。一個位置若被定義為「某一道門檻的此岸」,那它就是被那道門檻、被「尚未跨過」這件事所定義的,而不是被它在此岸攢了多少所定義。
3.2 所行面:一生補處之「留」——以一個「不取的證」為標記
第二層深入一生補處的弔詭結構(2.2)。一般想像中,越接近佛,應當是「證得越多」;但《智度論》偏偏以「未證四諦,故留不證」界定一生補處。這意味著:等覺與佛的差距,不在等覺「少證了什麼」這種不足,而在等覺「按住了一個本可取的證」這種保留。
這個「留」,把「差一」從單純的「能力不足之差」翻轉為「悲願主導之差」。設想一位工匠,技藝已臻可出師的全部條件,卻遲遲不領那紙證書——不是考不過,是他知道一旦領了某種證書,就被歸入某個較小的行當(「成辟支佛」),而他志在更大的事(「欲成佛」),故寧可暫不領證。一生補處之「留」即是此意:取那最易取的證(四諦現觀之究竟),即落二乘果地;為著佛果的全副規模,他偏不取。於是他的「差一」,有一半是他自己「留」出來的。
這一層徹底瓦解了「加法」圖像。在加法圖像裡,越近佛者證得越多、保留越少;而經文呈現的等覺恰相反——他之為等覺,正因他保留了那「最後一證」不取。他的位階之高,不表現為「取得最多」,反表現為「最有資格取卻最後才取」。「差一」在此不是缺陷,是格局:唯有志在全分佛果者,才會在唾手可得的二乘究竟前停手。等覺之相,由這個「不取的證」所標記——這是「尚餘其一」最深的一義。
3.3 所斷面:一線之隔,即無始無明住地
第三層落到最實的所斷。等覺與妙覺究竟差在哪一個確指的對象上?《瓔珞·大眾受學品》給出最精準的一句:
金剛智知此始起一相有終,而不知其始前有法無法……唯佛知始知終。是無垢菩薩一切智齊知自地,常住第一義諦中,自然流入妙覺海地。10
句中的「此」,指前文所謂「無始無明住地」(四住地之前更無法起,故名無始無明住地)。等覺(無垢菩薩)的金剛智,能知此無始無明住地「有終」(知其可斷、知其終相),卻「不知其始」(不能窮其本際);唯有佛(妙覺)能「知始知終」。換言之,等覺與妙覺之間那「一線之隔」,有一個確指的內容:對無始無明住地之「始」的徹知與否。等覺已知其終、已能斷之將盡,卻尚未窮其始;窮其始而知始知終,即是妙覺、即是佛。
《瓔珞》於妙覺地處正面對顯此義:
第四十二地名寂滅心妙覺地,常住一相……唯佛窮盡眾生根本有始有終,佛亦照盡乃至一切煩惱、一切眾生果報。11
「唯佛窮盡眾生根本有始有終」——以「窮盡有始有終」標妙覺,恰與等覺「知終不知始」相對。這就把「差一」坐實到一個無可再分的點上:所差者,正是這最後一分無始無明住地之未窮其始、未全斷盡。等覺不是「差一段距離」,而是「差這一分」——一個確指的、最後的、待斷的對象。
✅ 義理可立:三層合觀,「差一」之說由經論三面支撐而成立——位次上「等而未妙」(名即臨界)、所行上「留惑不證」(一證故留)、所斷上「知終不知始」(一無明未窮)。三者所指是同一個「一」的三個側面:站在門檻此岸的那一步、按住不取的那一證、未窮其始的那一分無明。等覺之為位,正由此「一」整個地界定。
三層所立,共證本篇論點:等覺非以超勝十地之「多」為相,而以「尚餘其一」之「差一」為相。而此「一」如何斷、如何於一念中由「知終不知始」轉為「知始知終」,即下篇金剛喻定所處理者。
四、跨學科會通
(本篇刻意割捨跨學科會通一節,理由與割捨聲明見第六節。此處留白為體例所許——本系列行文體例明定:若無深度類比,當割捨並於結論明述。)
五、中道校正
本節撥除三個與本篇論點相關的常見誤讀。
❌ 誤讀一:「等覺=十地之上更高的證境」。 此即本篇開頭所破的「加法」圖像。若把等覺讀成「覺受、神通、證境比十地更深一層的高位」,便是以「所得之多」量等覺,與聖典以「尚餘其一」界定等覺的方式正相違背。經文從不以「等覺證得某種更勝之境」立其位,而以「知終不知始」(所斷尚餘一分)、「一生補處·留惑不證」(所行尚留一證)標之。等覺的高,不在它比十地多得什麼,而在它離佛只差那確指的一分;混「差一」為「更高一階之證」,是把臨界位誤讀成漸近線上的一點。
⚠️ 校正二:「五十二位、第五十一位」之整數,係後世判攝,非本篇所據經典之字面。 本篇行文用「五十二位」「等覺在妙覺之前一位」等語,是順今日讀者熟知的判教框架而為方便指稱。但須據實標明:《瓔珞本業經》自有「四十二賢聖名門」(十住·十行·十迴向·十地·無垢地·妙覺地)與「六性(六堅)」的框架,全經並無「五十二」「五十一」整數連用為位次之明文;「五十二位/等覺為第51」是後世(如圭峰宗密、天台教判攝十信入位而綜整)系統化之數。本篇凡涉義理判斷,一律回到《瓔珞》自身的「四十二地/六性」與「無垢地·妙覺地」之相次語言,不以後世整數位次代經典立論。
⚠️ 校正三:「無垢地」一名,此處指等覺位,與《華嚴》十地第二「離垢地」(vimalā-bhūmi)同名異位,不可混判。 《瓔珞》以「無垢地」名十地之上、妙覺之下的等覺位(2.3);而《華嚴》十地之第二地亦有譯作「離垢地/無垢地」者(vimalā-bhūmi),乃十地之內的初階位。二者一在十地之外(等覺)、一在十地之內(第二地),位次懸隔。讀者於異經見「無垢地」三字,須依其脈絡判其所指,不可因同名而誤合等覺與十地第二地為一。本篇所用「無垢地」專指《瓔珞》之等覺位義。
六、結論
精要重述。 等覺之為位,不以超勝十地之「多」為相,而以「尚餘其一」之「差一」為相。三層支撐此說:位次上,「等覺」之名即「等而未妙」,是站在妙覺門檻此岸的臨界位,由「尚未跨過」界定(3.1);所行上,一生補處「修四禪乃至十八不共法而未證四諦、故留不證」,以一個「為成佛故按住不取的證」為標記(3.2);所斷上,等覺金剛智「知終而不知始」,所差者正是對無始無明住地之未窮其始、未全斷盡的最後一分(3.3)。三者是同一個「一」的三面:門檻此岸的一步、按住不取的一證、未窮其始的一無明。
修行指引。 此篇於行者的受用,在於矯正一種「以逼近感量道之終」的傾向。臨近道之究竟者,最易生的不是傲慢,而是一種「就差一點點、卻彷彿永遠差一點點」的漸近焦慮——彷彿佛果是一條再添功德也觸不到的極限。等覺「差一」之相恰是解藥:道之終點不是無限可分的零頭,而是一個確指的、最後的、可一念斷盡的對象。「差一」不是「差一段無盡的距離」,是「差這最後的一分」。行者於此當學一生補處之「留」的格局——不於半途易得之證自滿取著,而為更大的事按住向前;那「留」不是停滯,是志在全分的從容。
開放問題。 本篇刻意割捨第四節跨學科會通。等覺「差一」與「留惑不證」的結構,看似可比於世俗的「臨界/最後一哩/刻意延遲滿足」等模型,但這些世俗模型多以「再加一分努力即達標」的增益隱喻為主導,與本篇「所差者為一確指之無明、且其消去非『再加』而是『斷盡』」的減法—臨界結構根本異趣;牽強比附反失其真,故寧缺,俟後若得「以斷盡(而非增益)跨越臨界」之深度世俗對應模型,再作三層會通(相似處/根本差異/不可還原)。其次,本篇所立「等覺由尚餘的一所定義」,須在下篇受檢:那「一」(無始無明住地之最後分)究竟如何被斷?《瑜伽》《成唯識》的「金剛喻定」如何於一剎那中令「知終不知始」轉為「知始知終」?等覺與妙覺之間那看似不可分的「一線」,如何在一念中跨過?此即 SAMBODHI-P02 之題。再者,等覺之「金剛智」與聲聞道之「金剛喻定」(成阿羅漢之末後心)同名而異果位語境——一通佛果、一通漏盡阿羅漢——二者之異同,亦於下篇及本軸與證軸之接縫處續辨。
