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婆達多與龍女
7.8 提婆達多與龍女——授記無自性的兩端同時展示
前一章的衣珠告訴我們——每個眾生身上都有一顆珠,每個眾生都是「一切智願,猶在不失」的繼承人。
但這個命題一旦被嚴肅對待,就會引出一個讓人不安的問題——「每個」,究竟是哪個每個?
是所有人嗎?那些我們社會認定為值得的人嗎?還是連那些我們社會從根本上拒絕接受的人也包括?
〈提婆達多品〉用兩個故事正面回答了這個問題。它沒有用抽象的論述,沒有用譬喻的包裝,而是在敘事層面直接展示——佛陀當著會眾,為兩個在任何傳統裡都絕不可能被宣告為佛種的對象作出授記。
一個是提婆達多——釋迦的堂兄、分裂僧團、出佛身血、遣象害佛、被佛親口宣判「生陷地獄、一劫不可療治」的那個提婆達多。
另一個是龍女——八歲的、畜生道的、非人類的、非男性的那個龍女。
這兩個授記是整部法華最大膽的兩筆。如果它們成立,那麼衣珠的普遍性就被推到了極限——沒有任何一種眾生可以被排除在本有之外。如果它們不成立,那麼「一切智願,猶在不失」就有了隱藏的小字,法華就不是真的會三歸一。
法華選擇了第一條路。而且它不是輕輕地選——它選得極重,重到這一品在漢譯史上被後世反覆討論、反覆爭議、反覆嘗試用各種方式化解。
這一章要展示的,是法華如何持住這兩個授記的重量,而不讓它們退化為兩個獨立的奇蹟。
第一幕——提婆達多的天王如來
故事開始的時候,佛陀忽然對大眾宣告一段往事。
他說,在無量劫前,他還是一位國王。為了求法,他願意捨棄王位、捨棄一切,任何能教他大乘的人,他都願意作他的僕人。這時候有一位阿私仙人來到王面前,說他有一部經——《妙法華經》——如果國王真的願意供養、不敢違逆,他就傳授給他。
國王依約奉事仙人一千年。採果、汲水、拾薪、供食,甚至「以身為床座」——用自己的身體當仙人的床。這一千年間,國王確實從仙人那裡受持了《妙法華經》。
然後佛陀說了一句讓會眾震驚的話:
爾時王者,則我身是。時仙人者,今提婆達多是。
那位國王,是我。那位仙人,就是現在的提婆達多。
這段追憶立刻把整個敘事的時間軸重寫。在這世,提婆達多是那個分裂僧團、害佛害僧的惡人。但在久遠的過去,他是傳法於釋迦本生的大恩人——若沒有他,就沒有佛陀今日的成就。
然後佛陀給出了授記:
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,令我具足六波羅蜜、慈悲喜捨、三十二相、八十種好、紫磨金色、十力、四無所畏、四攝法、十八不共、神通道力,成等正覺、廣度眾生,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。
由於提婆達多這位善知識的緣故,我才具足一切佛功德。然後:
告諸四眾: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,當得成佛,號曰天王如來、應供、正遍知、明行足、善逝、世間解、無上士、調御丈夫、天人師、佛、世尊。
告訴大家:提婆達多未來無量劫之後會成佛,號稱「天王如來」,具足如來十號。國土叫「天道」,劫名「天王」,法住二十中劫——完整的九欄格式,跟舍利弗、迦葉、目犍連所受的授記在語法上完全相同。
這段敘事的衝擊力需要讀慢一點。
佛陀沒有說「提婆達多其實沒做那些事」。經文從頭到尾沒有一處否認他的五逆業。他確實分裂了僧團、確實出了佛身血、確實遣象害佛。這些業在現行層面會如實結果——他確實會墮入地獄。
但在同一個敘事裡,佛陀又說他未來會成佛。
這是怎麼可能的?
這是整部法華對讀者提出的最尖銳的問題。它不是哲學遊戲——它直接攤開一個看似邏輯矛盾的場景,要求讀者坐在那裡想清楚:業報的真實性與成佛的可能性,是不是可以同時成立?
