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 · 阿羅漢自在第5部共8篇之第7

不受後有的義理

ARHAT-P07 · v1.0 · 2026-06

漏盡之自在於生死了結,何以離斷常二邊

The Doctrine of No-More-Becoming: Why the Resolution of Birth-and-Death in the Mastery of Exhaustion Departs the Two Extremes of Annihilation and Eternalism

一、問題意識

自證定型句「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不受後有」——前三句皆已在前篇觸及(生已盡·梵行立·所作辦),唯末句「不受後有」尚未專論。本篇取之,因它最易被誤解,也最關乎「漏盡之自在於生死如何了結」。

誤解之尖,在一個自然的追問:阿羅漢「不受後有」——那麼阿羅漢死後,是有,還是無?若無,豈非斷滅(一死百了·灰飛煙滅)?若有,那「不受後有」又作何解(明明還有)?這追問看似合理,卻正是聖典所判之「無記」——如來/阿羅漢死後「有、無、亦有亦無、非有非無」四句,世尊一概不答,判為「無記」(捨置記·avyākata)。

問題在此尖銳化:為什麼不答?是世尊不知嗎?聖典明言「世尊非不知、非不見」——不答非因無知。那麼,一個阿羅漢自證「不受後有」、聖典又對「死後有無」一概不答——這之間如何安頓?「不受後有」到底了結了什麼,又沒有了結什麼?

本篇主張:「不受後有」是漏盡之自在於「生死了結」之向度,其義唯在離斷常二邊。它不是斷滅論(死後斷滅·一無所有),亦不是常住論(有一不死之我續存於死後);二邊皆戲論,皆不趣涅槃,故置而不答。不答非因不知,乃因「死後有無」之問本身錯置——它預設了一個「後有之我」之有無可問,而漏盡者已斷此我見、已無此可執之我,問「此我死後有無」便如問「龜毛之長短」,問題本身不成立。「不受後有」所了結者,是「受後有之苦」(生死相續之繫縛),非了結為「斷滅之無」。離斷常,正是自在於生死之無礙:既不執我續存(常),亦不墮我斷滅(斷),生死之繫於此而盡。

本篇開第5部「應供與不受後有」。論證如下:第二節呈經論(不受後有之自證句義·死後有無十四無記·捨置記之論藏定義·箭喻);第三節核心論證,三層(不受後有=離斷常之了結·死後有無問之錯置·不答之為正答唯四諦一向說);第四節割捨;第五節中道校正;第六節結論。

二、經典依據

2.1 不受後有之自證句義

「不受後有」是阿羅漢自證定型句之末句。《雜阿含》卷一(經一):

如是,比丘!心解脫者,若欲自證,則能自證:「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」1

此定型句於卷一連續經中反覆出現,為雜阿含通用結文。《雜阿含》卷一(經二)重出:

如是心解脫者,若欲自證,則能自證:「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」2

「不受後有」之字面義:「後有」(後世之生存相續·punabbhava)謂此身命終後再受未來世之生有;「不受」謂不再受。故「不受後有」即:此生命終之後,不再有後世之生死相續。要看清此句之語態——它是「自證」(自知自證),是漏盡者對「我之生死相續已盡」之內證,非對「我死後成為何物」之論斷。它說的是「不再有受後有之事」(生死相續之繫已斷),不是「死後我是有是無」(一個關於死後狀態之命題)。此一辨別,正是下節「無記」之關鍵。

2.2 死後有無之十四無記

阿羅漢「不受後有」,然「如來/阿羅漢死後有無」卻是「無記」。《雜阿含》卷五(經一〇六·阿㝹羅度經):

〔諸外道問:〕「云何,尊者!如來死後為有耶?」阿㝹羅度言:「如世尊說,此是無記。」……「如來死後為無耶?」……「此亦無記。」「如來死後有無耶?非有非無耶?」……「此亦無記。」3