附註
參考文獻
一、佛教原典
- 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。竺佛念譯。T24, no. 1485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T24, No. 148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。〈賢聖學觀品〉〈釋義品〉〈佛母品〉〈大眾受學品〉。(等覺·無垢地·妙覺地·六性·四十二賢聖名門)
- 《大智度論》。龍樹菩薩造,鳩摩羅什譯。T25, no. 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。〈釋往生品〉。(一生補處·留惑不證)
- 《仁王般若波羅蜜經》。鳩摩羅什譯。T08, no. 0245T8n0245T8, No. 24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。〈菩薩教化品〉。(金剛—薩婆若·無明盡相為金剛)
- 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卷本)。實叉難陀譯。T10, no. 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。〈如來出現品〉。(一生所繫菩薩,旁證)
二、現代學術著作
(本篇未引現代學術著作;論證全據佛教原典,循「回到源頭」之開源精神。跨學科會通一節已割捨,故無相關現代文獻。)
三、經論索引
| 引文要旨 | 出處 | CBETA id |
|---|---|---|
| 六性:等覺性·妙覺性並列為末二性 | 瓔珞 卷上 賢聖學觀品 | T24n1485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T24, No. 148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1012b26 |
| 四十二地:無垢地·妙覺地綴於十地後 | 瓔珞 卷下 釋義品 | T24n1485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T24, No. 148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1017a07 |
| 一生補處=修四禪乃至十八不共法·未證四諦·故留不證 | 智度論 卷39 | 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343c07 |
| 一生補處之名(以相知今世成佛) | 智度論 卷40 | 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350a12 |
| 但說一生補處·不說二生三生 | 智度論 卷38 | 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337b06 |
| 一生所繫菩薩(究竟位高階序列) | 八十華嚴 卷51 如來出現品 | T10n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270b13 |
| 無垢地=行過十地·入金剛三昧·一相無相 | 瓔珞 卷下 釋義品 | T24n1485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T24, No. 148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1018b09 |
| 無明盡相為金剛·盡相無相為薩婆若 | 仁王般若 卷上 菩薩教化品 | T08n0245T8n0245T8, No. 24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826c22 |
| 金剛智知終而不知始·唯佛知始知終 | 瓔珞 卷下 大眾受學品 | T24n1485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T24, No. 148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1022a08 |
| 妙覺地·唯佛窮盡眾生根本有始有終 | 瓔珞 卷上 賢聖學觀品 | T24n1485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T24, No. 148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1015c09 |
Paper: SAMBODHI-P01 · 差一而立 · Equal and Sublime Awakening · Part 1 · Equal-Awakening Author: 釋慧鏡 (Shi Huijing) · Project: 指月 / Pointing-at-the-Moon · Series: The Realization Paths(行 階位歷程) License: CC BY-NC-SA 4.0 CBETA 校對: 全文引用均依 CBETA 電子佛典核校(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T1485、《大智度論》T1509、《仁王般若波羅蜜經》T0245、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T0279)。Pāli 引文採 PTS reference 雙軌標示(本篇未引 Pāli)。 Repository: https://github.com/pointing-at-the-moon/realization-paths
