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印三昧
英文題名:The Ocean-Seal Samādhi of the Avataṃsaka
本篇立義:華嚴〈海印三昧〉(sāgaramudrā-samādhi)把「定」推至其外延之極——一個整個法界(dharmadhātu)在其中一時齊現、且處處同時的定,是為法界緣起之三昧形式。其經本原型在普賢三昧品:普賢入「一切諸佛毘盧遮那如來藏身」三昧,法界海漩無不隨入,而一一微塵中各有普賢同入此同一三昧;賢首品則以「於一念頃遍十方……海印三昧威神力」直繫此定於一念頓現。法藏(Fazang)更把海印從經中之名重構為「海印炳現」之教體,使之成為全部華嚴據以同時頓現的定學總機。本篇主張:海印之外延到極,與禪宗活定之內收到極,恰成內外兩極互照,同證本卷「定非四禪八定之分位」的全卷脊柱;承前篇法華行門定,本篇完成此一脊柱,並遙指卷末定回歸般若一問。
一、緣起:定可以廣大到法界之量
當代談定,多把它想成一件向內、向深的個人成就:把自己調得更靜、更專、更不被念頭牽動,彷彿定的方向只有一個——往裡收。前篇處理法華〈安樂行品〉時,已把這幅圖像撐開了一次:定不必只在坐中成就,它可以鋪滿行住坐臥之四威儀,成為一種貫穿一身舉止的行門定,所謂「一切威儀心常定」。那是把定從「坐姿裡的一段時間」延展為「一身之中無時不在的一種行的方式」。
本篇要把鏡頭再拉開一個量級。華嚴宗在〈賢首品〉與〈普賢三昧品〉裡所安立的海印三昧,呈現的不是「一身之威儀中心常定」,而是「整個法界在一定中同時炳現」。這裡的定,量度不再以一人之身為界,而以整個法界為界:森羅萬象在其中一時齊現,且不是依次顯現,而是處處同時。對「把定愈想愈像愈坐愈深之內在工程」的讀者,這是一個方向相反的提示——定可以廣大到與整個法界等量。
值得先指出這兩個方向之間的張力。前此各篇所循的一路,多半向內:把心收細、把境守專、把散動歇下,直到一念不生。這一路的成就感是「愈來愈少、愈來愈純」。海印所循的是反向的另一路:它不把所緣收窄,反而把所緣撐到極大——大到沒有一法在其外,整個法界都在這一定的視域之內,且每一處同時都在如此地齊現。一向內收至無可再收,一向外延至無可再延,這兩個方向看似相反,本篇末篇將指出二者實同證一事;此處先把外延的一極立穩。
須先界定本篇的論域。海印之命名場域——它在百八三昧之命名語法中如何被點出、如何與首楞嚴定之為定中之王相互定位——已於本卷前此論及大乘三昧擴張之篇章中鋪陳,並由該篇明文將「海印作為法界收頂、海印炳現之圓融體系」這一線交予本篇開展。1 故本篇不重述命名語法,而直接承接其交付,循經本與法藏之系統,立海印為「定之法界收頂」。又,本篇取的是定的軸——普賢於法會初入三昧這一「入定事件」本身;至於華嚴、普賢、入法界一系所含的供養與施的面向,乃別一軸所主,本篇不涉。2 同樣,法界緣起、事事無礙之全幅形上系統(十玄門之全展、六相圓融、一即一切之存有論),本篇只取其與定學相接的那一個關節——即「同時具足相應門」所依者為海印三昧——而不鋪陳整套義海。3
二、海印三昧之經本:一念頓現與華嚴三昧並陳
海印三昧之名,經本見於〈賢首品〉。該品於敘菩薩三昧威神之用時,以一偈直繫海印之力於「一念遍十方」之頓現:「於一念頃遍十方……如是一切皆能現,海印三昧威神力。」4 此一句要緊處有二。其一,所現者是「十方」之一切,非一隅一境;其二,現之方式是「於一念頃」——不是次第歷遍,而是一念之中同時齊現。換言之,海印三昧所標的,不是定者把心收得多細多深,而是「使法界一時齊現」這一件事;威神力之所在,正在「一念頓現」這一定的能力。
