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 · 菩薩自在第1部共10篇之第2

二資糧無量

BODHI-P02 · v1.0 · 2026-06

福德智慧二資糧·三阿僧祇劫之無量積集·以積集量自在而非以斷結量自在

The Two Boundless Accumulations: Mastery Measured by Accumulation, Not by Subtraction

一、問題意識

衡量「到達」,人慣於問「拆掉了什麼」。阿羅漢自在之量度正是如此:以斷結為尺——斷三結、薄貪瞋、盡五下分結、漏盡十結俱斷,量到「再無一結」便是到達(《阿羅漢自在》P01 所立減法之自由)。前篇 BODHI-P01 已立菩薩自在不繼阿羅漢果,並順帶標出一句要緊的話:菩薩自在自始即在另一把尺上——不以斷結量,而以積集量。本篇就要把這把「另一把尺」正面拿出來端詳:菩薩自在,究竟以何而量?

這一問之所以要緊,因為若不端詳清楚,極易把菩薩自在的「積集」誤讀為阿羅漢式減法的鏡像否定——彷彿菩薩只是「斷得更多、修得更久」,量的仍是同一類成就,只是數目更大。但聖典所記菩薩之所積,不是「更多的斷」,而是另一類東西:福德與智慧二種資糧。菩薩「久住生死」不是為了多斷幾分結,而是為了「集諸福德、智慧以為資糧」;其所積之量不是「斷盡」(一個有盡的終點),而是「無量際」(一個本無盡處之積)。一邊量「減到無」(斷結之竟,有盡),一邊量「積至無量」(積集之廣,無盡)——尺的方向恰好相反,刻度的終點一個是「零」一個是「無量」。

本篇主張:**菩薩自在以積集量,非以斷結量。**其所積為福德、智慧二資糧;其積之量為「無量」(三阿僧祇劫之積,至於無量際);其自在之簽,即在此「不齊限」之無量積集——對顯於二乘「有量有限、自為度身」之積。這正是書系總綱 為本分區所標之要義:「二資糧無量」。本篇收前篇所啟之「量度之異」,把它坐實為菩薩自在的正面量尺。

論證分三:第二節呈經典依據(二資糧之名與體、三阿僧祇之無量、不齊限對有量有限);第三節核心論證,三層說明——二資糧為所積(3.1)、「無量」之量何以不可數限(3.2)、以積集量自在而非以斷結量自在(3.3);第四節割捨跨學科會通,理由見第六節;第五節中道校正(首破「積集量=世間功利之多多益善」,並誠實標出三處文獻分際);第六節結論,收 P01、啟 P10,並標與行軸之主題相關。

二、經典依據

本節列三組經證:二資糧之名與體(2.1)、三阿僧祇之「無量」(2.2)、不齊限對有量有限之積(2.3)。所引依《攝大乘論》(T1593,真諦譯)、《大智度論》(T1509)二指定來源,悉依 CBETA 電子佛典核校。

2.1 福德資糧與智慧資糧:菩薩自在之所積

「二資糧」之合稱與體,《攝大乘論》明出。論判得入唯識觀之能入者,須由多聞熏習、承事諸佛、善根成熟,方善得二資糧:

大乘多聞熏習相續已,得承事無量出世諸佛,已入決定信樂正位,由善成熟修習增長善根,是故善得福德智慧二種資糧。1

「福德、智慧二種資糧」——此是二資糧之定型合稱。其量之極,《攝大乘論》品末引《大乘莊嚴經論》偈,標其「無量際」:

菩薩生長福及慧,二種資糧無量際,於法思惟心決故,能了義類分別因。2

「二種資糧無量際」一句,正是書系總綱「二資糧無量」之經偈所本:菩薩增長福、慧二種資糧,至於「無量際」(無有量之邊際)。而二資糧之與「久住生死、集以為資糧」相連,《大智度論》釋「摩訶薩(大莊嚴)」義時明之:

