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 · 成書戒門過渡 三

從三系律藏到三聚淨戒

過渡 ③ · 從三系律藏到三聚淨戒

第三部走到七百長老下完最後一籌,停下了。書頁要翻過去。

中間這一頁,是一口氣。

第三部做完,手裡有了一整套東西。一個立法的原理:不預先立法,隨犯隨制——每一條戒背後站著一個人、一樁事,而立戒的理由收在十句義裡,壓軸的是「正法得久住」。一張傳本的地圖:一部律傳成五家,條目枝葉各長,八類骨架、半月呼吸、四條根本,紋絲不動。還有兩場風浪的見證:破的那一場,回頭的門留著;議的那一場,佛滅百年,祂立的程序自己把諍事斷清了。

這套東西,嚴整,精密,千錘百鍊。一個僧團拿著它,可以清淨共住一千年——事實上,也真的住了兩千五百年。

夠了嗎?

按律藏自己的語言,是夠了。律管身與口,管僧團之內的界;它要的是僧團清淨、正法久住——這些,它都辦到了。

但有一些問題,是律藏的語言問不出來的。

律判一樁行為,問的是:做了沒有?犯相成立不成立?它不問:你存的是什麼心。一個比丘行為上一塵不染,心裡卻冷如鐵石——律拿他沒有辦法,因為他一條都沒犯。律也不問牆外的事:戒條守護的是僧界之內的清淨;牆外的一切眾生,他們的苦、他們的迷,不在任何一條戒的犯相裡。

止住惡,律藏做到了極處。可是——只止惡,夠不夠?不殺,就是慈悲了嗎?不盜,就是利他了嗎?一個人把二百五十條持得滴水不漏,他對眾生,到底給出了什麼?

大乘佛法興起,把這兩問正面提了出來。它的回答,是把「戒」這個字,整個撐大——撐成三聚:攝律儀戒,把律藏的全部止持原樣收進來,一條不丟;攝善法戒,把「該修的善」也立成戒——不修,就是犯;饒益有情戒,把「該度的眾生」也立成戒——不度,就是犯。從此,戒不只是「不可以」的清單,還是「必須去做」的清單;持戒的界,從僧團的牆內,鋪到了一切眾生界。

這不是把律藏推翻——攝律儀戒第一聚,正是律藏原封的位置。這是把地基之上,起樓。

而起樓的第一張圖紙,要到菩薩戒的經論裡去看:三聚怎麼立,菩薩戒怎麼受,止持與作持怎麼在一個人身上合龍。

我們翻過這一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