第二幕——龍女的即身成佛
提婆達多授記之後,經文立刻切換到另一個場景——文殊師利菩薩從海底湧出,報告自己在海裡教化的成果。智積菩薩問他:海裡是否有眾生受此經法、疾得成佛?文殊師利說有,很多,尤其是娑竭羅龍王的女兒。
然後龍女本人出現了。經文對她的描述非常具體:「年始八歲,智慧利根,善知眾生諸根行業」。
八歲。
舍利弗在場,立刻提出質疑。他說的話在經文裡保留得完整,分量極重:
汝謂不久得無上道,是事難信。所以者何?女身垢穢,非是法器,云何能得無上菩提?佛道懸曠,經無量劫勤苦積行,具修諸度,然後乃成。又女人身猶有五障:一者不得作梵天王,二者帝釋,三者魔王,四者轉輪聖王,五者佛身。
舍利弗是聲聞乘智慧第一。他說的不是個人偏見,是他所代表的整個部派佛教傳統對女身成佛的判定——「女身垢穢,非是法器」、「五障」——這幾句話幾乎總結了整個印度部派佛教對女性解脫地位的共識。
龍女沒有跟舍利弗辯論。她做了一件事——她把自己最珍貴的一顆寶珠獻給佛,價值三千大千世界。佛接受了。然後她轉身對智積菩薩和舍利弗說:
我獻寶珠,世尊納受,是事疾不?
我獻珠、佛接受,這件事快不快?
兩位回答:很快。
她說:
以汝神力,觀我成佛,復速於此。
用你的神通力看,我成佛比這還快。
經文下一句是:
當時眾會皆見龍女,忽然之間變成男子,具菩薩行,即往南方無垢世界,坐寶蓮華,成等正覺,三十二相、八十種好,普為十方一切眾生演說妙法。
大眾親眼看見——龍女忽然之間變成男子,具足菩薩行,立刻飛到南方無垢世界,坐在寶蓮華上,成了佛。三十二相、八十種好、演說妙法。
整個過程是一剎那。
然後經文寫了整個法會的反應:
娑婆世界菩薩、聲聞、天龍八部、人與非人,皆遙見彼龍女成佛,普為時會人天說法,心大歡喜,悉遙敬禮。
從娑婆這邊看過去,那邊世界的龍女已經是佛了,正在為那個世界的眾生說法。
這兩幕戲的衝擊力合起來,是整部法華最尖銳的一點。前一幕用最惡的對象撐開授記的一端;後一幕用最弱的對象撐開授記的另一端。兩個都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極端——是律藏與傳統都明確排除的絕對邊界。
律藏的三層封死
讓我們把龍女的情況攤開看。她在律藏裡是三層同時被封死的對象。
第一層:龍(畜生、非人)。《十誦律》記載過一件事——有一條龍變成人形混入僧團求受戒,後來身份暴露,佛陀明文規定從此之後非人不得受具足戒。畜生道與非人類在律藏中從根本上被排除在僧團之外。龍女作為龍,連僧團的門檻都進不了。
第二層:女身。部派律藏承認女性可以受戒、修道、證阿羅漢——尼僧團是佛陀親自建立的。但「女身不得作佛」這個判定,在部派律藏與部派論書中幾乎是普遍主張。舍利弗舉的「五障」就是這個主張的教學版——女身在這五個位置(梵天王、帝釋、魔王、轉輪聖王、佛身)上都不成立。
第三層:八歲。律藏明文規定受具足戒須年滿二十歲。八歲的對象連受具的形式條件都不具備,更談不上成佛。
這是三層獨立的封鎖,每一層都足以單獨否定龍女的成佛資格。三層加起來,龍女在律藏的框架下是完全不可能的對象——她不能出家、不能受戒、不能作佛、不能修到二十歲才考慮。
然後法華讓她在單一敘事中,同時跨越這三層封鎖。