外道以「如來死後有/無/亦有亦無/非有非無」四句問阿羅漢比丘阿㝹羅度,皆答「世尊說此無記」。要緊的是下文之澄清:世尊判此無記,「非不知、非不見」——無記不是因為不知道答案,而是世尊「置而不記」(有意不答)。此四句連同其餘諸見,構成傳統所稱「十四無記」。《雜阿含》卷七(經一六八)完整列舉:

我世間常、世間無常、世間常無常、世間非常非無常;世有邊、世無邊、世有邊無邊、世非有邊非無邊;命即是身、命異身異;如來死後有、如來死後無、如來死後有無、如來死後非有非無。4

十四無記之四組:世間常無常四句·世有邊無邊四句·命身一異二句·如來死後有無四句。注意此十四問之共同結構——皆預設一個固定不變之「實體」(世間·命·如來之我)而問其屬性(常否·有邊否·與身一異·死後有無)。論藏將此判為「但應捨置記」。《俱舍論》卷十九(四記論):

云何有問但應捨置?謂若有問:世為常、無常、亦常亦無常、非常非無常?世為有邊、無邊、亦有邊亦無邊、非有邊非無邊?如來死後為有、非有、亦有亦非有、非有非非有?為命者即身、為命者異身。此問名為但應捨置。5

俱舍論「四記」門(一向記·分別記·反詰記·捨置記)中,將「如來死後有/非有/亦有亦非有/非有非非有」連同世常無常·世有邊無邊·命身一異,判為「但應捨置記」(sthāpanīya,置而不答)一類。此是論藏對無記問之分類定義:此類問不應為說,當捨置。

2.3 箭喻:不答之為正答·唯四諦一向說

無記之所以不答,最著名之經證是箭喻。《中阿含》卷六十(箭喻經·鬘童子)先列鬘童子所執之問:

所謂此見,世尊捨置除却,不盡通說,謂世有常,世無有常,世有底,世無底,命即是身,為命異身異,如來終,如來不終,如來終不終,如來亦非終亦非不終耶?6

鬘童子以世尊不答此十四問(中阿含作「世有常/無常·世有底/無底·命身一異·如來終/不終」)為由,擬棄道而去。世尊乃說毒箭喻。《中阿含》卷六十:

猶如有人身被毒箭,因毒箭故,受極重苦。彼見親族憐念愍傷,為求利義饒益安隱,便求箭醫。然彼人者方作是念:「未可拔箭,我應先知彼人如是姓、如是名、如是生……」……彼人竟不得知,於其中間而命終也。7

毒箭喻:中箭者若堅執「須先知射者之姓名種族·弓箭之材質」等一切細節,方肯拔箭,則必於未知之間命終。喻:執「須先決十四無記(如來死後有無等),方肯修梵行」者,亦必於未得知間命終——生死大苦如毒箭,當務是拔箭(修道斷漏),非先決那些「不趣涅槃」之問。世尊乃自釋「不一向說」之故。《中阿含》卷六十:

〔世〕有常,我不一向說此。以何等故,我不一向說此?此非義相應,非法相應,非梵行本,不趣智、不趣覺、不趣涅槃,是故我不一向說此。……何等法我一向說耶?……苦、苦習、苦滅、苦滅道跡,我一向說……是為不可說者則不說,可說者則說。8

世尊自釋:十四無記「非義相應、非法相應、非梵行本、不趣智、不趣覺、不趣涅槃」,故不一向說(置而不答);唯「苦、苦習(集)、苦滅、苦滅道跡」(四諦)一向說,因其趣向涅槃。此即「不可說者則不說,可說者則說」之置答原則——不答十四無記,不是迴避,而是因為那些問不趣解脫;正答是四諦(趣涅槃之道)。不答之為正答,正在此:把問題從「死後有無之戲論」轉回「苦之止息之實修」。

