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賢廣修供養
英文題名:Samantabhadra's Vow of Vast Offerings
普賢十大願的第三願「廣修供養」,在西方華嚴研究中時常被讀為一段虔敬性的附錄——華麗物供的鋪陳,附於宇宙論體系之末。本文主張:第三願實為普賢主場的入位架構,由物供、量綱、時間三軸構成;且它既非《華嚴經》六十卷本、八十卷本原有的對應段落,也不是般若譯場於九世紀末的突然制定,而是印度與中國註疏五百年累積的結晶。經龍樹《十住毘婆沙論》的供養三項複合架構、世親《十地經論》的六種大與九元素交叉表、法藏《探玄記》的七種大開展與「普賢行願」一詞的八世紀詞匯先例、澄觀《演義鈔》〈普賢行品〉階段仍存的事行理行二分,終至澄觀《行願品疏》的系統凝定。漢傳註疏主翼澄觀,將物供、觀行、法供三者收攝為「修行即觀行供養」;副翼宗密進一步重構為「廣即觀行之廣」,並引法藏《緣起章》第三供養門為據。此一入位架構,乃為下一篇「諸供養中法供養為最」的法供養深探鋪設教義基礎。
一、引言:普賢主場之入口結構是什麼?
澄觀注《普賢行願品》,於十大願總綱處下了一句綱領:
此功德門,指上佛功德。「應修已」下,正示普因。希欲為願,造修為行,寄圓說十。1
希欲所向者為願,造作所修者為行,假圓滿之數而說為十——一句之內,「願」「行」「十」三元已立。對熟悉漢傳教史的讀者,這是再尋常不過的科判起手;但對當代西方的華嚴研究者,這句話卻正落在一個習以為常的盲點之上。
在西方學界,普賢十大願時常被讀為一段虔敬性的附錄。華嚴的重重無盡法界既已鋪陳於前,《行願品》遂被看作情感性的迴向尾聲:禮佛、讚佛、供佛、懺悔,一連串儀軌動作的羅列,附於形上體系之末。其中第三願「廣修供養」尤其如此——七種供雲、三類妙香、燈炷如山、燈油如海,讀來像一場物供的盛大鋪張,似乎只是宗教情感的修辭。
本文要提的問題是:普賢主場的入口,究竟是什麼樣的結構?
本卷第二十四篇已處理〈十地品〉初地歡喜地之施,確立了菩薩道入位的閘檻結構——以發心為門,以初地十大願為菩薩願力之骨架。2 那是入位之「閘檻」。本篇承此而下,進入華嚴主場的第二篇:普賢十大願的系統展開。第三願廣修供養,正是檢驗「普賢行願是附錄,抑或是架構」這一問題的最佳切口。
本文的核心主張是:第三願廣修供養的完整面貌,由物供軸、量綱軸、時間軸三者構成,乃一套入位架構;而此架構既非《華嚴經》六十卷本、八十卷本原有的對應段落,亦非般若三藏譯場於九世紀末的突然制定,而是印度與中國註疏五百年累積之結晶。經龍樹、世親、法藏、澄觀四代的層層疊加,終在般若譯場的長行中凝為系統。漢傳註疏的主翼澄觀,把物供、觀行、法供三者收攝為「修行即觀行供養」;副翼宗密更進一步,重構為「廣即觀行之廣」。三軸之入位,與兩翼之收攝,即本篇所欲鋪陳者。
須先劃定本篇的邊界。「諸供養中,法供養為最」的十字偈所開出的七種法供養,以及由此牽連的教禪一致旁證,屬於下一篇的領土;本篇在過渡偈句處收筆,七項不展開。就指月研究第七部分以來的論證系列而言,本篇的位置是:第二十一篇的「替代」、第二十二篇的「公理」、第二十三篇的「轉化」、第二十四篇的「架構」之後——第二十五篇所做的,是「展開」:把普賢主場的入位架構完整鋪開,為其後的法供養深探預作教義鋪墊。
二、譯本層次與「廣修供養」之系統性制定
要回答「廣修供養是不是架構」,須先誠實面對一個文獻事實:作為系統的「廣修供養」,並非華嚴經傳本中自古即有。
普賢之名與普賢之行,在漢譯華嚴中出現甚早。佛馱跋陀羅所譯六十卷本有〈普賢菩薩行品〉,實叉難陀所譯八十卷本有〈普賢行品〉,二者皆在卷四十九。然而以「廣修供養」一詞為標目、以十大願為條列骨架的長行段落,在這兩部傳本中遍尋不見——「廣修供養」於六十卷本零命中,於八十卷本亦零命中。3 系統化的十大願長行架構,是般若三藏所譯四十卷本《華嚴經》卷四十〈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〉的獨有制定。此處須立一道界限:〈普賢行品〉(六十、八十卷本卷四十九)與〈普賢行願品〉(四十卷本卷四十)並非同一文本層;前者不含系統的十大願科目,不可把〈普賢行品〉所論的普賢行與廣修供養的三軸架構混為一系。十大願的結構性種子,唯在〈十地品〉初地菩薩所發的十大願中可尋其雛形——而那已是前一篇的領土,此處一句帶過即止。
那麼,般若譯場是否就是「廣修供養」架構的憑空創造者?這一推論若走到極端,同樣失準。梵本《普賢行願讚》(Bhadracarīpraṇidhāna)的確存在,但它主要是偈頌之體——華塔那邊一九一二年校訂本所收六十二頌,皆作 Rucirā 韻律,最早的尼泊爾貝葉寫本可上溯至十一世紀。與第三願廣修供養相對應的偈頌,確有印度來源。然而長行散文形式的第三願段落,梵本並無平行;漢譯「我以普賢行願力故」對應梵語 bhadracarī-praṇidhāna-vaśena(具格,漢譯加一「故」字以明因果),「廣大勝解心」對應 adhimukti(「心」字為漢譯所增)。更關鍵者,「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」這一八字定式的迴環句,連同「身、語、意業無有疲厭」的三句封口,在梵本偈頌中無對應的固定迴環——它是般若譯場長行的句法創製。「諸供養中,法供養為最」與「百分不及一」的高下校量公式亦然:其教義內涵在梵本偈頌中有根,但明確的等級排序,是四十卷本所獨具。
因此,第三願廣修供養的譯本層次須作雙層的陳述:偈頌之體有印度的承繼,系統長行之體則是八、九世紀中國譯場的整理。此一整理並非無據的杜撰。〈普賢行願品〉於貞元十一年進梵夾,十二年於長安崇福寺開譯,十四年譯畢;譯場十一人之中,圓照筆受、智柔智通迴綴、道弘鑒虛潤文、道章校勘證義,而「詳定」一職由澄觀與虛邃同任。4 換言之,第三願廣修供養段落的最終定稿,是經澄觀之手而成的。這一事實的分量在於:本篇第五章所論澄觀《行願品疏》對廣修供養的註解,與經文之間的承接,不僅是註疏者對既有文本的詮釋,更是定稿者對自己參與整定之文本的回望——一種文本層面、而非僅註疏層面的接續。本章誠實標明本論的文本立足點,正是為了下文能在穩固的地基上立論。
三、第三願廣修供養之入位架構三軸
把第三願從「物供鋪張」讀為「入位架構」,須見其三軸如何各司其職。經文起手即立境界範圍:
復次,善男子!言廣修供養者:所有盡法界、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中,一一各有一切世界極微塵數佛,一一佛所種種菩薩海會圍遶,我以普賢行願力故,起深信解,現前知見,悉以上妙諸供養具而為供養。5
此處第三願在十願中的位置是固定的:禮敬、稱讚之後,懺悔、隨喜之前,居第三。6 入位架構的三軸,即在「悉以上妙諸供養具而為供養」一句之後逐軸展開。
3.1 物供軸:七雲三香與燈油的層疊結構
第一軸是物供之軸。經文所列:
所謂:華雲、鬘雲、天音樂雲、天傘蓋雲、天衣服雲、天種種香、塗香、燒香、末香,如是等雲,一一量如須彌山王。7
華、鬘、天音樂、天傘蓋、天衣服、天種種香六者繫以「雲」,再加塗香、燒香、末香三類,是為七雲三香。其後復有燈油一節:
然種種燈,酥燈、油燈、諸香油燈,一一燈炷如須彌山,一一燈油如大海水,以如是等諸供養具常為供養。8
酥燈、油燈、諸香油燈三者,與前七雲三香相承,共成十二物的層疊清單。物供軸的功能,不在數量的堆疊,而在建立一套可被觀照的所供之相——它是入位的第一道憑藉:行者須先有可緣之境,觀行方有著手處。
3.2 量綱軸:須彌山王與大海水的尺度投射
第二軸是量綱之軸。七雲三香「一一量如須彌山王」,燈炷「如須彌山」,燈油「如大海水」——同一組有限的物質,被投射到宇宙性的尺度之上。此一投射並非單純的誇飾。它的作用,是把物供從「一爐一花」的有限體量,轉成與法界等量的量綱:所供之境既遍盡法界虛空界一切佛剎極微塵,能供之物亦須以須彌、大海為其度量單位,能所之間方得相稱。量綱軸所立者,乃是物供與法界之間的尺度對位。
3.3 時間軸:念念相續與四盡式的迴環句
第三軸是時間之軸,也是三軸中最須辨明者。第三願以一段迴環句收結:
此廣大最勝供養虛空界盡、眾生界盡、眾生業盡、眾生煩惱盡,我供乃盡。而虛空界乃至煩惱不可盡故,我此供養亦無有盡,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,身、語、意業無有疲厭。9
虛空界、眾生界、眾生業、眾生煩惱四者「盡」則「我供乃盡」,是四盡式的排比;繼以「而……不可盡故,我此……無有盡」的反轉句,把有限的「盡」翻轉為無盡的相續;終以「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」與「身、語、意業無有疲厭」三句封口。時間軸所立者,是把供養從一次性的儀軌動作,轉為念念不斷的相續行。
此處須立一辨:「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」這一封閉句式,並非第三願所獨有,而是十大願共通的結構。第一願禮敬諸佛的收結,句法全同:
虛空界盡,我禮乃盡,而虛空界不可盡故,我此禮敬,無有窮盡。如是乃至眾生界盡、眾生業盡、眾生煩惱盡,我禮乃盡。而眾生界乃至煩惱無有盡故,我此禮敬無有窮盡,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,身、語、意業無有疲厭。10
可見「念念相續」是十願共用的迴環封口。把它讀作第三願獨具的特徵,是文本層次上的誤判;它真正標示的,是整套十大願的時間綱維。
三軸之外,與第三願相對應的偈頌,收束在一條主軸句上:
以諸最勝妙華鬘,妓樂塗香及傘蓋,如是最勝莊嚴具,我以供養諸如來。最勝衣服最勝香,末香燒香與燈燭,一一皆如妙高聚,我悉供養諸如來。我以廣大勝解心,深信一切三世佛,悉以普賢行願力,普遍供養諸如來。11
「妙高聚」即須彌山的偈頌異稱,與長行的量綱軸相應。偈頌的最後一頌,把整段供養收束於「廣大勝解心」(adhimukti)與「普賢行願力」二者——前者是能供之心的廣大開解,後者是能供之行的操作憑藉。此處須對「我以普賢行願力故」一句保持義理上的精準。「普賢行願力」是一個操作性的願力憑藉:它驅動「起深信解,現前知見」的觀照,使物供得以遍至法界一切佛所。它既不是個人意志的鼓動,也不是後世民間信仰中被實體化的「普賢願力」——那一實體化是唐宋以降的民間化過程,不在本篇的教義範圍。守住這一分際,三軸架構方不致滑入信仰的語域。
四、印度與早期華嚴的五百年累積
入位架構三軸既明,須回答其來歷。本章的框架是:第三願廣修供養的架構,承自印度論書的雙翼,再經早期華嚴的結晶層,方在般若譯場凝為系統。五階的承繼,須以年代串起——龍樹約三世紀末,世親約四世紀,法藏約七世紀末,澄觀《演義鈔》約八世紀晚期,澄觀《行願品疏》則在八、九世紀之交完成最後的凝定。
4.1 龍樹《十住毘婆沙論》:供養三項的複合架構
最早的詞匯來源,在龍樹《十住毘婆沙論》〈釋願品〉。論釋初地菩薩的供養願時,把「供養」拆為三項複合架構:
願供養奉給,恭敬一切佛;願皆守護持,一切諸佛法……供養,名「花香、瓔珞、幡蓋、燈明、起塔廟」等。奉給,名「衣服、臥具、所須之物」。恭敬,名「尊重、禮拜、迎來送去、合掌親侍」。12
供養、奉給、恭敬三項各有細目:供養繫以花香幡蓋燈明,奉給繫以衣服臥具,恭敬繫以禮拜親侍。後世普賢第一願的禮敬、第三願的廣修供養,其物項詞匯——花、香、幡、蓋、燈——正可在此找到逐字的源頭。三世紀末的印度論書,已備此一供養的物項清單。
4.2 世親《十地經論》:六種大與九元素交叉表
第二翼是世親《十地經論》。論釋初地第一大願時,世親把供養作了兩重的系統化。其一是九元素的交叉表:
是初大願,無餘者有三種:一者一切佛無餘;二者一切供養無餘;三者一切恭敬無餘。一切佛者有三種佛:一、應身佛;二、報身佛;三、法身佛。一切供養者,有三種供養:一者利養供養,謂衣服臥具等;二者恭敬供養,謂香花幡蓋等;三者行供養,謂修行信戒行等。一切恭敬者,有三種恭敬:一、給侍恭敬;二、迎送恭敬;三、修行恭敬。13
三種佛、三種供養、三種恭敬,交叉而成九元素。值得注意的是「行供養」一項——「謂修行信戒行等」:在世親處,「修行」已被列為供養的一類,與利養、恭敬並列。這一點是後世「修行即觀行供養」收攝說的遠源。其二是六種大:
此初願中有六種大,名為大願:一者福田大……二者供事大……三者心大……四者攝功德大……五者因大……六者時大。14
福田、供事、心、攝功德、因、時六者皆稱「大」——供養願由此獲得了一個系統性的分析骨架。世親所立的,已不只是物項清單,而是一套可分析的架構。
4.3 法藏《探玄記》:七種大的開展與「普賢行願」的詞匯先例
第三是早期華嚴的結晶層:法藏《探玄記》。法藏注同一願時,把世親的六種大開展為七種大:
此願中通論有七種大:一供心大……二福田大……三供事大……四願大。謂隨行起願,如經發如是大願故,此興願也……五攝功德大……六因大……七時大。15
法藏的開展,不只是數目上加一。新增的「願大」——「隨行起願」——把世親較靜態的架構分析,重組為一個願與行相帶動的動態框架。供養由此不再只是被分析的對象,而是與願、行相連的動態歷程。此外,《探玄記》卷十八又有一句詞匯上的關鍵旁證:
六要勸令具普賢行願,方名究竟真善知識。16
「普賢行願」一詞,八世紀的法藏已在使用。這證明「普賢行願」並非九世紀般若譯場的突然新鑄;詞匯的先例,早已備於法藏。
4.4 澄觀《演義鈔》:尚未系統化的事行理行二分
第四階,是一個須要辨明的不連續點。澄觀《演義鈔》是其《華嚴經疏》(注八十卷本)的自註,與四十卷本卷四十不相重疊。注〈普賢行品〉時,澄觀對「普賢行」的處理是:
然普賢行……諸經多有其名……《法華經》云「若有受持讀誦、正憶念、解其義趣、如說修行,當知是人行普賢行。」釋曰:此即有名而相猶隱,則受持讀誦是事行也。正憶念通智,行理行也。《普賢觀經》名觀普賢行法經,亦是持經、禮懺、坐禪皆其行耳。17
此處澄觀仍以「事行/理行」二分來表述普賢行,並以持經、禮懺、坐禪泛指其行——他尚未把普賢行系統化為十大願的科目框架。換言之,到《演義鈔》階段,澄觀本人對普賢行的整理仍停在二分的層次。系統化十大願框架的出現點,是澄觀其後另作的《行願品疏》——一部專為四十卷本卷四十而作的註疏。五百年的累積,到此方告凝定;而凝定的最後一手,正落在澄觀自己的兩部著作之間的差距上。
五、漢傳註疏的主副兩翼、中道校正與西方學界對話