緊接此偈,經文又把海印與華嚴三昧並陳,二者同指一種收攝全體之力:「以佛華嚴三昧力,一微塵中入三昧,成就一切微塵定。」5 「一微塵中入三昧,成就一切微塵定」者,謂於一塵之定即攝一切塵之定——這與海印「一念頓現十方」是同一收攝全體之力的兩種說法:海印就法界之齊現言,華嚴就一與一切之相攝言,而其底是同一件事——定可以不以分量計,而以「全體同時」計。
海印之取譬,亦當於此先點出,留待第四節由法藏發明。海印者,取大海之為相:風浪一止,海水澄清,則天地萬象無不於其面同時印現。此譬之要,不在「靜」,而在「全」與「同時」——不是把一物照得更清楚,而是萬象一時俱現、無一不現。須留意,此譬與「磨鏡照物」之常喻有一關鍵之別:鏡喻所重,多在照得清不清、明不明(一種程度上的精純);海印所重,則在所印之「全」與「齊」——海面所印不是擇取一物而精照,而是當下舉一切象而俱現,且其俱現非有先後。故海印之為定,不可以「定力深淺」之尺度量度;它所標的,是一種「全體當下齊現」之結構,而非一段可深可淺之心境。經本至此,已備海印三昧之骨幹:一念頓現、十方齊現、一塵攝一切。其「定中法界一時齊現」之完整事件,則須回到普賢三昧品。
三、〔經本原型〕普賢三昧品之入定事件
海印三昧最完整的經本原型,不在「海印」之名所出的賢首品,而在全經之始、普賢菩薩入定的那一刻。〈普賢三昧品〉敘普賢於法會初承佛神力而入定,經文為其定立名、並狀其定中之境:
爾時,普賢菩薩摩訶薩於如來前,坐蓮華藏師子之座,承佛神力,入于三昧。此三昧名:一切諸佛毘盧遮那如來藏身,普入一切佛平等性,能於法界示眾影像……法界海漩,靡不隨入……普能包納十方法界;三世諸佛智光明海皆從此生。6
此一段是本篇之樞。試分疏其義。其一,此定之名為「一切諸佛毘盧遮那如來藏身」三昧——定不再以所緣之一境命名(如以地、水、火為所緣之遍處定),而以「諸佛之藏身」「一切佛平等性」為其量;定之內涵,是整個諸佛境界的同時含攝。(毘盧遮那如來藏身之為法身教義,本篇不展,只取其作為「此一三昧之量」的這一面。)其二,「能於法界示眾影像」「法界海漩,靡不隨入」——定中所現者是整個法界,如海面映現萬象、如海漩收納百川,無一法界相在其外。其三,「三世諸佛智光明海皆從此生」——此定不是被動承受法界之影現,而是法界之所從出的那個源頭狀態:諸佛智海由此而生。合此三義,海印三昧之「定中法界一時齊現」之經本完形,於此具足。
更要緊的,是緊隨其後的一筆,它把「齊現」推到「處處同時」。經文續敘:不獨此一普賢入此三昧,乃至一一微塵之中,各各亦有同數之普賢,同入此同一之定:
……此國土所有微塵,一一塵中有世界海微塵數佛剎,一一剎中有世界海微塵數諸佛,一一佛前有世界海微塵數普賢菩薩,皆亦入此一切諸佛毘盧遮那如來藏身三昧。7
此一句,是海印三昧最尖銳的一個義理據點。它說的不只是「法界在一定中齊現」(這是空間上的全),而是「此一入定之事,於法界之一一微塵中同時發生」(這是位置上的同時)。換言之,海印之「同時」是雙重的:一念之中萬象齊現,是時間上的同時;一一塵中普賢同入,是處所上的同時。定在這裡被推到一個極處——它不是某一人於某一處所成就的一段心境,而是「法界自身在其每一處同時都正在如此地齊現」這一事的定的形式。這正是把定推到法界之量的經本根據:海印不是「我把法界觀成齊現」,而是「法界本如此齊現,而此齊現即是一個定」。