✅ 義理可立:2.1(不受後有自證句)、2.2(阿㝹羅度·死後有無無記·十四無記列舉)、2.3(箭喻·不一向說·唯四諦一向說)為阿含明文;2.2 末(捨置記)為《俱舍》四記論之論藏分類定義。無記非因不知(世尊非不知非不見),乃因死後有無之問不趣涅槃·且預設可執之實體我,故捨置;唯四諦一向說。此阿含與論藏一貫。十四無記之各別哲學分析(如世有邊無邊之宇宙論義)逾本篇主題,本篇唯取「如來死後有無」一組以明不受後有之離斷常。

三、核心論證

3.1 「不受後有」是離斷常之了結,非斷滅亦非常住

「不受後有」最易被讀成斷滅論:阿羅漢死後一無所有·灰飛煙滅。本篇首破此讀,立其正解——「不受後有」是漏盡之自在於生死之了結,其義在離斷常二邊:既非斷滅(死後一無所有),亦非常住(有一不死之我續存)。

理據在「不受後有」之語態(2.1)。此句是「自證」——漏盡者對「我之生死相續已盡」之內證,說的是「不再有受後有之事」(生死相續之繫已斷),不是「我死後成為何物」之論斷。斷滅論與常住論,恰恰都是對「我死後成為何物」之論斷:常住論答「我續存」(死後有一不變之我),斷滅論答「我斷滅」(死後此我歸於無)。二者形式相反,預設卻同——皆預設有一「我」(實體),而爭其死後存否。「不受後有」不在這條線上:它根本不論斷「死後之我」,而是說「受後有之繫已盡」。

故「不受後有」離斷常,是因它消解了那個被爭論的主詞。常住與斷滅之爭,預設「有一我,問其死後存否」;漏盡者已斷我見、已證無我(前篇 P05 智慧眼·照見無我),那個「可問其死後存否之我」本不可得。問「此我死後有無」,對漏盡者而言,如問「石女兒之高矮」——主詞既不成立,有無之問皆失所依。「不受後有」所了結者,是「受後有之苦」(無明·愛取所驅之生死相續);它了結的是「苦之相續」,非了結為「我之斷滅」。

借一譬:火依薪燃,薪盡火滅。問「此火滅後往何方去(東西南北)」,是錯問——火本非一物之移動,乃緣薪而起之燃燒事;薪盡則燃燒事盡,無所謂「往何方」。阿羅漢之「不受後有」如薪盡:受後有之燃料(無明·愛取)盡,則生死相續之燃燒事盡。問「此阿羅漢死後有無」,如問「火滅往何方」——預設了一個「移動之火」(續存或斷滅之我),而實則本無此物,唯有「緣盡而事息」。離斷常,正在於此:不立「續存之火」(常),亦不立「被消滅之火」(斷),唯「緣盡事息」。

3.2 死後有無之問的錯置:無記非因不知,乃因問題預設一可執之我

3.1 已明「不受後有」消解被爭之主詞;本節進一步明「死後有無」之問何以是錯置之問,故唯應捨置(無記),而此捨置非因不知。

關鍵在 2.2 之澄清:世尊判「死後有無」為無記,「非不知、非不見」。無記不是「不知道答案而迴避」,而是「此問本身錯置,故不應作有無之答」。錯置在哪裡?在十四無記之共同結構(2.2)——皆預設一固定實體(世間·命·如來之我)而問其屬性。「如來死後有無」預設「有一如來之我,可問其死後存否」;然漏盡者已無此可執之實體我。對一個預設了不存在之主詞的問題,任何「有」或「無」之答皆會坐實那個錯誤預設:答「有」則墮常(坐實有一續存之我),答「無」則墮斷(坐實有一被斷滅之我)。唯「捨置不答」能不落二邊——它拒絕那個錯誤預設本身。

論藏之「捨置記」(2.2)正是此義。四記中,「一向記」(直答)·「分別記」(分別而答)·「反詰記」(反問而答)皆是「作答」之方式;唯「捨置記」是「不作答」之方式——對結構上錯置之問,正確的回應是不予有無之答,而非勉強選邊。捨置不是無能,是精準:它認出此問不可以有無答,故置之。

