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· 三性三無性·二無我與真如
Chapter 7 · The Three Natures, the Three Naturelessnesses, the Two Selflessnesses, and Suchness
第二部 · 宗義
同一件事,為什麼三種看法都可以是對的?破到最後,顯出來的是什麼?
第五章拆了「心外實境」,第六章立了心的地圖——現在必須回答一個懸在兩章之間的問題:既然執是錯的,那什麼是對的?此宗的回答是一件三面的儀器,名三性。它是全書的樞紐:前六章的一切分析、後五章的一切修證,都在這件儀器上會合。
一 · 虛妄分別有——中道的立足點
先立腳。踩在哪裡,才既不落「一切實有」、也不落「一切皆無」?《辯中邊論》開卷第一頌,是此宗立足點的四行宣言:
「虛妄分別有,於此二都無, 此中唯有空,於彼亦有此。」
逐句放慢。「虛妄分別有」——那個不斷錯誤地二分著世界的認知活動,是有的:妄想在發生,這件事本身不假(對徹底虛無主義的第一擊)。「於此二都無」——但在這個活動裡,它所分出的兩極(能取的我、所取的境)從來沒有真的成立過(對素樸實在論的一擊)。「此中唯有空」——妄分別之中,有的只是那份二取之空。「於彼亦有此」——而空性之中,也仍有這個妄分別在運轉:空不在別處,就在妄想現場。長行把這個立場命名:
「若於此非有,由彼觀為空;所餘非無故,如實知為有。若如是者,則能無倒顯示空相。」
沒有的,如實觀為空;剩下的(那個活動自身),如實知為有——不多破一分,不少破一分,「則能無倒顯示空相」。論文隨即自報家門:如是「非空非不空」,「如是理趣妙契中道,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說一切法非空非有」——第三章空有鐘擺的回正,工具正式出場:不與般若相違,而是把般若的「空」說到無倒。
二 · 三性——同一經驗的三個層次
立足點有了,開儀器。《解深密經·一切法相品》佛告德本菩薩:
「謂諸法相略有三種,何等為三?一者、遍計所執相;二者、依他起相;三者、圓成實相。」
三性不是三種東西,是同一經驗的三個層次。經文各給定義,逐一開演。
遍計所執相——被誤加的一層:
「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,乃至為令隨起言說。」
「名假安立」——依名字假安立起來的自性與差別。第十章的意言、第五章的假說,在此正名:我們用名言在經驗上圈出一個個『有自性的東西』(這是我、那是它、此物本來如此),這一層純由計度添加——《三十頌》的頌子說得直白:「由彼彼遍計,遍計種種物,此遍計所執,自性無所有。」種種計度計出種種物,而所計之物「自性無所有」——被誤看出來的那一層,本來就不存在。
依他起相——實際流動的一層:
「謂一切法緣生自性,則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,謂無明緣行,乃至招集純大苦蘊。」
「緣生」——依眾緣而起。此有故彼有、此生故彼生——經以佛法固有的緣起公式界說依他起相:在三性架構中,專取一切法依眾緣而起的一面。第六章所說八識、瀑流與濤波,作為依緣生滅的現象,皆可在此層觀察。依他起不是斷滅無,卻也不是如遍計所執那樣的自性有。
圓成實相——去誤之後所顯的一層:
「謂一切法平等真如。於此真如,諸菩薩眾勇猛精進為因緣故,如理作意,無倒思惟為因緣故,乃能通達。於此通達,漸漸修集,乃至無上正等菩提方證圓滿。」
一切法平等的真如。注意這個定義的驚人之處:它的後半是一條路——「勇猛精進……乃能通達……漸漸修集……方證圓滿」。圓成實不是一個擺在那裡供人議論的形上學對象,是要修才見、見了還要修熟的實性;定義自身就把第三部的十一、十二章寫進去了。
三性彼此的關係,經文與論文各給了一件量具。經給比喻——眩瞖喻,三重譬況,全引:
「善男子!如眩瞖人眼中所有眩瞖過患,遍計所執相當知亦爾。如眩瞖人眩瞖眾相:或髮毛、輪、蜂蠅、巨勝,或復青、黃、赤、白等相差別現前;依他起相當知亦爾。如淨眼人遠離眼中眩瞖過患,即此淨眼本性所行無亂境界;圓成實相當知亦爾。」
這一喻若只照字面排成『翳病/毛輪/淨境』三個等號,容易混淆。古疏把同一錯亂經驗分得更細:不是把因緣所生的翳病本身判作遍計所執,而是辨「似相」與「執實」兩面。識上依緣而現的似毛輪相,從因緣生、無有定性,屬依他起;在此似相上增益並執作定實的毛輪,所執的實物本無,屬遍計所執;依他起上遠離這一所執性,淨眼本性所行的無亂境界,喻圓成實。翳病只交代錯亂顯現的因,不直接等同三性中的任何一性。經文緊接又給一喻——清淨頗胝迦寶(水晶):「若與青染色合,則似帝青、大青、末尼寶像;由邪執取帝青、大青、末尼寶故,惑亂有情。」——一顆透明的水晶,染色一貼便被誤認作各色寶石;晶體是依他,誤認是遍計;而經配圓成的,是那些寶石相「無有真實、無自性性」這一層——寶石相從來無真,此「無」即晶體上的圓成。論給界說——《三十頌》頌22:
「故此與依他,非異非不異, 如無常等性,非不見此彼。」
圓成實與依他起「非異非不異」——不是兩個東西(非異),又不能混為一談(非不異)——如無常性之於諸行:無常不在諸行之外,卻也不等於任何一行。《成唯識論》補上關鍵的一句次第:
「非不證見此圓成實,而能見彼依他起性。」
沒有證見圓成實的人,看不見依他起的本來面目——不先看破所添的(遍計),就連實際流動的(依他)也看不如實。看的次序,即是修的次序。(《攝大乘論》尚有繩蛇之喻——闇中繩顯現似蛇,蛇覺滅而繩覺猶在,繩復可析——其雙重轉折留給第十章在行門的現場細走。)
三 · 三無性——三性的遮詮面
第一章留了一個懸案:第二時般若說「一切法皆無自性」,第三時自稱把它「顯了」——顯在哪裡?《三十頌》揭盅:
「即依此三性,立彼三無性, 故佛密意說,一切法無性。 初即相無性,次無自然性, 後由遠離前,所執我、法性。」
《三十頌》先給壓縮式次第:遍計所執依「相無自性」說無,依他起依「生無自性」說無,圓成實依遠離前所執我法說無。但《解深密經》的細帳不是嚴格的一性只配一無性。相無自性性確指遍計所執:所執相唯由假名安立。生無自性性確指依他起:緣生法依他緣力而有,非自然有。到勝義無自性性,經文明開兩門:
「即緣生法,亦名勝義無自性性……依他起相非是清淨所緣境界,是故亦說名為勝義無自性性。復有諸法圓成實相,亦名勝義無自性性。」
第一門仍就依他起說:它雖是緣生之有,卻不是清淨勝義所緣,所以名一分勝義無自性性——此處是在依他起上遮「勝義自性」,不可把它誤認為圓成實。第二門就圓成實說:法無我真如是一切法勝義諦,又由無自性性所顯,故也名一分勝義無自性性。因此是「三種無自性性」,卻有四個著落:遍計一門、依他兩門、圓成一門;同一「勝義無自性」在依他與圓成上,取義不同。
這份細帳才是第三時的「顯了」:第二時總說「皆無自性」,第三時逐層說明何者全無、何者緣生非自然、何者不具勝義性、何者是法無我所顯的勝義。而「一切法無生、無滅、本來寂靜、自性涅槃」之密意,經又另依兩門解:一依相無自性性——遍計的相貌根本無所有,故無生無滅;一依法無我所顯的勝義無自性性——真如常時安住、無為,故本來寂靜。一門說所執本無,一門說真如本寂,不可混成同一層。
四 · 二無我——破的正面
第五章破我執、破法執,得我空、法空。二空的正面表述即二無我:人無我、法無我。《楞伽經》開卷即把它與五法、三自性並列為菩薩「究竟通達」的科目(「於五法自性、識、二種無我,究竟通達」)。它與三性的關係一句可明:二無我所空掉的,恰是遍計所執那一格(所執的我、所執的法);空掉之後所顯的,即圓成實——
「二空所顯圓滿成就,諸法實性,名圓成實。」
破(第五章)與顯(本章)原是一個動作的兩面。至於五法(名、相、分別、正智、如如)與三性的細部相攝,諸論開合不一,細帳循成唯識論編本三性章,本書存目。
五 · 唯識性·真如——樞中之樞
三十頌以二十四頌明相、五頌明位,中間單獨留了一頌給「性」——本書編本的科判樹上,它也是獨立的一個節點(§21 唯識性·真如)。頌25:
「此諸法勝義,亦即是真如, 常如其性故,即唯識實性。」
《成唯識論》釋此頌,先把「勝義」分了四層——世間勝義(蘊處界)、道理勝義(四諦)、證得勝義(二空真如)、勝義勝義(一真法界)——並言此處「依最後說」。四層是一道由淺入深的梯:日常分析所得的真(蘊處界確實比「我」更如實)、教理所詮的真(四諦)、修證所顯的真(二空真如)、以及連「顯」也說不上的最深一層;「勝義」一詞在經論中出現時深淺不一,此頌取其極處。然後給「真如」二字逐字下定義:
「真謂真實,顯非虛妄,如謂如常,表無變易,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,故曰真如,即是湛然不虛妄義。」
真——真實,簡別一切虛妄;如——如常,簡別一切變易。合起來:於一切位(染時淨時、迷時悟時)常如其性的那個真實。第十二章「迷悟依」的那句話在此有了根:迷之不減、悟之不增,變的從來只是迷悟。而頌文最後四字要慢讀——「即唯識實性」:連「唯識」這個宗旨,也有它的實性;實性不在言說的「唯識」二字上,在言說所指的那裡。第五章警告過:執唯識為實,亦是法執;本頌是同一警告的正面版——此宗的一切名相(八識、三性、種子),最終都是指月之指,月是真如。(第十章行者「滅除……唯識之想」的那一步,理據全在此頌。)
六 · 收束——三個讀法,一雙眼睛
回到開章之問。同一件事為什麼三種看法都對?因為三性不是三個答案在競爭,是三個層次各自為真:誤加的那一層,真的是誤加的(遍計,故須破);流動的那一層,真的在依緣流動(依他,故不斷滅);去誤所顯的那一層,真的常如其性(圓成,故可證)。破到最後顯出來的,是真如——不是造出來的獎品,是拆掉翳障之後,淨眼本性所行的無亂境界。
這件三面儀器,是全書的樞紐:往回看,第五章的破執是在拆遍計,第六章的八識是在描依他;往前看,第八章的種子熏習是依他起的動力學,第十章的悟入三性是把這件儀器變成功夫,第十二章的轉依是在依他起上轉捨遍計、轉得圓成。儀器已在手——下一章,看它如何轉動。
欲循原典:讀路第五站《解深密經·一切法相品·無自性相品》、第三站《唯識三十頌》頌20–25、旁參《辯中邊論·辯相品》、第七站《成唯識論》三性章在等。
Author · Shi Huijing CC BY-NC-SA 4.0 · 二〇二六 · 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