是人無量劫來久住生死,集諸福德、智慧以為資糧,三種乘中為趣大乘故,發心行六波羅蜜,乘是大乘。3

菩薩「無量劫來久住生死」,所為者是「集諸福德、智慧以為資糧」——注意此處《大智度論》作「福德、智慧……以為資糧」之分述形(split form),《攝大乘論》則作「福德智慧二種資糧」之合稱(此用字之異詳第五節)。三文合觀:菩薩自在之所積,是福德與智慧二種資糧;其積與「久住生死、趣大乘、行六度」相連,其量標為「無量際」。

2.2 三阿僧祇劫:積之「無量」何以不可數限

二資糧之量何以是「無量」?其一義在「阿僧祇」之數本不可極。《大智度論》界定「阿僧祇」並列三阿僧祇之次第:

幾時名「阿僧祇」?答曰:天人中能知算數者,極數不復能知,是名一阿僧祇。……如是數三阿僧祇:若行一阿僧祇滿,行第二阿僧祇;第二阿僧祇滿,行第三阿僧祇。4

「阿僧祇」者,天人中善算數者「極數不復能知」之數——即超出一切算數所能極者。菩薩須次第行滿一、二、三阿僧祇,過三阿僧祇劫乃種三十二相業因緣。《大智度論》復以菩薩本生配三阿僧祇之界,以「心」對作佛之自知程度,分三阿僧祇之淺深:

初阿僧祇中,心不自知我當作佛不作佛;二阿僧祇中,心雖能知我必作佛,而口不稱我當作佛;三阿僧祇中,心了了自知得作佛,口自發言,無所畏難:「我於來世當作佛。」5

而三阿僧祇與十地正行之圓滿之配屬,《攝大乘論》以五種人判之:

於幾時中修習十地正行得圓滿?有五種人,於三阿僧祇劫修行圓滿……行願行地人滿一阿僧祇劫。行清淨意行人、行有相行人、行無相行人,於六地乃至七地,滿第二阿僧祇劫。從此後無功用行人,乃至十地,滿第三阿僧祇劫。6

合觀:菩薩二資糧之積,其時量是三阿僧祇劫,而「阿僧祇」本是算數所不能極之數;《攝大乘論》更以五種人配三僧祇而圓滿十地正行(願行地滿初僧祇、清淨意至七地滿二僧祇、無功用行至十地滿三僧祇)。是故二資糧之積,其量本不可以一定之數限——此即「無量」之第一義:非謂「很多」,而謂「不可以數窮」。

2.3 不齊限對有量有限:積之「無量」何以成自在之簽

二資糧之積之為「無量」,尚有一更要之義:「不齊限」。《大智度論》釋「大莊嚴」摩訶薩,以二乘之「有量有限」對菩薩之「不齊限」:

聲聞、辟支佛雖行布施等六事,有量有限,自為度身……是故不名大莊嚴。菩薩所度,不分別、不齊限為若干眾生故布施乃至智慧……7

二乘亦行布施等六事,然其行「有量有限、自為度身」——立一齊限之數(為度自身而行,量有其限)。菩薩之布施乃至智慧則「不分別、不齊限為若干眾生」——不立「為若干眾生」之齊限,故其積無量。《大智度論》復明二乘所說三阿僧祇劫為「有量有限」之數(設問脈絡,論下文以菩薩無量劫破之):

三阿僧祇劫有量有限。8

而菩薩二資糧之「無量際」(2.1 之偈,此取其量語面向):

菩薩生長福及慧,二種資糧無量際。9

合觀:二乘之積「有量有限、自為度身」(立齊限),菩薩之積「不齊限」、其資糧「無量際」(不立齊限)。「不齊限」三字是關鍵——菩薩自在之簽,不在積得「比二乘多」(那仍是同尺上的數目較量),而在其積本「不立齊限」(不在同尺上計數)。二乘量「為度自身所需之量」(有限),菩薩之積根本不設「夠了」之限(無量)。故菩薩自在之簽於積集,其要害在「不齊限之無量」,非「有量之較多」。

註:本節 2.3 之「積集量自在 vs 斷結量果」之成對對比,二指定來源(T1509·T1593)無直接成對術語段;上列錨文 為「積集(量)/不齊限/無量」一側之經證樞紐。「斷結量」一側(阿羅漢自在之減法量度)之經證屬《阿羅漢自在》及行軸四沙門果軸,二量度之成對對比與自在義之裁定由作者為之(詳第五節)。