故「死後有無」之無記,與「不受後有」之自證,毫不相違:阿羅漢能自證「不受後有」(受後有之繫已盡,這是內證之事實),卻不能(也不應)答「死後有無」(這是預設可執我之錯置問)。前者是「繫縛已盡」之確知,後者是「實體我之屬性」之妄問。漏盡之自在,正包含「不被錯置之問拖入斷常戲論」之自在。

✅ 義理可立:死後有無之問預設一固定實體我而問其屬性(2.2 十四無記共同結構),漏盡者已無此可執之我,故任何有無之答皆坐實錯誤預設(有墮常·無墮斷)。捨置記(不作有無答)非因不知(世尊非不知非不見),乃因問題結構錯置。「不受後有」(受後有繫盡之自證)與「死後有無無記」(錯置問之捨置)不相違。

3.3 不答之為正答:唯四諦一向說·把問題轉回苦之止息

末以箭喻立「不答之為正答」,並明此正是漏盡之自在於生死向度之表現——不被戲論所縛,唯向苦之止息。

箭喻之利(2.3):中毒箭者若堅執須先知射者姓名種族方肯拔箭,必命終於未知之間。喻執須先決「死後有無」方肯修道者,亦必於未得知間命終於生死。世尊之不答,不是迴避,而是把人從「死後有無之戲論」拉回「當下拔箭」(修道斷漏)。其自釋(2.3)斬截:十四無記「不趣智、不趣覺、不趣涅槃」,故不一向說;唯四諦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」一向說,因其趣涅槃。「不可說者則不說,可說者則說」——可說者是趣解脫之四諦,不可說者是不趣解脫之戲論。

此於本軸之義深遠。漏盡之自在,於生死向度之表現,正是「不受後有」與「不答死後有無」之合一:一方面自證生死之繫已盡(不受後有),一方面不被「死後有無」之戲論所拖(無記·捨置)。這兩者合起來,才是自在於生死——不是「知道了死後是什麼而安心」(那仍在戲論中求安),而是「生死之繫已盡,故無須問死後是什麼」(繫盡則問自息)。常人於生死不自在,正因放不下「我死後如何」之懸念(怖斷滅·或冀常存);阿羅漢之自在,是這懸念連同其預設之我,一齊止息——故能唯向苦之止息(四諦),不向死後之戲論。

故守 P01 之綱:「不受後有」是漏盡之自在於生死了結之簽名。它了結的是「受後有之苦」(生死相續),不是了結為「斷滅之無」;它離斷常,正因漏盡(無明盡·愛取盡)已消解那個被斷常所爭之我。自在於生死者,不立續存之我(常)·不立斷滅之我(斷),唯緣盡事息——生死之繫於此而盡,而盡得無餘、無可再問,正是此向度之自在。

⚠️ 層次標明:本篇判「不受後有=離斷常之生死了結·死後有無唯應捨置」,是就阿含·俱舍之無記教與本軸自在綱立論。非謂涅槃界(無餘涅槃)之體性可由本篇盡決——無餘涅槃是否「有」某種非斷非常之境、其與「不受後有」之確切關係,部派與大乘多有開展,逾本篇阿含·俱舍無記教之範圍。本篇唯立:就阿含所說,「不受後有」之義在離斷常·了結生死之繫,死後有無捨置不答;涅槃界體性之深辨,非本篇所決,據實標記。

四、跨學科會通

(本篇刻意割捨跨學科會通一節,理由見第六節。「拒答錯置之問·消解被爭之主詞」之思路,雖近於現代哲學之「假問題」(pseudo-problem)診斷或語言分析對「範疇錯誤」(category mistake)之揭示,然彼皆語言·邏輯層之治療,而「不受後有·離斷常」涉及無我·緣起·涅槃等佛教特有之解脫論範疇——其「消解主詞」不止於語言診斷,乃繫於實證無我·斷愛取之修道成就。強以「假問題」會「無記」,易令讀者以無記為一純邏輯之語言把戲,反失其「漏盡者實證無我故不落斷常」之解脫脈絡。故寧缺。)