此處須再申一義,以見海印與一般「定境」之別。在通途的理解裡,定有能入之人、所入之境,亦有入定、出定之分位——定是一個人於一段時間內所達到並維持的狀態。普賢三昧品這一筆,把這個框架整個翻過來了:入此定者不是「一個」普賢,而是法界一一塵中各有同數普賢同入;所入之境不是「一個」對境,而是整個法界之齊現。於是「能入/所入」「入定/出定」「定者/定境」這些對待,在海印這裡都失去了它們慣常的著力點——不是因為它們被否定,而是因為定已被撐大到把它們一併收進來。海印之為「法界緣起之三昧形式」,其義正在此:它不是法界之內某處發生的一個定,而是法界整體之「同時相即」這一事本身,被當作一個定來呈現。後文法藏所謂「教體」,所收的正是這一層。
四、〔義理核心〕法藏海印炳現:海印即全華嚴之教體
經本給了海印的骨幹與原型,把它鍛成一個圓融的定學總機者,是法藏。法藏的關鍵一步,是把「海印」從經中一個三昧之名,重構為「海印炳現」——一個解釋「法界何以能同時頓現」的機制,並進而把它判為全部華嚴所據以成立的教體。此即本篇所謂「法界收頂」之所在:定在這裡不再是諸定之一,而是收攝全教的那個頂。
其一,《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》立「一體二用」,其初用即「海印森羅常住用」,並以大海之喻定海印之本義:
一者、海印森羅常住用。言海印者,真如本覺也。妄盡心澄,萬象齊現。猶如大海因風起浪,若風止息,海水澄清,無象不現。……《經》云:森羅及萬象,一法之所印。言一法者,所謂一心也。……故言海印三昧也。8
此處法藏明點海印之三義。其一,海印即真如本覺——故海印之「定」不是修出來的一段心理狀態,而是本覺自身澄明之用。其二,「妄盡心澄,萬象齊現」——海印之能齊現萬象,其條件不在「加力觀照」,而在「妄盡、心澄」:如海之澄清無象不現,心之妄盡則萬象一時俱印。此即把海印之「全與同時」歸結於一個澄明之心體,而非歸結於一套觀想技術。其三,「森羅及萬象,一法之所印」——萬象之所以能同時齊現而不相礙,是因其同為「一法(一心)」之所印;海印之「印」字,正取此「一印萬象」之義。
其二,法藏進而把海印接到十玄門之首。《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》判十玄之第一門「同時具足相應門」,明言此門之所依即海印三昧:
一者同時具足相應門。此上十義同時相應成一緣起。無有前後始終等別……此依海印三昧。炳然同時顯現成矣。9
十玄門是華嚴宗詮表法界緣起之綱目,本篇不全展其十門系統;本篇所取的,只是這一個定學的接點——十玄之為首的「同時具足」之所以能「同時」,其所依正是海印三昧。換言之,整個法界緣起之「同時相應、無有前後」,在法藏處不是一個抽象的存有論斷言,而是繫於一個定:此依海印三昧,炳然同時顯現。法界之同時,是海印之同時。
其三,至《華嚴經探玄記》,法藏把這一步推到極處:他立「第九海印炳現門」,並判一切無盡之教法皆以此三昧海為其教體:
第九海印炳現門者……唯以此三昧海為斯教體。10
「教體」者,一教所據以成立、所從出之本。法藏在此把海印判為全部華嚴據以同時頓現的那個本——不是諸經中的一個三昧,而是「此一教之所以能如此說、如此現」的定學總源。試明此判之分量:一教之「教體」,問的是這一教之言說與境界究竟依何而立。法藏的回答是:依海印三昧。也就是說,華嚴所說的法界一時頓現、一即一切、主伴具足,其所以能不淪為一套玄談而確有所據者,是因為它們本是一個定(海印)之中所炳現之相。海印於是不只是「華嚴談到的一個定」,而是「華嚴之所以是華嚴」所繫的那個定。經本之海印(賢首品之名、普賢三昧品之事)至此被收束為教之頂——這便是本篇所謂「法界收頂」的確切含義:在判教的層級上,海印被置於收攝全教的最高一格。