三、核心論證

第二節已證「二資糧為所積、三阿僧祇之無量、不齊限對有量有限」是聖典明文。本節分三層論證:二資糧何以是菩薩自在之所積(3.1)、「無量」之量何以不可數限而非「很多」(3.2)、以積集量自在何以與以斷結量自在量度相反(3.3)。

3.1 二資糧為所積:福德與智慧,非「更多的斷」

菩薩自在之所積,是福德與智慧二種資糧(2.1),不是「更多的斷結」。這一點須先釐清,否則「積集」會被誤讀為「斷得更多」之同類延長。福德資糧者,布施、持戒、忍辱等所成之福;智慧資糧者,般若觀慧所成之智。二者並積,方成佛果之資(成佛須福慧二足)。阿羅漢自在所量者是「斷」(煩惱障之斷盡);菩薩自在所積者是「福慧之具足」——後者根本不是前者的「加量版」,而是另一類目標:阿羅漢量「障去了多少」,菩薩量「資足了多少」。

何以菩薩量「資」而非量「斷」?因其所向是佛之一切智智(P01 已立發心所求是一切智智),而一切智智非「斷盡煩惱」一事所能辦——它須福德之無量(成就色身相好、國土、攝化之力)與智慧之無量(成就法身一切智)二者俱足。故菩薩「久住生死」不為多斷,而為「集諸福德、智慧以為資糧」(2.1 之《大智度論》)。這就是為何菩薩自在之量尺是「積」而非「減」:所趣之果(一切智智·福慧二足)決定了所量者必是「資之積」,非「障之減」。

一個對照:拆違建與蓋大廈。阿羅漢式的減法,像把一塊地上的違建、雜物、危牆盡數拆除,拆到「淨地一方、再無一物可絆」——其成就量於「拆得多乾淨」。菩薩式的積集,則像在地上蓋一座須無量工料、無量時日的大廈——其成就量於「料備了多少、樓起了多高」。拆違建之「無一物」與蓋大廈之「無量料」,根本是兩件事、兩種量。把菩薩的「積二資糧」讀成「斷得比阿羅漢更乾淨」,正像把「蓋大廈」誤說成「拆得更徹底」——拆與蓋,方向相反。

✅ 義理可立:菩薩自在之所積為福德、智慧二資糧(《攝論》《大智度論》,2.1),非「更多之斷結」。其量「資之積」而非「障之減」,由所趣之果(一切智智·福慧二足,P01)所決定。故「積集」非阿羅漢式減法之加量版,乃另一類目標之另一類量。

3.2 「無量」之量:不可數限,非「很多」

菩薩二資糧之積,其量標為「無量」「無量際」(2.1、2.3)。須辨清:此「無量」不是「數目很大」之意,而是「不可以數窮」之意。經據在「阿僧祇」之界定——「天人中能知算數者,極數不復能知」(2.2):阿僧祇是「算數所不能極」之數,即非一個大數,而是超出一切算數之外者。菩薩須行滿三阿僧祇(2.2),《攝論》復以五種人配三僧祇而圓滿十地正行(2.2)——其積之時量本身即在「算數所不能極」之列。

何以菩薩自在之量必是「不可數限」之無量,而非「一個很大的有限數」?因其量尺是「不齊限」(2.3):菩薩之布施乃至智慧「不分別、不齊限為若干眾生」——不設「為若干眾生、積若干資糧便夠」之限。一旦設限(如二乘「自為度身」之有量有限),所量者便落入「夠了即止」之有盡;唯不設限(不齊限),其積方為真「無量」。故「無量」之要,不在數目之多寡,而在「本不設一個『夠了』之終點」。阿羅漢自在有其終點(漏盡即竟,斷無可斷),菩薩自在於積集上本無終點(眾生無盡、資糧之積亦無盡際)——此「無終點」正是「無量」之實。