四十卷本卷四十的兩部專屬註疏,構成漢傳對廣修供養理解的主副兩翼。主翼是澄觀《行願品疏》,副翼是宗密在澄觀別行疏之上所作的《行願品疏鈔》——疏鈔之體,本身即註疏的第二層。須先重申本篇邊界:七種法供養的逐項展開,以及教禪一致的一行三昧旁證,皆屬下一篇的領土;本章在過渡偈句處收筆。
5.1 主翼:澄觀《行願品疏》的物觀法收攝
澄觀對廣修供養的註解,先立行願的總綱——前引「希欲為願,造修為行,寄圓說十」即此。1 繼而追溯十願科目的譜系:
第二「何等為十」下,徵列名數。然此即是常行禮懺,諸經論中開合不同……今文具十,以表無盡。18
諸經論對禮懺科目「開合不同」,或八或七或六或五——澄觀並不主張「十」是唯一正確的數目,而說「今文具十,以表無盡」:四十卷本之取「十」,是修辭性的,取其表詮無盡之義。這一點本身即是對「十大願自古即十」之想當然的校正。
至廣修供養段,澄觀作四段切分:
第三復次廣說修供養。初標名。二「所有盡法界」下,釋相。於中二:先正明供行,後校量顯勝。前中四:一所供境;二「我以普賢」下,能供因;三「悉以」下,列所供具;四「以如是等」下,正明供養。19
所供境、能供因、所供具、正明供養四段——這一切分本身,已把第三願讀為一套有結構的供行,而非情感的鋪張。而澄觀真正的義理中心,在其引「梵本」校量結構的一段:
故梵本云「復次,善男子!彼彼一切最勝供養及法供養、修行供養……一念中,以彼彼供養如來已得最勝善根,增長積集過去供養,善根百分不及一等。」此中意云:上來觀行名最勝供養及法供養。此上二類,一念善根是所校量,過去供養為能校量,以未修普賢行願供養不及今修普賢觀行供故。又法供養通十法行修行,最勝修行通於萬行,依觀供養正是修行。故《法華》中喜見燒身名法供養,《淨名》教於善德行施,無前無後一時等施,名法供養。是則財施若能稱法皆法供養,況於深觀非法供養?智者應思。20
此處澄觀所引的「梵本」,須辨明其所指:那是般若譯場時代所據的梵語校本,不應等同於現代學界重構的《普賢行願讚》梵本。澄觀引此校本,正是要說明:校量的結構並非「物供對法供」的二元對立,而是「上來觀行名最勝供養及法供養」——觀行收攝了一切最勝供養與法供養。其結語「財施若能稱法皆法供養」,把物供、觀行、法供三者收攝為一:只要財施能稱合於理,財施即是法供養;何況深觀。澄觀的收攝,是漢傳主翼的義理中心——它把第三願從「物供之軸」一路折回到「修行即觀行供養」。至於念念相續一句,澄觀的字面釋極簡:
二「念念相續」下,彰無間斷。疲謂疲倦,厭謂厭足。下之九門,無盡例此。21
「下之九門,無盡例此」——澄觀明言此句是後九願的通則,與第三章對第一願的對照所見全合。
5.2 副翼:宗密《行願品疏鈔》的觀行之廣
宗密的疏鈔,於澄觀的收攝之上更進一層。其進路有三。其一,宗密在卷三逐字引法藏《華嚴經明法品內立三寶章》(即《緣起章》)的第三供養門:
鈔:以如是至供養者。如何辦得如是等多多供具?如何常供如上多多佛耶?準藏和上述緣起章第三供養門中云:菩薩凡所施設,乃至一香、一華、一衣、一蓋、一供養具,無不稱於真理,等虛空界。即以全法之身遊詣佛剎,稱真之物供養於佛。是故菩薩不虛行於所修,常值諸佛,恒不失時,一切供具常稱理而成就。何以故?法施於佛,稱真理故。22
法藏《緣起章》的這段話,把物供的全程重構為「稱真理之法施」:一香一華,無不稱於真理;以全法之身遊詣佛剎,所供之物即是「稱真之物」;而其所以如此,正因「法施於佛,稱真理故」。物供與法施之間的界限,在此被「稱真理」一義所貫穿。宗密引此為據,使漢傳註疏的主副兩翼接上了法藏一系的明確脈絡。
其二,宗密於引文之後自加一句折回:
釋曰:準此,云一香、一華等,又云常稱理而成就者,即知經中所列,皆以稱理,即一之多等也。修行者但安心觀行,物物自多,皆遍佛也。故尋常云:願此香華雲遍滿十方界供養一切佛。23
「修行者但安心觀行,物物自多,皆遍佛也」——「安心觀行」一語,把供養的主體從「辦得多少供具」轉回行者自身的觀照;只要安心觀行,一物即自然遍至一切佛所。「安心」一詞隱然接上達摩二入四行的心地法門,此一教禪一致的隱線此處點到即止,其明白展開屬下一篇的領土。
其三,宗密把「廣修供養」之「廣」徑直重構為「觀行之廣」。其疏鈔釋總結無盡一段云:
△疏:三、總結無盡。此廣大最勝供養,虛空界盡、眾生界盡、眾生業盡、眾生煩惱盡,我供乃盡……此最勝供養,即前觀行。△若此最勝不及法者,何以無盡?24
「此最勝供養,即前觀行」——「廣修供養」之廣,不是物量之廣,而是觀行之廣,是法界重重無盡的主體觀照之廣。宗密對「華雲鬘雲」的緣起解,更把此義落實到供具自身:
為緣起者,謂此供具,色相顯然,智鑒無性,從法性空,無生法起,能現所現。能現即行願,所現即供具,逈無所依,應用而來,來無所從,用謝而去,去無所至,而能含悲,潤注法雨,益濟萬物,重重無盡,故有雲像焉。25
供具之所以繫以「雲」,正因其能現所現皆無所依:能現者是行願,所現者是供具,二者俱從法性空、無生法起。「雲」之像,即是觀行之廣在物供之相上的顯現。
5.3 念念相續的雙層框架
「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」一句,至此可作雙層的理解。其一是經文自身的層次:如第三章所辨,它是十大願共通的封閉句式,標示整套願行的時間綱維。其二是宗密所加的規範性讀法。宗密在禮敬段釋此句,作為後九願的通則:
二、念念相續至例此者,若不以普賢觀行之力,如何得念念不斷?願智者審思此文,無以生滅之心、取相之禮而為禮例下九門,亦無以生滅取相之讚歎、供養乃至回向等而為普賢行願也。26
「若不以普賢觀行之力,如何得念念不斷?」——宗密把「念念相續」從一個描述性的句式,讀成一個規範性的判準:能使供養念念不斷者,唯普賢觀行之力;以生滅之心、取相之禮所行的供養,不足以稱為普賢行願。普賢觀行力與生滅取相心的對舉,是此句的義理核心。此一對舉的進一步展開,屬下一篇的主場,此處不作鋪陳。
5.4 中道校正三條
本篇所涉,有三處須作校正。
❌ 其一,把第三願讀為「物供對法供」的二元對立,是常見的誤解。主副兩翼的祖師雙重否定了這一讀法:澄觀「上來觀行名最勝供養及法供養」與「財施若能稱法皆法供養」,宗密「修行者但安心觀行」與「此最勝供養,即前觀行」——二家所作的,是把物供、觀行、法供三者收攝為一,而非把物供與法供對立而分高下。第三願的義理動作是收攝,不是切分。
❌ 其二,把廣修供養架構簡化為「澄觀集大成」的一手之功,亦失準。澄觀《行願品疏》確為四十卷本卷四十的主翼註疏,但須留意兩點:其一,澄觀在廣修供養段內並未具名徵引法藏(雖然他在《行願品疏》他處確曾五次以上具名引賢首);其二,如第四章所見,澄觀到《演義鈔》階段仍未把普賢行系統化為十大願框架。「澄觀集大成」之說須作分寸的限定——系統化的出現點是《行願品疏》本身,不可逆推為「澄觀一手成之」,更不可把系統化反向投射回《演義鈔》。
❌ 其三,把廣修供養架構說成「般若譯場九世紀的突然制定」,是反向的一邊倒。如第四章五階所示,這是五百年的累積。但平衡須是雙向的:同樣不可一邊倒地主張「梵本散文即如此」——系統長行確為唐代譯場的整定。準確的陳述是雙層的:偈頌之體有印度的承繼,系統長行之體是中國譯場的制定。
5.5 與西方學界的對話
英語學界對普賢供養的處理,可舉三家為對話的座標。
