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部律,傳成了五家
3.2 一部律,傳成了五家
東晉末年到劉宋初年,短短二十來年間,漢地接連譯出了四部廣律。
姚秦弘始年間,先是《十誦律》在長安譯出(弗若多羅與鳩摩羅什等,四〇四年起);接著佛陀耶舍與竺佛念譯出《四分律》(四一〇至四一三年);東晉這邊,佛陀跋陀羅與法顯譯出《摩訶僧祇律》(四一六至四一八年)——這部律的梵本,正是法顯親從天竺齎回的;再過幾年,劉宋的佛陀什與竺道生等譯出《五分律》(四二三年起)。四部廣律,四個部派,前後腳到了漢地。再加上南方上座部一直以巴利語守著的律藏,以及三百年後義淨從印度譯回的根本說一切有部律——同一部佛立的律,眼前擺著的,是五六家傳本。
這就生出一個誰都會問的問題:哪一本才是真的?
這一章要說的是:這個問題問錯了。問對的方式是——這幾家傳本,哪些地方一字不差,哪些地方各自不同?把這兩張清單列出來,答案自己會浮上來。
紋絲不動的共核
先看一字不差的部分。
第一,骨架。比丘戒分八類,次第各家全同:波羅夷、僧殘、不定、捨墮、單墮、悔過、眾學、滅諍——從最重的根本罪,排到日常威儀,再到平息諍事的程序,一路排下來,沒有一家亂過次序。第一次結集時大迦葉「本起何處、誰先犯」一類一類問下來的那個次第,五家傳本裡原樣立著。
第二,呼吸。「半月半月說,戒經中來」——半月一誦的制度,各家共有。誦法的格式、誦完一類問一聲「是中清淨不」的程式,家家相同。
第三,根本。最重的波羅夷,比丘四條——婬、盜、殺、大妄語——五家一條不多,一條不少。第一條,都是毘舍離那位須提那立下的。
骨架、呼吸、根本——這三樣,傳遍天下而紋絲不動。
各自長出的枝葉
再看不同的部分。
數目不齊。漢地《四分律》比丘戒二百五十條,巴利傳本二百二十七條,其餘各家又各有出入。差在哪裡?差在輕細的條目——威儀類的眾學法,這家多記幾條,那家少記幾條。
章法不齊。《摩訶僧祇律》在八類之外,自有第九個項目,叫「法隨順法」——別家都沒有。同一個根本說一切有部,律典還分成兩種筆法:一部分按條目編,一部分按故事敘——同一家人,兩種口吻。
這些不同,要怎麼看?回到上一章就明白了:律本是判例長成的法。判例法傳到不同的地方,遇到不同的事,記法詳略不一、編排各見章法,本是它活著的證明。要是五家傳本一字不差,那才可疑——那說明它早就死了,成了一塊沒人用的碑。共核不動,枝葉各長:這恰恰是一部活法走過五個地方留下的足跡。
一千三百年前,就有人看明白了
把幾家律本攤開對讀、看出共核與枝葉——這件事,不必等今天的人來做。漢地的律師,一千三百年前就做了。
唐代道宣律師注《四分律》,案頭擺的從來不止一部:僧祇、曇無德(四分)、薩婆多(十誦)、彌沙塞(五分)……諸部正本,他一一數過、處處對讀。他依的是四分,眼裡裝的是諸部。
比他稍晚的義淨三藏,做得更徹底——他親身去了。義淨在那爛陀寺住了二十多年,看遍印度僧團行律的實況,回來寫了一部《南海寄歸內法傳》。對漢地的律學,他有一句很不客氣的評語:
神州持律,諸部互牽,而講說撰錄之家遂乃章鈔繁雜。
漢地持律,各部的條文互相牽扯、注解愈寫愈繁。那該怎麼辦?他的辦法只有一句:
准驗律文則不如此,論斷輕重但用數行。
回到律文本身去驗。判一件事的輕重,幾行原文就夠了——不必在堆成山的注疏裡打轉。義淨還順手糾正了當時一個流行的誤會:許多人以為《十誦律》就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律;他說不是,那是兩家,各是各的傳承。
道宣的諸部對讀,義淨的准驗律文——這說明一件事:把諸家傳本平心放在一處、辨其同異而不爭高下,本是漢地律學自家的眼光,不是誰教給我們的。漢地後來依《四分律》受戒行事,這是歷史走成的路;依一家而敬諸家,諸家共證一個共核——這是律師們留下的家風。
共核是什麼
最後把那個共核點破。
五家傳本共守不動的——八類的骨架、半月的呼吸、四條根本——說到底,守的是同一樣東西:上一章那十句義,尤其最後一句,正法得久住。條目可增可減,章法可詳可略;可「以戒攝僧、令正法久住」這個心,五家無二。所以五家傳本不是五部律,是同一部律的五件衣裳——衣裳裁剪各異,裡頭是同一個身子。
不過,傳本的分歧,畢竟只是枝葉的事,分得再開,也是和氣的。僧團的歷史上,另有兩場真正的大風浪——一場有人拉走五百比丘、自立門戶;一場七百長老聚於毘舍離、為十件事斷案。一場破,一場議。
下一章,講這兩場風浪——以及它們留下的東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