一個對照:存夠退休金與終身行醫。一個人存退休金,有一個「夠了」之數(達標即可停、即可退)——這是有量有限。一位以行醫濟世為志者,其行醫沒有一個「治夠了多少人便收手」之數——不是因為他算不清,而是因為「濟世」這件事本不設「夠了」之限。菩薩二資糧之「無量」,正是後者:不是積了一個天文數字,而是其積本無「夠了」之終點。把「無量」讀成「一個極大的有限數」,便又把它拉回了「有量有限」的尺上——而那正是二乘之尺,非菩薩之尺。

✅ 義理可立:「阿僧祇」為算數所不能極之數(《大智度論》,2.2),三阿僧祇之積在「算數不能極」之列;其「無量」之實在「不齊限」(不設『夠了』之終點,2.3),非「數目很大」。阿羅漢自在有終點(漏盡即竟),菩薩自在於積集上本無終點——「無終點」即「無量」之實。

3.3 以積集量自在,非以斷結量自在:二尺相反而二自在皆真

末層正面立本篇論點:菩薩自在以積集量,阿羅漢自在以斷結量,二尺相反。阿羅漢自在之尺,量「斷了哪些結」——十結俱斷、漏盡,量到「再無一結」即自在(減法,刻度終於「零結」)。菩薩自在之尺,量「積了多少二資糧、且不齊限地積」——福慧無量際,量在「不設終點之廣積」(加法,刻度趨於「無量」)。同是「自在」之名,一簽於「減之竟」,一簽於「積之無量」;同是到達,一以「無一可絆」為到達,一以「資足趣佛、不齊限度生」為到達。

二尺何以相反而二自在皆真?因其所向之果相反而皆真。阿羅漢所向是「出」(不受後有、入無餘),「出」之自在自然量於「繫縛去盡」(斷結)——繫縛既為所去,量「去了多少」是其分。菩薩所向是「不出而度生」(P01 之不取證、不住),「不住」之自在自然量於「資具與悲願之廣積」——既不取那「去盡即出」之證,便不以「去盡」為其量,而以「為度無盡眾生所積之無盡資糧」為其量。故菩薩「不分別、不齊限為若干眾生」而積(2.3),其積之無量正是其「不取證、不住、度生無盡」之自在的量化之相。阿羅漢之自在簽於「能去盡而去盡」(取證),菩薩之自在簽於「能去盡而不去盡、反以不齊限之積而住於度生」(不取證·積集)——P01 立其簽名之異(取證/不取證),本篇立其量度之異(斷結/積集),二者實一事之兩面:因不取證(不以去盡為的),故不以斷結為量而以積集為量。

須誠實標明(亦見第五節):「積集量自在 vs 斷結量果」之成對對比術語,二指定來源無直接成對段落。本篇所據,一是積集一側之經證(不齊限 vs 有量有限,2.3),二是前篇 P01 及行軸所立之量度之異,三是《阿羅漢自在》所立阿羅漢自在之斷結減法量度。三者合而讀為「二自在之二量度」,其成對對比之裁定屬作者。

一個對照(承 3.1 之喻):拆違建者之成就,量於「拆得多淨」(終於淨地,有盡);蓋大廈者之成就,量於「料備幾何、樓起幾層」(趨於無量料,無盡)。二者皆是真成就,然一量「去」、一量「積」,尺相反而不相奪——你不會用「拆得多淨」去量一座大廈之高,也不會用「料備幾何」去量一塊淨地之淨。阿羅漢自在與菩薩自在之二量度,正如此:斷結之尺量阿羅漢自在(去盡為竟),積集之尺量菩薩自在(無量為廣),二尺相反而二自在皆真。其終極之並判(二自在側側相比之最後一判),屬本分區收軸之 P10,本篇但立其量度之異而已。

✅ 義理可立:菩薩自在以積集量(福慧二資糧無量際·不齊限),阿羅漢自在以斷結量(漏盡·十結俱斷),二尺相反。其相反根於所向之果相反(菩薩不出而度生/阿羅漢出而入無餘)而皆真。此收 P01 之「量度之異」,與 P01 之「簽名之異」(不取證/取證)實為一事之兩面。「積集量 vs 斷結量」之成對對比為作者裁定之讀法(非成對經文,第五節)。