朴性培(Park Sung-bae)把朝鮮華嚴傳統——元曉、義湘一系——的「信解行證一體」框架帶入英語華嚴研究,主張華嚴的特出之處不在形上的宇宙論,而在「信即修、解即行」的一體性。⚠️ 應當承認:朴氏的朝鮮華嚴視角,正確地拒絕了把普賢行願讀為純虔敬性附錄的傾向,並提示了「願」與「行」的內在一體——本篇正是在此基礎上,把廣修供養立為入位架構而非儀軌補遺。須說明的是,朴氏的朝鮮華嚴視角是一個自覺的學術選擇,有其學科內的必要性,是朝鮮傳統的內在讀法;本篇的補充是學科上的互補,而非糾正。其朝鮮承繼框架主要從義湘「一即一切」的法界圖式切入,對中國註疏一系——澄觀《行願品疏》與宗密《行願品疏鈔》——「物供、觀行、法供收攝」的架構細節,捕捉較疏;本篇所補回的,正是這一層架構。
葛瑞格里(Peter N. Gregory)的宗密專著,是英語學界對圭峰宗密的標準參考,其重心在宗密的教禪一致與漢傳佛教的中國化歷程。應當承認:葛氏正確地把宗密《行願品疏鈔》定位為法藏一系的自覺延伸——宗密在廣修供養段逐字徵引法藏《緣起章》第三供養門,恰可印證這一定位。本篇正建立於葛氏的法脈框架之上,確認漢傳註疏的主副兩翼結構。然而葛氏的中國化框架,對廣修供養段所特有的「物供→觀行→法供」收攝這一內生於註疏的義理動作,捕捉較疏——這是其專著宏觀規模的必然取捨;本篇所補回的,正是這一層架構動作。
吉梅羅(Robert M. Gimello)是英語華嚴的資深聲音,其對李通玄「實踐性華嚴」讀法的開拓——前一篇已交叉引及李通玄「以普賢行為僧寶」的在家即時性讀法——為西方華嚴的「實踐/應用」維度提供了理論的錨點。應當承認:吉氏的「實踐性華嚴」框架,正確地拒絕把華嚴讀為純形上、純宇宙論的體系,為廣修供養的「架構即實踐」讀法提供了西方學術的立足點。然而吉氏的處理主要集中在李通玄與宗密的在家即時性維度,對澄觀《行願品疏》這部行願品專屬註疏的義理中心性,著墨較淡;本篇所補回的,是這一以澄觀《行願品疏》為中心的框架。
六、結語:普賢主場展開的完成與後續
本篇的核心發現,可作三句的重述。其一,普賢十大願第三願廣修供養,是一套由物供軸、量綱軸、時間軸構成的入位架構,而非物供的情感鋪張。其二,此架構是印度與中國註疏五百年累積的結晶——龍樹的供養三項複合架構、世親的六種大與九元素交叉表、法藏的七種大開展與「普賢行願」詞匯先例、澄觀《演義鈔》尚存的事行理行二分,終至澄觀《行願品疏》的系統凝定。其三,漢傳註疏的主翼澄觀把物供、觀行、法供收攝為「修行即觀行供養」,副翼宗密重構為「廣即觀行之廣」。就論證系列而言,第二十一篇的「替代」、第二十二篇的「公理」、第二十三篇的「轉化」、第二十四篇的「架構」之後,本篇所完成的是「展開」——把普賢主場的入位架構完整鋪開。
於修行,此義有一具體的指引。第三願的入口,不在於辦得多少供具、供具有多大;主副兩翼的收攝說所指明的是:供養的著手處,是行者自身的安心觀行。物供之相是可緣之境,量綱之大是與法界相稱的尺度,念念相續是不斷的相續行——三軸所共同指向者,是「依觀供養正是修行」。供養之為入位,正在於它要求行者在第一步即把物供讀為觀行,而非把觀行留待物供之後。
留一問予後續。「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」的雙層框架——經文自身的封閉句式,與宗密「若不以普賢觀行之力,如何得念念不斷」的規範性讀法——本篇點到即止;普賢觀行力與生滅取相心的對舉,其展開是下一篇的主場。下一篇將處理「諸供養中,法供養為最」:七種法供養的逐項開展,「百分不及一」校量公式的教義深義,以及教禪一致的一行三昧旁證之入口——那是普賢主場展開的第三篇,法供養的深探。其後,第二十七篇將循善財童子五十三參,自文殊接引而入普賢道場的轉場——須辨明的是,五十三參的終局是文殊接引至普賢道場的轉場,而非普賢於此宣說十大願以為高潮收束;系統化的十大願歸屬,仍是九世紀般若譯場的整定。第二十八篇則以〈入法界品〉收束全部分。本篇在過渡偈句處收筆,正是為這三篇預留接口。
參考文獻
一、佛教原典 Primary Buddhist Sources
般若譯。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四十卷本)卷四十〈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〉。《大正藏》第10冊,No. 293。
佛馱跋陀羅譯。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六十卷本)卷四十九〈普賢菩薩行品〉。《大正藏》第9冊,No. 278。
實叉難陀譯。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卷本)卷四十九〈普賢行品〉。《大正藏》第10冊,No. 279。
不空譯。《普賢菩薩行願讚》。《大正藏》第10冊,No. 297。(偈頌中間譯本,交叉參照。)
龍樹造(傳)、鳩摩羅什譯。《十住毘婆沙論》卷三〈釋願品第五〉。《大正藏》第26冊,No. 1521。
世親造、菩提流支譯。《十地經論》卷三。《大正藏》第26冊,No. 1522。
法藏述。《華嚴經探玄記》卷十一、卷十八。《大正藏》第35冊,No. 1733。
澄觀述。《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》卷七十八。《大正藏》第36冊,No. 1736。
澄觀述。《大方廣佛華嚴經行願品疏》卷九、卷十。《卍續藏》第5冊,No. 227。
澄觀撰別行疏、宗密述隨疏鈔。《大方廣佛華嚴經行願品疏鈔》卷三。《卍續藏》第5冊,No. 229。
二、現代學術著作 Modern Scholarship
Gimello, Robert M. "Li T'ung-hsüan and the Practical Dimensions of Hua-yen." In Studies in Ch'an and Hua-yen, edited by Robert M. Gimello and Peter N. Gregory. Honolulu: University of Hawai'i Press, 1983.
Gregory, Peter N. Tsung-mi and the Sinification of Buddhism. Princeton: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, 1991.
Park, Sung-bae. Buddhist Faith and Sudden Enlightenment. Albany: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, 1983.
Park, Sung-bae. One Korean's Approach to Buddhism: The Mom/Momjit Paradigm. Albany: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, 2009.