合法藏此三步觀之,「海印炳現」之為「炳現」(同時顯現、無一不現、無有先後),其機關不在外加之觀力,而在一心之妄盡而澄。妄盡心澄,則萬象自齊現;萬象之齊現,同為一心一法之所印;此一心之印萬象,即十玄之「同時具足」之所依;而此同時具足,即全華嚴之教體。一線貫下:本覺—妄盡心澄—萬象一印—同時具足—教體。海印之為「定之法界收頂」,其義理之全幅,盡在此一線之中。澄觀於其疏中亦循此收攝,以海印炳現統貫法界一時顯現之義,於法藏所立無所增損而益明其為教之總機。11
須附辨一句:法界緣起所常言之「重重無盡」,乃法藏、澄觀等疏家詮表之創製語,非《入法界品》之經文;引之當標為疏家之詮,不可逕作經文之引。12 此辨之要,在守住本篇「以經本立海印、以法藏發明其炳現」之分際,不使疏家之綜述語回填為經據。
五、中道校正:海印是「定」,不是法界緣起的形上學總圖
本篇所立——海印三昧是「定之法界收頂」,是把定推到法界之量的那一種定——在當前學界的版圖上,是一個被普遍經過、卻少被按名孤立出來的命題。以下取三家為對話者,並校正二處易滑之名相。
其一,庫克(Francis H. Cook)以「因陀羅網」為喻釋華嚴之法界緣起與事事無礙,把華嚴之全體性讀為一種關係的存有論——萬法互攝、彼此映現,恰如帝網之珠珠相照。13 可取者:這是英語學界進入「重重無盡」最經典的入口,而其所描述的互攝之全體,正是海印所收的內容。當推進者:庫克把全體性主要讀為一個存有論的「事實」(萬法本互攝),卻未給「契入此全體的那個定的形式」一個位置;本篇主張,海印正是那個「使法界一時齊現」的定——全體性不只是被斷言的事實,更是於一個定中被現起的事。(華嚴一系所含的供養與施之面向,已由別軸所主,此處不重涉。)
其二,吉梅羅(Robert M. Gimello)把華嚴讀為觀照經驗(觀行、見道之證會)與形上學之融合,主張華嚴之根在禪觀經驗而非純粹哲學。14 可取者:這是本篇最近的盟友——他已拒絕把華嚴化約為純形上學,而把它接回觀照經驗。當推進者:然其「觀照之根」框得寬泛(近於一般之神秘經驗),未把「海印」按其名孤立出來、立為一個有確定結構的法界收頂之定;本篇正是要在他開出的方向上,把這個定按名收緊。
其三,哈馬爾(Imre Hamar)所編之華嚴研究文集(含木村清孝等)代表當前學界之基準,分從教義、歷史、藝術諸面勘華嚴之法界緣起;法藏之文獻權威於其中得到細密之考訂。15 可取者:此為當前華嚴研究之共同地基。當校之缺口:縱使如此全面之勘查,「海印作為一個定」始終不是其組織的範疇——法界緣起之研究多以義理、判教、傳承為軸,而「海印=定之法界收頂」這一以定為軸的綜合,仍是一處稀薄披露之缺口。本篇之貢獻,正在把散見於賢首品、普賢三昧品與法藏諸論之線索,沿定的軸綰為一義:海印是把定推到法界之量、使法界一時齊現的那一種定。(克里瑞之華嚴譯介於此僅誌而不引。)16
三家合觀,可見一條共同的盲線:法界緣起的全體性,在學界多被當作一個「關於萬法如何彼此關聯」的命題來處理——是存有論的、是義理的、是判教史的。少有人追問:使這全體性得以「當下齊現」的,是一個什麼樣的定?而這正是法藏措意之所在——他不滿足於斷言「萬法互攝」,而要把這互攝之同時顯現繫於海印一定,並判之為教體。本篇所做的,是把法藏這一步從判教的脈絡裡提出來,安回定學的脈絡裡去看:海印不是法界緣起之外的一個附件,而是法界緣起之為「可被當下現起者」所依的那個定的形式。