三層合觀:二資糧(福慧)為菩薩自在之所積,非「更多之斷」(3.1);其積之「無量」在「不可數限、不設終點」,非「數目很大」(3.2);菩薩以積集量、阿羅漢以斷結量,二尺相反而二自在皆真(3.3)。三者共證本篇論點:菩薩自在以積集量,非以斷結量;其所積為福慧二資糧,其量為不齊限之無量,其自在簽於此無量積集——對顯於阿羅漢自在之斷結減法,二量度相反而二自在皆真。

四、跨學科會通

(本篇刻意割捨跨學科會通一節,理由與割捨聲明見第六節。本篇主軸是「以積集(不齊限之無量)量自在」之大乘量度義理。當代「成長型心態」「複利累積」「終身學習」等模型,雖在「以積累而非以去除為度」一義上表面可擬,卻無法在「不齊限之無量(本不設『夠了』之終點)」「積向一切智智·福慧二足」「以積集對顯斷結之為二自在二量度」三義上成立不流於比附之三層會通——尤其「不齊限之無量」一義,其無量根於「不取證·度生無盡」之願(3.3),非任何可還原為世間目標累積之模型所能對應;複利之累積仍以一有限目標為的,與菩薩「本不設夠了之限」之無量貌合而神異。故割捨,並於此聲明。)

五、中道校正

本節撥除三個與本篇論點緊鄰之誤讀,後二者直接關乎文獻分際,須特別誠實。

❌ 誤讀一:「以積集量自在」=世間功利之「多多益善」「積越多越自在」。 此須撥清。菩薩二資糧之積,不是世間貪求式的囤積——其積「不分別、不齊限為若干眾生」(2.3),是向一切智智、為度無盡眾生而積,非為自身多得多佔而積。「無量」之要在「不設『夠了』之終點」(3.2),此「不設限」恰恰來自「不取證、不住、度生無盡」之願(3.3),與「為己多積多佔」之功利累積方向相反——後者仍是「自為度身」之有量有限(2.3 之二乘相,甚至更狹),前者是「不為自身齊限」之無量。故「以積集量自在」絕非「積越多越自在」之數目崇拜;菩薩之自在不在「積得多」,而在「其積本不齊限(不為自身設限)」——量的是「不齊限」之品質,非「多寡」之數目。把它讀成功利之多多益善,正落回有量有限之二乘尺乃至世間尺,失其旨。

⚠️ 校正二:「積集量自在 vs 斷結量果」之成對對比,係作者裁定之讀法,非成對經文。 須誠實標明:二指定來源(《大智度論》《攝大乘論》)中,並無一段直接把「積集量(菩薩自在)」與「斷結量(阿羅漢自在)」成對對舉之術語段。本篇所據,是「積集」一側之經證(不齊限對有量有限、二資糧無量際,2.3)、前篇 P01 及行軸所立之量度之異、與《阿羅漢自在》所立阿羅漢自在之斷結減法量度;三者合而讀為「二自在之二量度相反」。此一成對對比,是義理上有據、且經作者裁定之綜整讀法,非某經某論之成對原文。讀者若見「積集量自在 vs 斷結量果」作引號直引,當知其為詮釋性對舉,非逐字經文。此分際依本案 檢索之缺口 記錄如實標出。

⚠️ 校正三:「三大阿僧祇」之「大」字、「福德資糧/智慧資糧」分立複合詞,皆有文獻用字之分際;又 2.1 偈與 2.3 量語為同一引文之兩面向取用。 其一,二指定來源(T1509·T1593)皆作「三阿僧祇劫」,未見「三阿僧祇」之「大」字;「三大阿僧祇劫」為後出通行語。本篇引文一律忠錄原文「三阿僧祇」,於行文偶用通行語時亦以原文為準。其二,「福德資糧/智慧資糧」之分立複合詞,《大智度論》未用,僅作「福德、智慧……以為資糧」之分述形(split 形,2.1 之 3);「福德智慧二種資糧」之合稱見於《攝大乘論》(2.1 之 1)。本篇兩形並陳,不以合稱冒充《大智度論》之原文。其三,2.1 之偈(「二種資糧無量際」)與 2.3 之量語係同一引文(T31n1593《攝大乘論》Mahāyāna-saṃgrahaT31, No. 1593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124a15)之兩面向取用——2.1 取其「福慧二資糧」名相面,2.3 取其「無量際」量語面,非重複杜撰,特此標明。