Watanabe, Kaikyoku, ed. Bhadracarīpraṇidhāna (Sanskrit critical edition). 1912.(梵本偈頌校訂本,paraphrase 參照。)
Lamotte, Étienne. Le Traité de la Grande Vertu de Sagesse. 1944.(T1521《十住毘婆沙論》Daśabhūmika-vibhāṣā-śāstraT26, No. 1521傳鳩摩羅什 (後秦)含「易行品」之淨土宗祖根據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著作權討論之參照。)
三、經論索引 Sūtra & Śāstra Index
| 簡稱 | 全名 | 大正藏/卍續藏編號 | 造/譯者 |
|---|---|---|---|
| 〈普賢行願品〉 | 大方廣佛華嚴經(四十卷本)卷四十 | T0293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四十華嚴)Gaṇḍavyūha (40-fascicle, including the Ten Vows)T10, No. 293般若 (唐,798 CE)結卷即普賢十大願章,本卷第七部之經典所依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般若 |
| 〈普賢菩薩行品〉 | 大方廣佛華嚴經(六十卷本)卷四十九 | T0278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六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60-fascicle)T9, No. 278佛陀跋陀羅 (東晉,418–420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佛馱跋陀羅 |
| 〈普賢行品〉 | 大方廣佛華嚴經(八十卷本)卷四十九 | T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實叉難陀 (唐,695–699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實叉難陀 |
| 《行願讚》 | 普賢菩薩行願讚 | T0297《普賢菩薩行願讚》T10, No. 297唐 不空譯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不空 |
| 《十住毘婆沙論》 | 十住毘婆沙論〈釋願品第五〉 | T1521《十住毘婆沙論》Daśabhūmika-vibhāṣā-śāstraT26, No. 1521傳鳩摩羅什 (後秦)含「易行品」之淨土宗祖根據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龍樹造(傳)、鳩摩羅什譯 |
| 《十地經論》 | 十地經論 | T1522《十地經論》Daśabhūmika-sūtra-śāstraT26, No. 1522天親菩薩造 後魏 菩提流支等譯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世親造、菩提流支譯 |
| 《探玄記》 | 華嚴經探玄記 | T1733《華嚴經探玄記》T35, No. 1733唐 法藏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法藏述 |
| 《演義鈔》 |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| T1736《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》T36, No. 1736唐 澄觀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澄觀述 |
| 《行願品疏》 | 大方廣佛華嚴經行願品疏 | X0227 | 澄觀述 |
| 《行願品疏鈔》 | 大方廣佛華嚴經行願品疏鈔 | X0229 | 澄觀撰別行疏、宗密述隨疏鈔 |
交叉引用
卷一 NIAN: 第十二篇《楞嚴》反向施論(交叉參照);第三十篇 manas 轉依(與宗密「安心觀行」之心地法門隱然相涉)。
卷二 DĀNA: 第十一篇〈從施到波羅蜜〉(《大智度論》三輪體空,交叉參照);第十二至十三篇三輪體空(DĀNA 領土,一句帶過);第十四篇《瑜伽師地論》菩薩地施品(交叉參照);第十八至二十篇第六部分楞嚴三部曲(交叉參照);第二十一、二十二、二十三篇第七部分三段論證系列(替代、公理、轉化);第二十四篇歡喜地之施入位閘檻(架構與展開對讀)。
第八部分前瞻: 第二十六篇〈諸供養中法供養為最〉(四十卷本卷四十領土,七種法供養逐項展開與一行三昧旁證之入口);第二十七篇善財五十三參(文殊接引至普賢道場之轉場);第二十八篇〈入法界品〉收束。
本論文依 CC BY-NC-SA 4.0 授權釋出。原典引文依 CBETA 大正藏本。
CBETA 校對:本文經論引文均已對 CBETA 大正藏原典校勘。 GitHub: github.com/pointing-at-the-moon/six-practice-gates
Footnot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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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觀述《大方廣佛華嚴經行願品疏》卷九,「此功德門,指上佛功德……希欲為願,造修為行,寄圓說十」,《卍續藏》第5冊,No. X0227,p.0192c21–22。此疏為澄觀對般若譯四十卷本《華嚴經》卷四十〈普賢行願品〉所作之專屬註疏,與《華嚴經疏》(T1735《大方廣佛華嚴經疏》T35, No. 1735唐 澄觀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)、《演義鈔》(T1736《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》T36, No. 1736唐 澄觀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)非同一文本層。 ↩ ↩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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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本系列 DĀNA 第二十四篇〈歡喜地之施〉,論〈十地品〉初地十大願之入位閘檻結構。