這個敘事壓力的密度,不是文學戲劇性。它是結構性的。法華選了一個在律藏所有維度上都絕不可能的對象,讓她在眾目睽睽之下即身成佛——目的不是製造一個驚人的場面,是展示本有的普遍性可以穿透任何律藏維度的封鎖。
律藏的這些規定在部派時代有它的合法性與功能——沒有任何貶抑律藏的意思。但有一個結構性事實要被指出:律藏對龍女的封鎖越嚴厲,法華授記的無遮性就在這個對比下越被凸顯。如果法華選的是一個律藏輕微不允許的對象,那展示的力量就弱;法華偏偏選的是律藏最嚴厲封死的那種對象——龍、女、八歲——三層同時封死,然後在一剎那之間全部打開。
這就是「兩端同時展示」的「弱的一極」的真正含義。
一個文獻學的註腳
這裡順便標一件事。
熟悉法華研究的讀者可能聽過這樣的說法——〈提婆達多品〉是後人插入的偽品,不可靠。這個說法在文獻層面有一半正確、一半誤導。
正確的部分:羅什本現存的「提婆達多品第十二」確實不是 406 年羅什原譯本所有,是大約 480 年由法獻、法意補譯加入的。
誤導的部分:這個「補入」被讀成「在原本沒有的地方加入新內容」——而事實恰恰相反。
竺法護譯的《正法華經》(286 年,比羅什本早 120 年),提婆達多授記與龍女成佛兩段都已在裡面,合在〈見寶塔品〉之內,不是獨立成品。闍那崛多、達磨笈多的《添品妙法蓮華經》(605 年),在序裡明確記載羅什本遺漏了這段,於是他們補譯回去——但仍然依循竺法護本的格局,將提婆達多與龍女段合於〈塔品〉之末,並未獨立成品。
三個獨立的文獻來源——竺法護本、添品本、天台灌頂的記錄——構成一個鐵三角:原本就是合一的,羅什本的拆解才是後出的編輯事件。
這個文獻學的還原不是為了糾正歷史細節,是對這一品的讀法有直接影響:提婆達多授記與龍女成佛從來就是同一品內的對稱兩段。它們不是兩個獨立的奇蹟,是同一個授記事件的對稱雙翼——同一個結構展示它的兩端。
把這件事讀清楚之後,問題從「為什麼有兩個極端案例」就改成了「為什麼這個結構需要兩極同時展示」。
95% 的延續,5% 的斷點
要回答這個「為什麼需要兩極同時展示」,需要先看一件事——法華的授記語法,相對於阿含時代的授記傳統,到底有多少是創新?
答案可能讓人意外。法華的授記語法在 95% 的範圍內是阿含授記語法的直接延續。
授記的格式——九欄結構(佛號、姓族、父名、母名、國土、壽量、會集、弟子、法住)、十號完整句式(如來、應供、正遍知⋯⋯)——這些全部繼承自《長阿含·大本經》與《中阿含·說本經》。法華對舍利弗、迦葉的授記,在格式上跟阿含的彌勒授記是逐字對應的。
授記的對象範圍——《增壹阿含·馬血天子品》裡記載寶藏如來「八色光明授決」時,光從不同部位入的對象包括畜生、地獄——授記的對象本來就涵蓋六道。龍女作為畜生道的對象被授記,在阿含語法裡不是無根的創新。
女身授決——《增壹阿含》裡有寶藏佛對一位女性先拒後允、延至後世轉男身才授決的故事。法華龍女的「變成男子」、「往南方無垢世界成佛」——格式上完全沿襲阿含「轉男身 + 異土成佛」的雙重程序。法華唯一的壓縮是把延時授決收為即身授決:時間從「後世」收為「剎那頃」,空間從「未來世界」收為「即時南方」。
這些合起來,大約覆蓋了法華授記的 95%——是阿含傳統的延續,只是在時空尺度上被戲劇化放大。
那剩下的 5% 呢?