六、結論

精要重述。 菩薩自在以積集量,非以斷結量。經證上,《攝大乘論》立「福德智慧二種資糧」之合稱、引偈標「二種資糧無量際」;《大智度論》以菩薩「久住生死、集福德智慧以為資糧」連二資糧於趣大乘、行六度,以「阿僧祇」為算數所不能極之數、列三阿僧祇之次第,並以二乘「有量有限、自為度身」對菩薩「不分別、不齊限」之積。義理上三層支撐:二資糧(福慧)為所積,非「更多之斷」(3.1);其「無量」在「不可數限、不設終點」,非「數目很大」(3.2);菩薩以積集量、阿羅漢以斷結量,二尺相反而二自在皆真,根於所向之果相反(不出而度生/出而入無餘,3.3)。須誠實標明:「積集量 vs 斷結量」之成對對比係作者裁定之讀法、非成對經文;「三大阿僧祇」之「大」字、「福德/智慧資糧」複合詞皆有用字分際(第五節)。

修行指引。 行者於此當把「我斷了多少、淨了幾分」之自勘,補以另一問:「我為利他所積之福慧,可曾為自身設一個『夠了』之限?」前一問(斷結之量)是真功夫,然其究竟是阿羅漢之自在(去盡而出);菩薩自在之量,在後一問——其自在不在「積得多」(那仍落數目),而在「其積本不為自身齊限」。故菩薩道之積二資糧,不是世間「多多益善」之囤積(那反是更狹之有量有限),而是「不分別、不齊限為若干眾生」之無量。學人於布施持戒乃至般若,當自省所積是否仍暗設一「為己夠了」之限——若有,則猶在有量之尺上;唯漸鬆此限、趨於不齊限之積,方與菩薩自在之量相應。然亦勿誤:不齊限非「不量力、不次第」,菩薩之無量積仍依三阿僧祇之次第、依五種人配地之正行而行(2.2)——無量者其際,非其無次第。

啟下與收上(兼標接縫)。 本篇收前篇 BODHI-P01 所啟之「量度之異」:P01 立菩薩自在之簽名異於阿羅漢(不取證/取證),本篇立其量度異於阿羅漢(積集/斷結),二者實一事之兩面——因不取證,故不以斷結為量而以積集為量。循本部(第1部·自在從願起)之綱,後部次第展菩薩自在之諸面:六度十度為此二資糧之行用形(P03–04),四攝為其利他之自在(P05),無生法忍為登地之認知簽名(P06),終以無住處涅槃收「不取證」之核(P09)、以二自在之終極並判收軸(P10)。而與行軸之關係:本篇之三阿僧祇·二資糧,與行軸 bodhi-path 所歷之五十位「三大阿僧祇劫」框架(行軸規劃所標:十住十行十迴向≈初僧祇·十地1–7≈二僧祇·十地8–10≈三僧祇)主題相關——行軸歷經五十位之歷程,證軸讀此歷程所積累之二資糧無量自在;接縫之義理由作者裁定,本篇不代行軸立言。

開放問題。 其一,本篇割捨第四節(積集量自在與「複利累積/成長型心態」貌合神離),理由見上。其二,「積集量自在 vs 斷結量果」之成對對比,本篇標為作者裁定之讀法、非成對經文;二量度之自在義之最終並判,俟收軸 P10。其三,「不齊限之無量」與三阿僧祇之「有次第」如何並存(無量其際而有次第其行),本篇但立「無量者其際非其無次第」(修行指引),其與十地·五種人配地之細部對應,屬行軸十地諸篇及本軸後部,本篇未展。其四,福德資糧與智慧資糧二者之分際、相攝與不可偏廢(福慧二足),本篇但立二資糧為所積,其各別之義與六度十度之對應,屬 P03–04,本篇但啟。