〈十地品〉初地十大願之展開屬該篇領土,本篇一句帶過即止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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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廣修供養」一詞於佛馱跋陀羅譯六十卷本《華嚴經》(T0278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六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60-fascicle)T9, No. 278佛陀跋陀羅 (東晉,418–420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)全文零命中,於實叉難陀譯八十卷本《華嚴經》(T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實叉難陀 (唐,695–699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)全文亦零命中。〈普賢菩薩行品〉(T0278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六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60-fascicle)T9, No. 278佛陀跋陀羅 (東晉,418–420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卷四十九)、〈普賢行品〉(T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實叉難陀 (唐,695–699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卷四十九)皆不含以十大願為條列骨架之系統長行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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般若(Prajñā,罽賓國三藏),〈普賢行願品〉貞元十一年(795)進梵夾,十二年(796)於長安崇福寺開譯,十四年(798)譯畢。譯場十一人,「詳定」一職由澄觀與虛邃同任。唐德宗朝崇福寺譯場屬前現代之譯經組織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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般若譯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卷四十〈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〉,「言廣修供養者……悉以上妙諸供養具而為供養」,《大正藏》第10冊,No. T0293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四十華嚴)Gaṇḍavyūha (40-fascicle, including the Ten Vows)T10, No. 293般若 (唐,798 CE)結卷即普賢十大願章,本卷第七部之經典所依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0844c24–c28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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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「應修十種廣大行願。何等為十?一者、禮敬諸佛……三者、廣修供養……十者、普皆迴向」,《大正藏》第10冊,No. T0293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四十華嚴)Gaṇḍavyūha (40-fascicle, including the Ten Vows)T10, No. 293般若 (唐,798 CE)結卷即普賢十大願章,本卷第七部之經典所依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0844a23–b02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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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「所謂:華雲、鬘雲……一一量如須彌山王」,《大正藏》第10冊,No. T0293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四十華嚴)Gaṇḍavyūha (40-fascicle, including the Ten Vows)T10, No. 293般若 (唐,798 CE)結卷即普賢十大願章,本卷第七部之經典所依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0844c29–0845a02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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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「然種種燈,酥燈、油燈、諸香油燈……以如是等諸供養具常為供養」,《大正藏》第10冊,No. T0293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四十華嚴)Gaṇḍavyūha (40-fascicle, including the Ten Vows)T10, No. 293般若 (唐,798 CE)結卷即普賢十大願章,本卷第七部之經典所依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0845a02–05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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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「此廣大最勝供養虛空界盡……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,身、語、意業無有疲厭」,《大正藏》第10冊,No. T0293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四十華嚴)Gaṇḍavyūha (40-fascicle, including the Ten Vows)T10, No. 293般若 (唐,798 CE)結卷即普賢十大願章,本卷第七部之經典所依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0845a14–17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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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第一願禮敬諸佛之收結,「虛空界盡,我禮乃盡……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,身、語、意業無有疲厭」,《大正藏》第10冊,No. T0293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四十華嚴)Gaṇḍavyūha (40-fascicle, including the Ten Vows)T10, No. 293般若 (唐,798 CE)結卷即普賢十大願章,本卷第七部之經典所依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0844c07–11。引此以證「念念相續」為十大願共通封閉句式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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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廣修供養相應偈頌,「以諸最勝妙華鬘……悉以普賢行願力,普遍供養諸如來」,《大正藏》第10冊,No. T0293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四十華嚴)Gaṇḍavyūha (40-fascicle, including the Ten Vows)T10, No. 293般若 (唐,798 CE)結卷即普賢十大願章,本卷第七部之經典所依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0847a10–15。「妙高聚」為須彌山之偈頌異稱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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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樹造(傳)、鳩摩羅什譯《十住毘婆沙論》卷三〈釋願品第五〉,「願供養奉給,恭敬一切佛……恭敬,名『尊重、禮拜、迎來送去、合掌親侍』」,《大正藏》第26冊,No. T1521《十住毘婆沙論》Daśabhūmika-vibhāṣā-śāstraT26, No. 1521傳鳩摩羅什 (後秦)含「易行品」之淨土宗祖根據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30b14–23。按:T1521《十住毘婆沙論》Daśabhūmika-vibhāṣā-śāstraT26, No. 1521傳鳩摩羅什 (後秦)含「易行品」之淨土宗祖根據。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之全本著作權,現代文獻批判學界(如 Lamotte 1944、平川彰)持續討論;本文採漢傳傳統標準接受,不展開裁定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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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親造、菩提流支譯《十地經論》卷三,「是初大願,無餘者有三種……三、修行恭敬」,《大正藏》第26冊,No. T1522《十地經論》Daśabhūmika-sūtra-śāstraT26, No. 1522天親菩薩造 後魏 菩提流支等譯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138b10–17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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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「此初願中有六種大,名為大願:一者福田大……六者時大」,《大正藏》第26冊,No. T1522《十地經論》Daśabhūmika-sūtra-śāstraT26, No. 1522天親菩薩造 後魏 菩提流支等譯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138b25–c02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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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藏述《華嚴經探玄記》卷十一,「此願中通論有七種大:一供心大……七時大」,《大正藏》第35冊,No. T1733《華嚴經探玄記》T35, No. 1733唐 法藏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308a–b。按:法藏自標「七種大」,然全段細列實舉八項(供心、福田、供事、願、攝功德、因、時,後接「八立誓自要故」);第八「立誓」可解為「時大」之延伸。本文用法藏自標之「七種大」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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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《華嚴經探玄記》卷十八,「六要勸令具普賢行願,方名究竟真善知識」,《大正藏》第35冊,No. T1733《華嚴經探玄記》T35, No. 1733唐 法藏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408c。