校正二處名相,以免誤合。
❌ 「師子奮迅三昧」非八十《華嚴》之獅子定。論者每以華嚴另有「師子奮迅三昧」可與海印並引以言法界之全。然就字面言,八十卷《華嚴》(T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實叉難陀 (唐,695–699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)並無「師子奮迅三昧」之名;其法界之獅子定,經文實作「師子頻申三昧」:佛入師子頻申三昧,一切世間普皆嚴淨,逝多林由此擴展。17 「師子奮迅三昧」之名出於《大智度論》與《大品》一系,其「出入諸定自在」之讀法,已於本卷前此論不住之定與大乘三昧擴張之篇章中所主;本篇若取獅子定,一律作「師子頻申」並引八十《華嚴》,取其法界全淨之一面,不混兩名兩義、不重述出入自在之讀法。18
❌ 海印非「十大三昧之一」。〈十定品〉所列之十大三昧(普光、妙光……法界自在、無礙輪等)並不含海印;海印係〈賢首品〉、〈普賢三昧品〉與法藏系統之術語。故不可把海印列為「十定之一」而與十大三昧並數——海印之地位,不是十定中的一個,而是法藏所判「同時具足之所依、全教之教體」的那個頂。
六、結論:外延到極與內收到極,同證一脊
海印三昧把「定」推到了它外延的盡頭。它不是把心收得更細、把境守得更專的那一路向內,而是反向地把定撐到與整個法界等量:一念之中十方齊現,一一塵中普賢同入,森羅萬象一印俱現。法藏更把這一個定判為全華嚴之教體——海印不是諸定中的一個,而是收攝全教、使法界得以同時頓現的那個頂。此即「定之法界收頂」之義。
把這一篇放回本卷的脊柱,其位置便清楚了。本卷自始即在拆一個等式:定不等於四禪八定的次第分位,不是「愈坐愈深、循階而上」的那一條獨木橋。前此各篇分從不同方向拆它——巴利傳統的禪那階梯本身被重新勘定,禪宗把定內收到極(於相離相、語默動靜體安然的活定),前篇法華又把定鋪滿四威儀(一切威儀心常定的行門定)。本篇所立之海印,是這條脊柱的最後一個支點:它把定外延到極。禪宗之活定(內收到極)與華嚴之海印(外延到極),恰成內外兩極——一向內收至於相離相,一向外延至於法界齊現——而二極所共證者是同一件事:定的本質不在四禪八定之分位,定可以既內收到無可再內、又外延到無可再外,而其皆是定。承前篇之行門定,本篇至此完成了這一脊柱:法華把定鋪滿一身之威儀,華嚴把定推至法界之量,法華華嚴一部由是收束。
至於這個被推到內外兩極的定,最終如何回向般若、如何與慧相成而圓三學之問,乃本卷末篇所將獨任之事,此處只遙指一線,不於本篇展開。19
定可以小到一念之澄、大到法界之量;而其大者,華嚴以一句標之——於一念頃遍十方。
參考文獻
- Cook, Francis H. Hua-yen Buddhism: The Jewel Net of Indra. University Park: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, 1977.
- Gimello, Robert M. "Chih-yen and the Foundations of Hua-yen Buddhism." PhD diss., Columbia University, 1976.