附註

參考文獻

一、佛教原典

  • 《攝大乘論》。無著造,真諦譯。T31, no. 1593《攝大乘論》Mahāyāna-saṃgrahaT31, No. 1593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。〈應知入勝相品第三〉(福德智慧二種資糧·引《大乘莊嚴經論》偈「二種資糧無量際」)、〈入因果修差別勝相品第五〉(五種人配三阿僧祇劫圓滿十地正行)。
  • 《大智度論》。龍樹造,鳩摩羅什譯。T25, no. 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。〈初品中菩薩釋論第八〉(阿僧祇定義·三阿僧祇次第與配心位·三阿僧祇有量有限)、〈摩訶薩品第十三〉(久住生死集福德智慧為資糧·有量有限對不齊限)。

二、現代學術著作

(本篇未引現代學術著作;論證全據佛教原典,循「回到源頭」之開源精神。跨學科會通一節已割捨,故無相關現代文獻。「三大阿僧祇」之通行語、「福德/智慧資糧」之複合詞,本篇依大正藏原文標其用字分際,不另引近人考訂。)

三、經論索引

引文要旨出處CBETA id
福德智慧二種資糧(定型合稱)攝大乘論 卷中 應知入勝相品T31n1593《攝大乘論》Mahāyāna-saṃgrahaT31, No. 1593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122c03
二種資糧無量際(引《大乘莊嚴經論》偈·名相面)攝大乘論 卷中 應知入勝相品T31n1593《攝大乘論》Mahāyāna-saṃgrahaT31, No. 1593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124a15
久住生死集福德智慧以為資糧·行六波羅蜜(split form)大智度論 卷45 摩訶薩品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387b01
阿僧祇=算數所不能極·三阿僧祇次第大智度論 卷4 菩薩釋論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86c19
三阿僧祇配心位(作佛自知之淺深)大智度論 卷4 菩薩釋論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87a07
五種人配三阿僧祇劫圓滿十地正行攝大乘論 卷下 入因果修差別勝相品T31n1593《攝大乘論》Mahāyāna-saṃgrahaT31, No. 1593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126c01
二乘有量有限自為度身·菩薩不分別不齊限大智度論 卷45 摩訶薩品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387b05
三阿僧祇劫有量有限(設問脈絡)大智度論 卷4 菩薩釋論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92b09
二種資糧無量際(量語面·同 T31n1593《攝大乘論》Mahāyāna-saṃgrahaT31, No. 1593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124a15)攝大乘論 卷中 應知入勝相品T31n1593《攝大乘論》Mahāyāna-saṃgrahaT31, No. 1593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124a15

系列論文交叉引用索引

  • BODHI-P01〈菩薩自在不繼阿羅漢果〉 §3.3:本篇正面承之——P01 立菩薩自在之量度自始異於阿羅漢(積集/斷結),本篇坐實此積集量尺。P01 之「簽名之異」(不取證/取證)與本篇之「量度之異」(積集/斷結)為一事兩面:因不取證,故以積集而非斷結為量。
  • ★《阿羅漢自在》ARHAT-P01〈漏盡即自在〉(證軸 Div 1·對照):本篇 3.3 之對顯基準。阿羅漢自在以斷結量(漏盡·十結俱斷·減法·終於零結),菩薩自在以積集量(二資糧無量際·不齊限·加法·趨於無量);二尺相反而二自在皆真。
  • BODHI-P03–04〈六度/後四度〉(後續):本篇立二資糧為所積;六度十度即此二資糧之operational形,P03–04 專論之。
  • BODHI-P09〈無住處涅槃義〉(後續):本篇 3.3 立「菩薩不出而度生」為其積集量度之果向所本;P09 專論無住處涅槃(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)之核。
  • BODHI-P10〈菩薩自在與阿羅漢自在的終極分判〉(後續·收軸):本篇立二自在之量度之異(積集/斷結),P10 作二自在之最終並判。