引此以證「普賢行願」一詞為八世紀已有之詞匯先例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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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觀述《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》卷七十八〈普賢行品〉,「然普賢行……亦是持經、禮懺、坐禪皆其行耳」,《大正藏》第36冊,No. T1736《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》T36, No. 1736唐 澄觀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p.612b。此為澄觀對《華嚴經疏》(T1735《大方廣佛華嚴經疏》T35, No. 1735唐 澄觀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)之自註。T1735《大方廣佛華嚴經疏》T35, No. 1735唐 澄觀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、T1736《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》T36, No. 1736唐 澄觀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全卷「廣修供養」零命中,不可交叉引為澄觀對四十卷本卷四十廣修供養之註解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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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觀述《華嚴經行願品疏》卷九,「第二『何等為十』下,徵列名數……今文具十,以表無盡」,《卍續藏》第5冊,No. X0227,p.0193a01–10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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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《華嚴經行願品疏》卷九,「第三復次廣說修供養。初標名……四『以如是等』下,正明供養」,《卍續藏》第5冊,No. X0227,p.0193b17–20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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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《華嚴經行願品疏》卷十,「故梵本云……是則財施若能稱法皆法供養,況於深觀非法供養?智者應思」,《卍續藏》第5冊,No. X0227,p.0193c05–16。按:澄觀所引「梵本」為般若譯場時代所據之梵語校本,不應等同現代學界重構之《普賢行願讚》梵本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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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《華嚴經行願品疏》卷九,「二『念念相續』下,彰無間斷……下之九門,無盡例此」,《卍續藏》第5冊,No. X0227,p.0193b11–12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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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觀撰別行疏、宗密述隨疏鈔《華嚴經行願品疏鈔》卷三,「鈔:以如是至供養者……何以故?法施於佛,稱真理故」,《卍續藏》第5冊,No. X0229,p.0271c。宗密此處逐字引法藏《華嚴經明法品內立三寶章》(《緣起章》)第三供養門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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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《華嚴經行願品疏鈔》卷三,「釋曰:準此,云一香、一華等……願此香華雲遍滿十方界供養一切佛」,《卍續藏》第5冊,No. X0229,p.0271c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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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《華嚴經行願品疏鈔》卷三,「△疏:三、總結無盡……此最勝供養,即前觀行。△若此最勝不及法者,何以無盡?」,《卍續藏》第5冊,No. X0229,p.0274b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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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《華嚴經行願品疏鈔》卷三,「為緣起者,謂此供具,色相顯然……重重無盡,故有雲像焉」,《卍續藏》第5冊,No. X0229,p.0271b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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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《華嚴經行願品疏鈔》卷三,「二、念念相續至例此者,若不以普賢觀行之力……亦無以生滅取相之讚歎、供養乃至回向等而為普賢行願也」,《卍續藏》第5冊,No. X0229,p.0269b。此句宗密釋於禮敬段,作為後九願之通則。 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