剩下的 5%,是一個單一的斷點:「不可療治」型的負向記別被翻案。
阿含的授記語法雖然涵蓋面廣,但在一處明確封死——提婆達多本人。《增壹阿含·利養品》裡,釋迦對提婆達多的判斷是「一劫地獄不可療治」、「不見毫釐善」。這不是模糊的責備,是一個結構化的負向記別——對象被明確地、終極地排除在未來成佛的可能性之外。
阿含的釋迦對提婆達多的視野,只到此世釋迦的時間軸。在這個視野內,提婆達多沒有任何善根可作為授記的因緣依據。
法華〈提婆達多品〉打破的正是這個唯一的斷點。
但它打破的方式很關鍵——法華沒有否認阿含的負向記別。它沒有說「提婆達多其實沒做那些惡事」,也沒有說「五逆業可以被消除」。法華做的是改變時間軸的方向——釋迦追憶久遠本時,提婆達多在前世曾為阿私仙人,是傳法給釋迦本生的大恩人;基於這個前世的因緣,授記他未來成「天王如來」。
時間軸的方向逆轉,是法華授記語法相對於阿含授記語法的唯一真正創新。阿含授記是「未來預告」(向前看);法華〈提婆達多品〉的授記是「久遠本時翻案」——先向後看,再向前看。
這個語法創新無法從阿含內部推導出來。它依賴於法華本門的時間觀——而法華本門的時間觀要到〈如來壽量品〉(第十六品,也就是下下章的處理對象)才完整展開。
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,〈提婆達多品〉兩翼承擔的論證重量就清楚了:
龍女一翼是量變——對阿含已允許之事的時空壓縮,從延時到即身,從異土到立刻,從轉男的後世到轉男的一剎那。阿含語法本來就允許,法華只是把時間拉緊到極限。
提婆達多一翼是質變——對阿含明確封死之事的方向逆轉。阿含語法本來不允許,法華用久遠本時的時間觀打開了一個阿含不曾啟用過的維度。
前者是量變,後者是質變。
而把這兩翼作為對稱結構同時展示的,正是法華。不是隨意擺在一起,是精心設計的對稱——一翼用律藏三層封死的弱者(龍、女、八歲)撐開形體的極限;另一翼用律藏明確判死的惡者(五逆、地獄、不見毫釐善)撐開業果的極限。兩極同時成立,才構成授記的完整光譜。
兩翼分屬兩軌——如來藏軌與唯識軌的首次合流
現在可以處理一個更深的問題——為什麼兩翼承擔不對稱的論證重量?
答案是:因為兩翼分屬兩個不同的理論軌道。
龍女一翼由唯識軌承擔。
從唯識的角度看,龍女的即身成佛不是奇蹟,是無漏種子早已熟成、只待最後一剎那現行的必然結局。窺基《法華玄贊》明文這樣處理——龍女本已是高位菩薩(第十地一生補處),化現為龍、為女、為八歲是教學示現,不是字面真實(「非為實爾」)。剎那頃成佛只是種子論的標準推導:種子具足 + 緣具足 + 時間壓縮至極致 = 瞬間現行。
這個讀法完全在唯識系統內自洽。時空壓縮是量變,量變在種子論裡有明確的結構位置——因緣、等無間緣、所緣緣、增上緣四緣齊具,現行本來就是一剎那的事。龍女的「八歲、女身、龍形」是化現的形體設定,她的阿賴耶識裡的無漏種子才是真正的她;種子層面上,她跟任何一位高位菩薩沒有差別。
提婆達多一翼無法由唯識軌獨立解決。
五逆業在現行層面無法被消除——這是窺基自己承認的:「行損害故近雖沈沒」(因為害佛害僧,近期內確實會沈淪到地獄)。地獄要受、業要結、現行的業果系統照常運作。那成佛怎麼可能?
唯識的答案是「種子層面的無漏體系照常運作」——但這不夠。因為問題不在「種子還在不在」,問題在憑什麼現在就能被授記。一個五逆業還沒受完的人,他的善根應該還在被業障深深覆蓋;即使種子還在,它是「微隱難知」的狀態,不是「堪任授記」的狀態。
提婆達多一翼需要的是另一個層面的支撐——法身平等。
法身平等是如來藏傳統的核心命題:一切眾生本具如來藏性,這個本具不被任何外在條件所影響。五逆業是現行層面的事實,但在法身平等的層面,提婆達多與釋迦、與任何一位佛,在「本具」這件事上沒有差別。授記所陳述的,不是「提婆達多的業已經被消除」,是「提婆達多的法身從來與釋迦平等」。
這個層面,只有如來藏傳統能提供。《大般涅槃經》在卷二十明文對提婆達多作出平行翻案——「提婆達多非一闡提,亦非聲聞、辟支佛⋯⋯唯是諸佛之所知見」——用的不是種子論,是如來藏佛性論。涅槃經與法華在提婆達多問題上獨立地、從不同進路到達同一結論:提婆達多可以被翻案,不是因為他的業消了,是因為法身從來沒有因為業而不平等。
於是可以看見〈提婆達多品〉的理論結構:
| 翼 | 對象 | 論證重量 | 所屬軌道 | 語言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龍女翼 | 最弱者(龍、女、八歲) | 量變(時空壓縮) | 唯識軌 | 種子陳述 |
| 提婆達多翼 | 最惡者(五逆、地獄) | 質變(方向逆轉) | 如來藏軌 | 法身平等 |
兩翼分屬兩軌。唯識軌承擔「種子熏習、現行漸次、授記作為陳述的語用機制」;如來藏軌承擔「法身平等、本來成佛、翻案的形上學基底」。法華是這兩條軌道在大乘佛教史上的首次合流——在同一個敘事事件中,兩個獨立的理論系統各自承擔一翼,共構出授記理論的完整結構。
這也是為什麼這一品的兩翼在文獻層上本來合一——不是編輯偶然,是理論結構的內在要求。少了任何一翼,授記的完整光譜就不成立;兩翼同時展示,光譜才被真正打開。
授記 ≠ 預言
走到這裡,有一個最容易的誤讀需要被明確截斷——把授記讀成預言。
現代讀者第一次讀到授記,很容易類比到神諭或預言——某某人在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會成佛,就像某某人會中頭獎、某某事件會發生。如果這個讀法成立,那授記就是命定論,而且會引出一個虛無的推論:既然已經被授記了,何必修行?