- Hamar, Imre, ed. Reflecting Mirrors: Perspectives on Huayan Buddhism. Asiatische Forschungen 151. Wiesbaden: Harrassowitz, 2007.
- Cleary, Thomas. Entry into the Inconceivable: An Introduction to Hua-yen Buddhism. Honolulu: University of Hawai'i Press, 1983.
經論索引
| 簡稱 | 全名 | 編號 | 造/譯/述者 |
|---|---|---|---|
| 華嚴 | 大方廣佛華嚴經(八十卷) | T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實叉難陀 (唐,695–699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唐·實叉難陀 譯 |
| 妄盡還源觀 | 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 | T1876《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》T45, No. 1876唐 法藏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唐·法藏 述 |
| 五教章 |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 | T1866《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》T45, No. 1866唐 法藏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唐·法藏 述 |
| 探玄記 | 大方廣佛華嚴經探玄記 | T1733《華嚴經探玄記》T35, No. 1733唐 法藏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唐·法藏 述 |
| 華嚴經疏 |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| T1735《大方廣佛華嚴經疏》T35, No. 1735唐 澄觀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| 唐·澄觀 述 |
系列交叉引用
- SAMĀDHI 第十五篇《三昧之大乘擴張》:海印之命名場域(百八三昧命名語法、首楞嚴定為定中之王、賢首品偈作種子)為其所立——本篇承其明文交付,開展海印作為法界收頂、海印炳現之圓融體系,命名語法參見該篇。
- SAMĀDHI 第十四篇《不住之定》:師子奮迅/超越三昧之「出入自在」讀法為其主場——本篇取八十《華嚴》「師子頻申三昧」之法界全淨一面,出入自在之讀法參見該篇。
- DĀNA 第八部(華嚴的法界供養):華嚴/普賢/入法界之供養與施面(廣修供養、法供養、入法界品作為施之最終形態)為其主場——本篇取定軸(普賢入定事件),施軸參見該部。
- SAMĀDHI 第三十一篇(末篇):定回歸般若、定慧相成而圓三學之全——本篇 §六僅遙指一線,俟末篇明之。
Author: 釋慧鏡 (Shi Huijing) · Project: 指月 / Pointing-at-the-Moon · Series: The Six Practice Gates (六行門) License: CC BY-NC-SA 4.0 CBETA 校對: 全文引用均依 CBETA 電子佛典核校(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八十卷本 唐實叉難陀譯 T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實叉難陀 (唐,695–699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〔〈普賢三昧品〉「一切諸佛毘盧遮那如來藏身」三昧·「法界海漩,靡不隨入」·一一微塵中普賢同入、〈賢首品〉「於一念頃遍十方……海印三昧威神力」與「以佛華嚴三昧力,一微塵中入三昧」、〈入法界品〉「師子頻申三昧」〕、《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》唐法藏述 T1876《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》T45, No. 1876唐 法藏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〔「海印森羅常住用……妄盡心澄,萬象齊現……森羅及萬象,一法之所印」〕、《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》唐法藏述 T1866《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》T45, No. 1866唐 法藏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〔「同時具足相應門……此依海印三昧,炳然同時顯現成矣」〕、《大方廣佛華嚴經探玄記》唐法藏述 T1733《華嚴經探玄記》T35, No. 1733唐 法藏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〔「第九海印炳現門……唯以此三昧海為斯教體」〕、《大方廣佛華嚴經疏》唐澄觀述 T1735《大方廣佛華嚴經疏》T35, No. 1735唐 澄觀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)。卷·頁依《大正藏》標示。八十《華嚴》之法界獅子定作「師子頻申三昧」,與《大智度論》/《大品》系之「師子奮迅三昧」異經異義,不相混。 Repository: https://github.com/pointing-at-the-moon/six-practice-gates
Footnot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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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印之命名場域(百八三昧命名語法中之定位、首楞嚴定為定中之王、賢首品偈作種子)見本卷論大乘三昧擴張之篇(SAMĀDHI P15《三昧之大乘擴張》);該篇明文將海印作為法界收頂、海印炳現圓融體系一線交付本篇開展。本篇承其交付,不重述命名語法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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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嚴/普賢/入法界一系之供養、法供養、入法界品作為施之最終形態等「施」軸內容,屬另一系列之主場(DĀNA 第八部);本篇取定軸(普賢三昧品之入定事件),不涉普賢行願與施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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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界緣起、事事無礙之全幅系統(十玄門全展、六相圓融、一即一切之存有論)非本篇所取;本篇只取「同時具足相應門所依=海印三昧」這一定學接點。涉一即一切之義理見地者,參本系列八部曲相關各篇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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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方廣佛華嚴經(八十卷),T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實叉難陀 (唐,695–699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卷十四〈賢首品第十二〉,頁0073c19–c28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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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T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實叉難陀 (唐,695–699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卷十四,頁0074a04–a07。