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 · 成書戒門第八部 · 第一章

沙,蒸不成飯

8.1 沙,蒸不成飯

楞嚴一會,從一場劫難開始。佛在室羅筏城祇桓精舍,阿難獨自出門乞食,次第循乞,路過婬室,被摩登伽女用外道幻咒攝住,幾乎毀了戒體。佛頂放光,宣說神咒,把他救了回來。阿難歸來頂禮,悲淚自恨:一向多聞,道力未全。整部《楞嚴經》,就是佛對這場劫難的回答。

會至後半,阿難起座,替末世的修行人問:想攝心入定的人,該怎樣安立道場、遠離魔事?佛先不答道場,先答了三句話:

汝常聞我毘奈耶中,宣說修行三決定義,所謂攝心為戒、因戒生定、因定發慧,是則名為三無漏學。

兩個「因」字,把戒、定、慧串成一條方向分明的路:戒是定的因,定是慧的因。戒不是與定並排的另一門功課,是定所從生的地基。而「決定義」三個字,是說這條次第不是可選可不選的精修項目——它必然如此。

地基怎麼打?佛接著開出四條,後人稱為「四種清淨明誨」:斷婬、斷殺、斷偷、斷大妄語。四條共用一個句式——「(某)心不除,塵不可出」——又各配一個比方,四個比方說的都是同一種「絕無可能」。

婬心不除而修定,「如蒸沙石欲其成飯,經百千劫秖名熱沙。何以故?此非飯本,石沙成故」。要害在「此非飯本」四字:沙不是飯的本,蒸多久,沙還是沙。殺心不除而修定,譬如有人自己塞住耳朵,高聲大叫,指望別人聽不見——經文判四個字:「欲隱彌露」,愈遮愈顯。偷心不除而修定,「譬如有人水灌漏巵,欲求其滿,縱經塵劫終無平復」。這個比方與本經的字眼扣得最緊:三無漏學的「漏」,與漏巵的「漏」,是同一個字。未斷的偷心,就是器壁上的一個漏孔——水注得再多,器有漏,永遠不滿。修得勤不勤是一回事,器漏不漏是另一回事。

第四條最關鍵。經文設想一個殺、盜、婬三事都斷盡了的人——「三行已圓」——只要他犯大妄語,未得謂得、未證言證,「即三摩提不得清淨,成愛見魔,失如來種」。比方是:刻人糞為栴檀形,欲求香氣,無有是處。形像檀,質是糞。這一條把四誨的結構交代清楚了:四誨不是做到多數即可,而是一個整套——缺任何一條,整個地基都不成立。三行已圓尚且如此,何況缺二缺三。

順帶認清兩處。其一,四誨以斷婬居首,與平常「殺、盜、婬、妄」的次序不同。這不是佛替戒的輕重重新排了名次——這部經由摩登伽之難而起,對著阿難的劫難說法,自然從婬說起。次序由因緣定,四誨的分量是一樣的:整套,缺一不可。其二,經文說「若不斷婬修禪定者」,這個「禪定」是泛泛之語;說「三摩提不得清淨」「入三摩地修學妙門」,指的卻是本經的首楞嚴大定。四誨所承的,是那個三摩地,不是泛泛的打坐——這個分寸,讀經時要拿穩。

四誨說罷,佛總收一句:求菩薩道,「要先持此四種律儀,皎如氷霜,自不能生一切枝葉」。皎如氷霜,是純淨無瑕;「自不能生一切枝葉」,是說不必把已生的惡一樁一樁壓下去——斷掉能生的因,惡便「生必無因」。

這裡還要認清一處:「因戒生定」,不是咬牙用力、拿持戒之功硬逼出定來。還記得第一部開卷的那條鏈嗎——〈何義經〉裡,因持戒便得不悔,因不悔便得歡悅,一路相因,直到因樂便得定;又由定而見如實、知如真,一路通到解脫。經文自己讚歎:「法法相益,法法相因」,而「此戒趣至第一,謂度此岸,得至彼岸」——戒不只是起點,戒本身就是這條度到彼岸的路之首。而經文緊接著還有一句:持戒的人不必想著「令我不悔」——「但法自然」。法與法自己相因,不待人去逼。器不漏,水自滿;持戒之要,在令心無漏,不在強求。楞嚴的「因戒生定」,正是這條阿含古鏈的大乘說法——戒為定基,不是楞嚴新立的家法,是佛法從最早期就立定的次第。

還有一層,留心那條鏈上定的位置:定不是鏈的終點,是鏈的中段——上承戒,下開慧與解脫。定居中而為樞紐。這恰好就是本書此刻的位置:戒門將收,正要把承了八部的戒,交到定的手上。

宋代的子璿注這部經,把話又推深一層:四誨表面約束的是身與口,其實「一一治心」,每一條都落在心地上;戒既與定慧相應,「色香味觸無非實相」——同樣叫戒,這已是內防心念的心戒。明代的真鑑說得更乾脆,八個字:「前不兼後,後必兼前。」戒不必含著定,定卻必然含著戒——入了定,戒不是被丟在門外,而是被收進定裡、隨定現前。所以「因戒生定」的「生」,外看是次第,內看是含攝:戒未曾離場,它成了定的內裏。

戒是地基——這話如今立穩了。可是地基終究在門外。一個問題隨即冒出來:戒自己,持戒這件事本身,算不算一道直接入定的門?

答案,在同一部經的前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