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願,護住持戒的條件
6.1 十二願,護住持戒的條件
一時,薄伽梵遊化諸國,至廣嚴城,住樂音樹下,與大苾芻眾八千人俱。
廣嚴城——請認一認這座城。它就是毘舍離:第三部裡,須提那的第一條戒在這裡立起,七百長老在這裡斷了十事。整部律史最深的兩道刻痕,都落在這座城。如今佛陀又到了城外,坐在樂音樹下;曼殊室利(文殊菩薩)承佛威神,從座而起,請佛演說諸佛名號與本願功德。佛陀說起的,是東方淨琉璃世界的藥師琉璃光如來——祂行菩薩道時,發過十二個大願。
講戒講了五部書,在這座立過第一條戒的城外,戒遇上了一位發願的佛。
第五願:毀犯者的歸路
十二願裡,有一願是正面說戒的——第五大願:
願我來世得菩提時,若有無量無邊有情,於我法中修行梵行,一切皆令得不缺戒,具三聚戒。設有毀犯,聞我名已,還得清淨,不墮惡趣。
兩句話,兩個分量。
前一句,「具三聚戒」。三聚——第四部立起的那張總圖:止惡、修善、度生。藥師佛的願,許的不是守住幾條規矩,是叫眾生具足三聚的圓滿戒。整部經裡,「梵行」「三聚」只在這一願出現——十二願中,這是唯一的戒願。
後一句,更重:「設有毀犯,聞我名已,還得清淨,不墮惡趣。」倘若有人毀犯了——聞我名號,還得清淨。請掂一掂這件事:一尊佛在因地發根本大願,把「犯了戒的人怎麼回來」,寫進了自己成佛的條件裡。第四部的圖紙上有四個字,犯已還淨;第五部的剖面圖診出,犯則損種——而在這裡,還淨的路,由一尊佛的本願親自擔保。過渡頁上那個深夜的問題——「我還有救嗎」——藥師如來的回答立在這裡:有。
聞名,喚醒的是你自己的種子
可是「聞我名已,還得清淨」——聽起來會不會太容易了?念一聲佛名,罪就消了?
清初的天台靈耀法師,在《藥師經直解》裡把這層意思解得極穩。他說,毀犯者得以還淨,靠的是兩種大緣:
一者、最初元在藥師法中持戒功德;二者、聞藥師名,如阿伽陀藥,徧治眾病。
第一緣,是這個人當初在藥師法中受戒持戒的功德——他自己種下過戒善;第二緣,佛名如阿伽陀藥——一味能治眾病的藥。藥再靈,治的是病人自己身上的生機;名號再大,喚醒的是這個人自己曾種下的善種。還淨不是憑空的赦免,是對症的藥,把蒙塵受損的種子救活。
敦煌出土的一部古《藥師經疏》,更早就用第五部的話讀過這一句了。疏中引論說:攝心專念如來名,這一念是「正聞熏習種子」——雖在世間有漏心中,論其本性,「是出世無漏心種子」。聞名那一念,本身就是一次熏習,在藏識裡落下無漏的種。第五部畫的剖面圖,古人拿著它,讀懂了藥師的願。
還有一層,看譯本史更分明。這部經漢地譯過三回:隋代達摩笈多本,第五願只是一句願望——「無有破戒趣惡道者」,還沒有還淨的機制;到唐初玄奘本,「聞我名已,還得清淨」立了出來;到武周之後的義淨本,又添了八個字——「專念受持,至心發露」。發露,就是懺悔。三譯遞進,把路愈鋪愈明白:聞名之外,要持,要懺。歸路是真的,走,還是要自己走。
其餘十一願:把地基護住
那其餘十一願呢?讀過去,似乎都是現世的福利:除病、得食、得衣、免刑獄……與戒何干?
先問一個樸素的問題:為什麼有人持得住戒,有人持不住?
不全是意志的事。一個飢腸轆轆的人,「為求食故」什麼都肯做;一個身陷縲絏的人,談何威儀;一個病苦纏身、諸根不具的人,連聽法都難。持戒要站得住,腳下先要有地——身體、眼目、衣食、生計、處境。把十一願逐條對過去,護的恰恰是這片地:
第六願,諸根——「諸根不具、盲、聾、瘖、瘂……聞我名已,一切皆得端正黠慧,諸根完具」。第七願,眾病悉除。第八願,除女身處境之百般逼惱(下一章細看)。第九願,出邪見魔網,安立正見。第十願,法難——「王法所錄,繩縛鞭撻,繫閉牢獄,或當刑戮……皆得解脫一切憂苦」。第十一願,食。第十二願,衣——「貧無衣服,蚊虻寒熱,晝夜逼惱……即得種種上妙衣服」。
身、根、見、處境、食、衣——十一願合起來,是一張持戒條件的清單。第五願立戒的本體,十一願護戒的地基。
這個讀法,不是今人的新發明。八世紀新羅的太賢法師,注這部經時把十二願科判成六對門——其中一門,他親手起名「存戒存身門」:把戒願與身願,並作一門;又立「志食與衣門」:食與衣自成一門。一千兩百年前的古註,早就把身、食、衣諸願,與戒並排放在一處看了。
滑下去,是有階梯的
經中還有一段,把人從戒上滑落的過程,畫成了階梯:
雖於如來受諸學處,而破尸羅;有雖不破尸羅,而破軌則;有於尸羅、軌則,雖得不壞,然毀正見;有雖不毀正見,而棄多聞……
破戒之前,先破的是軌則——日用的規矩鬆了;軌則之前,是正見毀了;再前,是多聞棄了。人不是一步跌到底的,是一階一階滑下去的。而經文接著說:這每一階上的人,「若得聞此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,便捨惡行,修諸善法,不墮惡趣」——歸路的門,對每一階都開著。
十二願讀到這裡,自然會冒出一個問題:這十二願,有沒有一個次第?是不是也像一道階梯——先安身,再持戒,再開慧,一級一級上去?
這個問題的答案,出人意料。下一章,把十二願重新數一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