Paper: BODHI-P02 · 二資糧無量 · The Bodhisattva's Mastery · Part 1 · The Vow as Entry Author: 釋慧鏡 (Shi Huijing) · Project: 指月 / Pointing-at-the-Moon · Series: The Attainment Signatures(證 自在簽名) License: CC BY-NC-SA 4.0 CBETA 校對: 全文引用均依 CBETA 電子佛典核校(《攝大乘論》T1593、《大智度論》T1509)。本篇為大乘分區,無巴利雙軌義務;引文均待 CBETA XML 實核。「三大阿僧祇」之「大」字、「福德/智慧資糧」分立複合詞、「積集量自在 vs 斷結量果」之成對對比,皆依 檢索缺口 記錄標明(諸源作「三阿僧祇」;split/合稱二形並陳;成對對比為作者裁定之讀法)——詳第五節。 Repository: https://github.com/pointing-at-the-moon/attainment-signatures

Footnotes

  1. 《攝大乘論》卷中〈應知入勝相品第三〉,T31n1593《攝大乘論》Mahāyāna-saṃgrahaT31, No. 1593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122c03。無著造,真諦譯。「由善成熟修習增長善根,是故善得福德智慧二種資糧。」「福德智慧二種資糧」之定型合稱。CBETA 電子佛典核校。 2

  2. 《攝大乘論》卷中〈應知入勝相品第三〉(品末引《大乘莊嚴經論》五偈),T31n1593《攝大乘論》Mahāyāna-saṃgrahaT31, No. 1593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124a15。「菩薩生長福及慧,二種資糧無量際。」書系總綱「二資糧無量」之經偈所本(「無量際」)。按:本引文與 9 同處,2.1 取其「福慧二資糧」名相面,2.3/9 取其「無量際」量語面(詳第五節)。

  3. 《大智度論》卷第四十五〈摩訶薩品第十三〉,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387b01。龍樹造,鳩摩羅什譯。釋「大莊嚴」摩訶薩:「無量劫來久住生死,集諸福德、智慧以為資糧……行六波羅蜜。」按:此處作「福德、智慧……以為資糧」之分述形(split form),與《攝論》之合稱「福德智慧二種資糧」用字異(詳第五節)。 2

  4. 《大智度論》卷第四〈初品中菩薩釋論第八〉,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86c19。「天人中能知算數者,極數不復能知,是名一阿僧祇……如是數三阿僧祇。」「阿僧祇」為算數所不能極之數,菩薩次第行滿三阿僧祇。按:諸源作「三阿僧祇」,無「大」字(「三大阿僧祇」為後出通行語,詳第五節)。

  5. 《大智度論》卷第四〈初品中菩薩釋論第八〉,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87a07。以「心」對作佛之自知程度分三阿僧祇之淺深(初僧祇心不自知、二僧祇心知而口不稱、三僧祇心了了自知口自發言)。

  6. 《攝大乘論》卷下〈入因果修差別勝相品第五〉,T31n1593《攝大乘論》Mahāyāna-saṃgrahaT31, No. 1593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126c01。「有五種人,於三阿僧祇劫修行圓滿……行願行地人滿一阿僧祇劫……(清淨意/有相/無相行人)於六地乃至七地,滿第二阿僧祇劫……無功用行人乃至十地,滿第三阿僧祇劫。」五種人配三僧祇而圓滿十地正行。

  7. 《大智度論》卷第四十五〈摩訶薩品第十三〉,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387b05。「聲聞、辟支佛雖行布施等六事,有量有限,自為度身……菩薩所度,不分別、不齊限為若干眾生故布施乃至智慧。」二乘「有量有限」對菩薩「不齊限」。

  8. 《大智度論》卷第四〈初品中菩薩釋論第八〉,T25n1509《大智度論》Mahāprajñāpāramitā-upadeśa-śāstraT25, No. 150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92b09。「三阿僧祇劫有量有限。」此為設問脈絡(論明聲聞經所說三阿僧祇劫為有量有限之數),論下文以菩薩無量劫破之。

  9. 《攝大乘論》卷中〈應知入勝相品第三〉,T31n1593《攝大乘論》Mahāyāna-saṃgrahaT31, No. 1593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124a15(引《大乘莊嚴經論》偈)。「菩薩生長福及慧,二種資糧無量際。」此處取「無量際」之量語面向(與 2 同引文兩面向,非重複,詳第五節)。 2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