五、中道校正

❌ 誤讀一:「不受後有=斷滅(阿羅漢死後一無所有·灰飛煙滅)」。 本篇 3.1 破此。「不受後有」是「受後有之繫已盡」之自證,非「死後我歸於無」之論斷。斷滅論預設「有一我,死後歸無」,正是無記所破之一句(如來死後「無」亦無記·墮斷)。以不受後有為斷滅,是把「生死相續之繫盡」誤作「實體我之消滅」——而漏盡者已無此實體我可消滅。火喻:薪盡火息,非「火被消滅而成無」。

❌ 誤讀二:「不受後有之外,必有一不死之我(真我·細識)續存」。 本篇 3.1·3.2 破此。此即常住論,亦無記所破之一句(如來死後「有」亦無記·墮常)。「不受後有」不立任何死後續存之我;立一不死真我以承載「不受後有」,是於無我上妄安一我,墮常見。離斷常者,斷常二邊俱離——立斷固非,立常亦非。

❌ 誤讀三:「無記是因為佛不知道(或佛迴避難題)」。 本篇 3.2 破此。聖典明言世尊判此無記「非不知、非不見」(2.2)。無記非因無知,乃因「死後有無」之問結構錯置(預設可執之實體我),不可以有無答;捨置不答是精準(認出此問不可有無答),非迴避。箭喻明示:不答是為令人莫困於戲論而速修道(拔箭),是慈非避。

⚠️ 校正四:本篇限「不受後有」之阿含·俱舍無記教義,未決涅槃界體性。 本篇就阿含·俱舍立「不受後有=離斷常·死後有無捨置」;至於無餘涅槃界是否有某種非斷非常之體性·阿羅漢入無餘後之「境」如何說,部派(如有部之擇滅無為)與大乘多有開展,逾本篇範圍。本篇唯立阿含義(離斷常·了生死繫·死後捨置),不決涅槃體性之深辨,據實標記,免讀者以本篇為已決一切。

六、結論

精要重述。 「不受後有」是漏盡之自在於生死了結之向度,其義唯在離斷常二邊。它是「受後有之繫已盡」之自證(2.1),非「死後有無」之論斷——斷滅(死後歸無·墮斷)與常住(不死我續存·墮常)二論皆預設一可執之實體我,而漏盡者已無此我(3.1)。故「死後有無」之問結構錯置,唯應捨置(無記),且此捨置非因不知,乃因問題預設不存在之主詞(3.2)。箭喻明示不答之為正答:執先決此問方修者必命終於未知間,唯四諦一向說(趣涅槃故);自在於生死者,不被死後戲論所縛,唯向苦之止息(3.3)。守 P01 之綱:「不受後有」是漏盡之自在於生死向度之簽名,了結受後有之苦,離斷常而生死繫盡。

修行指引。 行者於「不受後有」當生之解,不是「我須弄清死後是有是無方安心」之懸念(那正落十四無記之戲論·箭喻所訶),亦不是「死後斷滅故及時行樂」(墮斷)或「有真我不死故修以保之」(墮常)之邪計。正解是:生死之大苦如毒箭在身,當務是拔箭(依四諦修道·斷無明愛取),非先決那些不趣涅槃之問。於己之修證,當向「受後有之繫」之止息(斷愛取·盡無明)用功——繫盡,則「我死後如何」之懸念連同其預設之我一齊息,自在於生死自現。莫於無我上妄安一我(常),莫以繫盡為我滅(斷);離此二邊,方契「不受後有」之實。