世親在《法華經論》裡對這個誤讀做了一個決定性的切割。他對授記的三層定性中,第三點說得極明白:
以法身平等故與授記,非即具足修行功德。
授記是因為法身平等才作出的,不等於受記者已經具足修行功德。
這句話把「授記 = 預言」的整個結構堵死了。授記陳述的不是「某人未來必然會達到某結果」——它陳述的是「某人的法身與諸佛平等」這個當下事實。當下事實的陳述不等於未來必然性的預測。受記者的功德仍然要自己修。
用現代的語言講——授記是語用學意義上的陳述(statement),不是認知意義上的預測(prediction)。它所陳述的對象是法身平等、是本有種子、是一個當下就成立的結構事實。它不陳述未來事件的時間表。
這個切割極其重要。因為如果授記是預言,那麼提婆達多的「天王如來」授記就等於說他現在的五逆業會被神秘地抹消,他會在某個時間點成佛——這會立刻引起「授記可以免除業報」的誤讀。但世親明確說不是。業照樣結果,地獄照樣受。授記只是陳述「法身層面沒有被五逆業所打斷」,不陳述「業果層面會被授記所取消」。
⚠️ 這裡緊接著有一個跟授記相關的誤讀要校正——授記 ≠ 免除業報。
阿含裡有一個案例處理這一點,處理得最徹底——央掘摩羅(Aṅgulimāla)的故事。央掘摩羅殺過九十九個人;後來他遇佛出家,精進修道,證了阿羅漢果——這是解脫的最高果位。但他證阿羅漢之後,仍然因為過去的殺業而被人毆擊。佛陀親口告訴他:
汝今忍之。所以然者,此罪乃應永劫受之。
你現在要忍下來。因為這個罪本來應該是無量劫受的。
阿羅漢果尚且不能免除業報——解脫不消業。那授記就更不能免除業報。提婆達多被授記天王如來,不代表他不墮地獄;他會墮地獄,墮完之後,久遠之後,成天王如來。兩件事都是真的。現行的業果系統獨立運作,種子層面的無漏體系也獨立運作,兩個結構同時成立而不互相取消。
⚠️ 還有兩個跟這一品相關的誤讀要校正。
龍女變成男子 ≠ 性別本體論斷言。
表面上看,龍女「變成男子」再成佛,好像在說女身不能成佛。但這個讀法跟阿含本身就矛盾——《雜阿含》卷四十五記載蘇摩比丘尼的故事,魔來挑釁她說女身智慧淺、不能證道,她當場回了一句:
心入於正受,女形復何為?
心已經入定,女身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?