海印(法界齊現)與華嚴三昧(一塵攝一切定)並陳為同一收攝全體之力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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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方廣佛華嚴經(八十卷),T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實叉難陀 (唐,695–699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卷七〈普賢三昧品第三〉,頁0032c26–0033a03。按 T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實叉難陀 (唐,695–699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 作「毘盧遮那」。引文於「廣大無礙,同於虛空」、「出生一切諸三昧法」二處從略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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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,T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實叉難陀 (唐,695–699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卷七,頁0033a08–a14。塵中有剎、剎中有佛、佛前各有世界海微塵數普賢,皆同入此同一三昧,是「處處同時」之經據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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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,T1876《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》T45, No. 1876唐 法藏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頁0637b21–b28(法藏述)。「一體二用」之初用即海印森羅常住用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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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(五教章),T1866《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》T45, No. 1866唐 法藏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頁0505a13–a16(法藏述)。十玄門之首「同時具足相應門」明言所依為海印三昧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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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方廣佛華嚴經探玄記,T1733《華嚴經探玄記》T35, No. 1733唐 法藏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頁0119c11 起(法藏述)。立「第九海印炳現門」,判海印三昧海為全華嚴之教體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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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觀循法藏海印炳現之義收攝法界一時顯現,見大方廣佛華嚴經疏,T1735《大方廣佛華嚴經疏》T35, No. 1735唐 澄觀撰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(澄觀述)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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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重重無盡」係法藏《探玄記》《五教章》及澄觀《疏》等疏家之創製詮表語,非《入法界品》經文;引用當標為疏家之詮,不作經文引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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庫克以「因陀羅網」喻釋華嚴之法界緣起與事事無礙,將全體性讀為一種關係的存有論。其書目詳見參考文獻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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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梅羅主張華嚴之根在觀照經驗與形上學之融合,而非純粹哲學。其書目詳見參考文獻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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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馬爾所編華嚴研究文集(含木村清孝等)代表當前學界之基準,分從教義、歷史、藝術諸面勘華嚴之法界緣起。其書目詳見參考文獻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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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里瑞之華嚴譯介,此處誌而不引。其書目詳見參考文獻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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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方廣佛華嚴經(八十卷),T0279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八十華嚴)Avataṃsaka-sūtra (80-fascicle)T10, No. 279實叉難陀 (唐,695–699 CE)在 CBETA 線上閱讀器查看 ↗,卷六十〈入法界品〉,頁0320a12 起。八十《華嚴》作「師子頻申三昧」(非「師子奮迅三昧」)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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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師子奮迅三昧」之名與其「出入自在」之讀法,見本卷論不住之定(SAMĀDHI P14)與大乘三昧擴張(P15)之篇,出《大智度論》/《大品》系,與八十《華嚴》之「師子頻申」異經異義,本篇不重述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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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回歸般若、定慧相成而圓三學之綜論,留待本卷末篇處理,此處不前展。 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