承軸之言。 本篇開第5部,取漏盡之自在於「生死了結」之向度(不受後有·離斷常),與前四部合觀:第2部(心慧二解脫)·第3部(三明六通)·第4部(滅盡定)就阿羅漢自在之內在諸面立論,本篇則就其於「生死·死後」之向度立——而結論一貫:諸面皆繞漏盡之樞,「不受後有」亦漏盡之自在之一向度(生死繫盡),非別有一物。下啟本部末篇 P08〈應供:自在的社會可見性〉:前七篇皆論阿羅漢自在之「內在」與「義理」諸面,P08 則轉向其「對世間可見」之向度——漏盡之自在如何成為世間之無上福田·應供,收束全分區。本篇之「不受後有」(生死繫盡之內證)與 P08 之「應供」(解脫對世間可見之福田簽名)相續:一是自在向內之了結(生死),一是自在向外之可見(福田)。

開放問題。 其一,本篇限阿含·俱舍無記教,未決無餘涅槃界之體性(非斷非常之境如何說);此涉部派擇滅無為·大乘涅槃諸義,俟涅槃專題。其二,本篇割捨第四節(無記與假問題·範疇錯誤貌合神離);「實證無我故不落斷常」與純語言層之「假問題」診斷之質異,是否有可正面建立之深層結構,留待後篇。其三,「不受後有」之離斷常與滅盡定之「現法涅槃勝解入」(P06)之關係——滅盡定之「現法涅槃」是否即「不受後有」所趣之涅槃之現法預嘗,本篇但接 P06 之懸問,未細決,俟涅槃專題合觀。

附註

參考文獻

一、佛教原典

二、現代學術著作

(本篇未引現代學術著作;論證全據佛教原典,循「回到源頭」之開源精神。跨學科會通一節已割捨,故無相關現代文獻。)

三、經論索引

引文要旨出處CBETA id
自證句·不受後有(心解脫自證)雜阿含 卷1(經一)T02n0099《雜阿含經》Saṃyukta-āgamaT2, No. 9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01a13
自證句重出(通用結文)雜阿含 卷1(經二)T02n0099《雜阿含經》Saṃyukta-āgamaT2, No. 9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01a24
如來死後有無四句皆無記(阿㝹羅度·非不知非不見)雜阿含 卷5T02n0099《雜阿含經》Saṃyukta-āgamaT2, No. 9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32c08
十四無記完整列舉雜阿含 卷7T02n0099《雜阿含經》Saṃyukta-āgamaT2, No. 9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45b09
捨置記之論藏分類定義(四記論)俱舍論 卷19T29n1558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Abhidharmakośa-bhāṣyaT29, No. 1558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103c23
鬘童子列十四無記擬棄道(箭喻經 MĀ221)中阿含 卷60T01n0026《中阿含經》MadhyamāgamaT1, No. 26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804a25
毒箭喻本體(執先決則命終於未知間)中阿含 卷60T01n0026《中阿含經》MadhyamāgamaT1, No. 26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804c24
不一向說之故·唯四諦一向說·趣涅槃中阿含 卷60T01n0026《中阿含經》MadhyamāgamaT1, No. 26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805b22

系列論文交叉引用索引

  • ARHAT-P01〈漏盡即自在〉 §3.3:本篇守 P01 之綱——「不受後有」是漏盡之自在於生死向度之簽名,了結受後有之苦(生死繫),離斷常而非斷滅。自在之諸向度皆繞漏盡之樞,生死了結(不受後有)亦其一。
  • ARHAT-P05〈神通不是自在〉 §3.3(智慧眼·照見無我):本篇 3.1·3.2「漏盡者已斷我見·已無可執之實體我,故死後有無之問錯置」直承 P05 智慧眼照見無我——無我之證,正是離斷常(不立續存我·不立斷滅我)之基。
  • ARHAT-P06〈滅盡定〉 §3.3、§六:本篇 §五·§六接 P06 懸問——滅盡定之「現法涅槃勝解入」與「不受後有」所趣之涅槃之關係(現法預嘗與否),二篇皆懸置涅槃界體性之深辨,俟涅槃專題。
  • ARHAT-P08〈應供:自在的社會可見性〉(本部末篇):本篇論自在向內之了結(不受後有·生死繫盡),P08 論自在向外之可見(應供·世間福田)。漏盡阿羅漢「度生死·不受後有」正是 P08「為世福田·應供」之因(增壹阿含 C1:以不受後有·貪瞋癡盡故為世福田)——本篇之內證,是 P08 社會簽名之據。