別譯雜阿含 215 更直接:「若無男女相,云何生分別?」從阿含時代,女性比丘尼的解脫經驗就已經明確指向——形體性別與覺悟無關。
那龍女「變成男子」該怎麼讀?天台智顗把這段判為「普現色身三昧、權巧之力」——不是性別的本體轉換,是菩薩在示現時為了減少聽眾疑問而作的形體調整。窺基從唯識角度說龍女本是一生補處菩薩,化現為龍、女、八歲都是化現,最後變男也是化現,哪個形體都不是她的「真身」。
這個讀法在阿含、天台、唯識三個傳統裡是匯流的——變男段不是性別本體論的斷言,是教學示現的形式。它是對當時聽法者(尤其是舍利弗那樣的聲聞乘傳統代表)的語言讓步,不是對女身成佛的普遍封死。
提婆達多的翻案 ≠ 善惡無分別。
既然提婆達多可以被翻案授記,是不是說善惡其實無差別?道德判斷在大乘裡可以被取消嗎?
不是。翻案發生在法身視角(久遠本時 + 法身平等),不是發生在業果視角。在業果視角裡,五逆業照常結果;提婆達多在現行層面照常墮地獄受苦。法華沒有否定業果系統,而是在業果系統之外開出一個更深的層次——在這個層次上,「無怨惡」的法身平等成立。
雙層結構同時成立,不是善惡無分別。是善惡有分別之上還有一個更深的平等層次。把翻案讀成善惡取消,就是把雙層結構壓縮成單層——既背叛律藏、也背叛世親、也背叛法華本身的結構。
為什麼是「兩端同時展示」而不是「極限授記」
這一章的標題用的是「授記無自性的兩端同時展示」,而不是更直覺的「極限授記」。
這個措辭上的選擇是有意的。理由有二。
第一,「極限」這個詞隱含某種可被測量的尺度——有「極限」就有「不到極限」,有最遠的那個點就有相對於它的近點。這會引出一個危險的問題:極限的那個點,是不是有它自己的「極限性」?如果有,授記就被本體化了——授記變成一個有自性的東西,可以被排序、被比較、被用來建立某種階層。
三論宗的吉藏特別警告這一點。他對龍女剎那成佛用的是中觀的標準四句破——遲、速、亦遲亦速、非遲非速——四句把「速疾成佛」作為一個有自性命題的地位徹底取消。龍女剎那成佛與十劫坐道場,在四句下都只是方便,無高下、無自性。同理,「男女四句」徹底取消變男女身的本體論差別。
吉藏對提婆達多的處理同樣短:「調達非惡示惡,故惡是方便、善為真實。」整個事件被「方便無定、適化無方」一語完全吸收。
這個中觀警告必須認真對待。如果我們用「極限授記」來描述這一品,就有把授記本體化的風險——授記變成可以排序的東西,變成有自性的實體,變成可以跟別的授記作比較的物項。這違反法華「方便無定」的根本立場。
第二,「兩端同時展示」是純結構性的描述,不預設任何本體尺度。它說的只是——同一個授記事件有兩個對稱的展示面。惡的一面與弱的一面,分屬兩個理論軌道,在這個事件中對稱合流。
「兩端同時展示」在中觀語境下不會被四句拆解——因為它本身就是結構陳述,沒有預設兩端的自性,也沒有預設「兩端」與「中間」的本體層級。它只是指出:這一品展示的,是授記這個概念的兩個理論承擔面同時在場。
這個措辭的修正看起來細微,但它是本章對吉藏中觀警告的具體回應。結構可以展示,自性不可預設。
走過〈提婆達多品〉,我們現在有了一個極強的命題——本有真的是普遍的。沒有任何一種眾生可以被排除:不論是業最重的、形體律藏最封死的、還是同時違反三層傳統的,本有都在。
但有一個問題還沒有被處理——這個認識要如何變成行動?
知道一切眾生都有衣中之珠是一回事。在日常生活中真的以這個認識對待每一個遇到的人——包括那些惹你討厭的人、那些輕視你的人、那些看起來怎麼樣都不會修行的人——是另一件事。
下一章處理的是法華經裡一位極特殊的菩薩——他的修行方法只有一件事,但這件事他做了很長很長的時間。他遇到任何一個人——無論是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、還是不認識的陌生人——都站在路邊,向他禮拜,然後說:「我深敬汝等,不敢輕慢。所以者何?汝等皆行菩薩道,當得作佛。」
他因此被人丟石頭、被人罵、被人拿杖打。但他仍然遠遠地站著禮拜,仍然說同樣的話。
這位菩薩的名字——被他禮拜的那些人取的——叫常不輕。
下一章處理的,就是從「本有普遍」這個義理命題,到「禮敬一切眾生」這個行門的轉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