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 · 成書施門過渡 六

從楞嚴背面到法華供養

過渡 ⑥ · 從楞嚴背面到法華供養

第六部走到一句「最高的施,是法施」面前,停下了。書頁要翻過去。

中間這一頁,是一口氣。

第六部,繞到「施」的背面,看了三層。從「戒」看,「不偷」也是一種給——攔住想拿的手,也是在鬆那個「我」。從「定慧」看,二十五條修行的路,條條都流向「給」——連靜坐參禪,都是布施。再從「魔事」看,「施」會被劫持成「邪施」,而招來邪施的,是自己心裡那點對供養、名聞的貪垢。最後,《楞嚴經》把這套辨識本身,定為一種最珍貴的「法施」——它告訴我們:布施的最高形態,不是給東西(財施),是給法(法施)。

走到這裡,「施」這隻手,已經被看得很全了:向外給、向裡攔、在修行中流出、又警醒著別被偷了去。

夠了嗎?

從「施的種類」看,似乎全了:財施、無畏施、法施,都到齊了。

可是,這幾種施,各自的極限在哪裡?

財施的極限,前面早已點過——一位婆羅門的八萬四千大施,還比不上一念之間的功夫;裝滿虛空的七寶,還比不上傳一句法。財施再多,總有個頂。

那「身施」呢?前面也只是遠遠瞥過幾眼——《楞嚴經》說「身肉骨血,與眾生共」,觀世音「現身」說法。可那都還是點到為止。把「身」的供養,推到盡頭,會是什麼樣子?

那「法施」呢?《楞嚴經》說它最高、最勝。可「最高」到什麼地步?一場「法的供養」,能莊嚴到什麼境界?

有一部經,把這兩樣——「身的供養」和「法的供養」——都推到了最極致的地方。它就是《法華經》。

《法華經》裡,有一位藥王菩薩。他為了供養佛、供養法,做了一件驚天動地的事:他點燃了自己的身體,以「燃身」作為對佛的供養。

讀到這裡,你的心,多半會猛地一緊——這也太過了!這是要叫人去燒自己的身子嗎?

這一緊,正是《法華經》要你停下來、好好參的地方。它把「身供養」推到這樣一個極端、壯烈、也叫人不安的畫面,不是要你照著去燒身——下一部會把這層說清楚。它是要用這個最極端的意象,逼問一件事:當一個人,連這個最最攥緊的「身」,都願意鬆開、都願意供養出去的時候,他鬆開的,到底是什麼?——鬆開的,是那個「我」的最後一道防線。藥王燃身,燒掉的不是別的,是「我」這個東西本身。這是「失我」,推到了肉身的盡頭。

而《法華經》接著說的話,更要緊。它說,這樣的燃身供養,固然是大供養;可是——「諸供養中,法供養最」。在一切供養裡頭,「法的供養」,才是最上的。連燃身這樣壯烈的「身供養」,《法華經》都還要把它,往「法供養」那裡再推一步。

於是「身」與「法」這兩種供養,在《法華經》裡,交織成了這本書一路走來最高、也最動人的一段。第六部說「法施最高」,《法華經》就把這「最高」,演成了一幕一幕——藥王的燃身、常不輕菩薩見人就拜的恭敬、乃至「法供養最」的明訓。

第七部,我們就走進《法華經》,看一看「身」與「法」的供養,被推到極致時,是怎樣一番光景;也看清楚:那團火裡燒掉的,究竟是什麼。

我們翻過這一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