Paper: ARHAT-P07 · 不受後有的義理 · The Mastery of the Arhat · Part 5 · The Worthy and No-More-Becoming Author: 釋慧鏡 (Shi Huijing) · Project: 指月 / Pointing-at-the-Moon · Series: The Attainment Signatures(證 自在簽名) License: CC BY-NC-SA 4.0 CBETA 校對: 全文引用均依 CBETA 電子佛典核校(《雜阿含經》T0099、《中阿含經》T0026、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T1558)。Pāli 引文採 PTS reference 雙軌標示(vault 未收者俟後補)。 Repository: https://github.com/pointing-at-the-moon/attainment-signatures

Footnotes

  1. 《雜阿含經》卷第一(經一),T02n0099《雜阿含經》Saṃyukta-āgamaT2, No. 9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01a13。「心解脫者,若欲自證,則能自證:『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』」自證定型句·不受後有。求那跋陀羅譯。

  2. 《雜阿含經》卷第一(經二),T02n0099《雜阿含經》Saṃyukta-āgamaT2, No. 9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01a24。同前定型句重出,為雜阿含通用結文。「不受後有」即自證不再受後世之生。

  3. 《雜阿含經》卷第五(經一〇六·阿㝹羅度經),T02n0099《雜阿含經》Saṃyukta-āgamaT2, No. 9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32c08。外道四句問「如來死後有/無/有無/非有非無」,阿㝹羅度皆答「如世尊說,此是無記」;下文澄清世尊「非不知、非不見」。對應 SN 44.2 Anurādha(⚠ Pāli 待 vault 驗)。

  4. 《雜阿含經》卷第七(經一六八),T02n0099《雜阿含經》Saṃyukta-āgamaT2, No. 99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045b09。完整列舉十四無記(世間常無常四句·世有邊無邊四句·命身一異二句·如來死後有無四句)。

  5. 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卷第十九(四記論),T29n1558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Abhidharmakośa-bhāṣyaT29, No. 1558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103c23。「云何有問但應捨置?謂若有問:世為常、無常……如來死後為有、非有、亦有亦非有、非有非非有?為命者即身、為命者異身。此問名為但應捨置。」捨置記(sthāpanīya)之論藏分類定義。世親造,玄奘譯。

  6. 《中阿含經》卷第六十(例品·箭喻經,MĀ 221),T01n0026《中阿含經》MadhyamāgamaT1, No. 26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804a25。鬘童子列世尊「捨置除却、不盡通說」之十四無記(中阿含作世有常/無常·世有底/無底·命身一異·如來終/不終),擬棄道而去。對應 MN 63 Cūḷamālunkya(⚠ Pāli 待 vault 驗)。

  7. 《中阿含經》卷第六十(箭喻經),T01n0026《中阿含經》MadhyamāgamaT1, No. 26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804c24。毒箭喻:中箭者執須先知射者姓名種族方肯拔箭,必命終於未知之間;喻執先決無記方修者亦然。

  8. 《中阿含經》卷第六十(箭喻經),T01n0026《中阿含經》MadhyamāgamaT1, No. 26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_p0805b22。世尊自釋「不一向說」之故:十四無記「非義相應、非法相應、非梵行本,不趣智、不趣覺、不趣涅槃」,故不說;唯四諦「苦、苦習、苦滅、苦滅道跡」一向說。「不可說者則不說,可說者則說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