Footnot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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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卷上〈賢聖學觀品第三〉,T24n1485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T24, No. 148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1012b26。竺佛念譯。CBETA 電子佛典核校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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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〈釋義品第四〉,T24n1485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T24, No. 148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1017a07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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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智度論》卷第三十九〈釋往生品第四〉,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343c07。龍樹菩薩造,鳩摩羅什譯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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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論釋「未證四諦·故留不證」,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343c07 同段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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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智度論》卷第四十〈釋往生品〉,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350a12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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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智度論》卷第三十八〈釋往生品之上〉,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337b06。論以問答辨「一生」之為極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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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卷本)卷第五十一〈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之二〉,T10n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270b13。實叉難陀譯。「一生所繫菩薩」與「一生補處」(eka-jāti-pratibaddha)同義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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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卷下〈釋義品第四〉(無垢地義句),T24n1485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T24, No. 148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1018b09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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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仁王般若波羅蜜經》卷上〈菩薩教化品第三〉,T08n0245T8n0245T8, No. 24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826c22。鳩摩羅什譯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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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卷下〈大眾受學品第七〉,T24n1485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T24, No. 148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1022a08(上承 p1022a06「故名無始無明住地」)。【照錄經文「知終/知始知終」之分判,不代作者判高下。】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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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卷上〈賢聖學觀品第三〉(妙覺地義),T24n1485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T24, No. 1485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1015c09。 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