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 · 成書懺門第六部 · 第三章

走向另一極:梁皇寶懺

6.3 走向另一極:梁皇寶懺

一個對佛教懺法素無接觸的人,要找一道門走進漢傳的懺悔傳統,最不費力的,也許是一則流傳了一千多年的故事。

相傳,梁武帝的皇后郗氏死後化為一條蟒蛇,某夜現形,向武帝陳述自己的處境:

妾以生存嫉妬六宮……以是罪謫為蟒耳……故託醜形骸,陳露於帝,祈一功德以見拯拔也。

我生前嫉妒六宮,因為這罪,墮成了蟒身;所以託這副醜形,當著你陳露出來,求你修一份功德來救拔我。武帝去請教高僧志公,志公說:非得禮佛、懺悔洗滌不可。於是武帝採集佛語、削去閒詞,為她撰成這部懺文;後來那蟒蒙了武帝的功德,得生忉利天。

(要先把來歷交代清楚:這則故事是傳說,不是信史。現行的十卷本,署名作「諸大法師集撰」,並非武帝親撰;連故事裡的〈傳〉自己都說,距梁朝已經「數百年」了——可見現行的本子,是經過後世增訂改編的,不是六世紀的原貌。所以下文凡說「梁皇寶懺」,都帶著「相傳」的意思。這部懺的正名,其實是《慈悲道場懺法》——「道場」就是懺壇。)

撇開考據,這則故事幾乎把全章的義理,壓縮在一條蟒蛇身上了。值得留心的,是它的語法。那條蟒,沒有被誰一筆勾銷牠的罪。牠先要「陳露」——把生前那一念嫉妒,當著武帝面說出來。「陳露」這個詞,正是本書開篇講的「發露」:把覆藏的攤開,把暗處的拿到光下。連這則最像神話的故事,骨子裡用的,仍是律藏那套最樸素的語法——先發露,後清淨。

而郗后之罪,是「嫉妒」。嫉妒是一種把人分成「我這邊」和「她那邊」的心。這正是後面要解的那個「結」。於是故事和儀軌,成了同一件事的兩種講法:一個皇后因分別心墮為蟒身,一部十卷的懺文,從頭到尾在做的,就是把那條分別的線,一寸一寸溶掉。

懺,就是解縛

在走進它向外的結構之前,先看這部懺文怎麼給「懺悔」下定義。它有一句話,幾乎可作全書的綱領:

在凡謂之縛,在聖謂之解。縛即是三業所起之惡,解即是無礙之善。

這個定義值得停一下。它沒有把懺說成「向誰認罪、求誰赦免」,而說成「解縛」——把身、口、意三業打的結,鬆開。罪,在這裡不是一筆要償付的債,而是一個把人捆住、讓人不得自在的結;懺,就是鬆綁。這一步,把懺從「贖」的語法,挪到了「解」的語法,是理解後面整套度亡與迴向的鑰匙:度亡若被讀成「償債贖罪」,便全盤誤入;它要被讀成「替眾生解縛」。

而這部懺做的一件結構上的關鍵事,是把律藏裡那個一次性的、口頭的「發露」,長成了一篇可以禮拜、可以諷誦的文字。上一章的法華三昧懺,把懺收向一個人的坐禪;這一章的梁皇懺,則把懺攤開成一堂眾人可共行的禮拜。同是發露的後裔,一個往內走進定境,一個往外走向壇場。

向外的失我

這一章的脊梁,是一種和法華三昧懺方向相反的「失我」。法華三昧懺的失我,是向內的:把「我」溶進坐禪所觀的實相。梁皇懺的失我,是向外的:把「我」溶進六道眾生的苦難與救度裡。要看清這條向外的路,順著梁皇十卷自身的次第,走三步。

第一步,顯果報——把眼界從「我」撐開到六道。懺文先用大量篇幅鋪陳六道的因果與苦相。這不是恐嚇,是一種視野的擴張:行者先看見自己這一身的罪,繼而被領著看見整個輪迴場中,無量眾生同在受苦。眼裡若只有自己一身的得失,便生不起為六道而懺的心。

第二步,解怨釋結——溶掉那個「我」所生的怨親。這是全章的樞紐。懺文點出怨對的根源:

以不平等故,起吾我心,生怨親想,所以怨對遍於六道。

請看這條因果鏈:先有「不平等」的看法,才起「吾我心」,才有那個「我」站在中央,以自己為尺,量出誰近誰遠、誰可愛誰可憎——怨與親,才成立。所以「解怨」,不是去「原諒某一個具體的仇人」,而是拆掉那把量尺本身。懺文給的對治,正落在這裡:

以慈悲心無怨親想,等諸佛心,同諸佛願。

「無怨親想」,不是把所有人都重新歸進「親」這一類——那仍是分別,只是換了一邊;而是連「怨/親」這組對立本身,一併放下,回到那不分別的心。這一刻所失的,正是那個居中量度的「我」。所以說它是「失我」,而且是向外的失我:法華三昧懺把我收進實相而失,梁皇懺把我攤進眾生而失;一個趨向空,一個趨向普度,落點不同,所失的,卻是同一個我。

第三步,迴向——而且把自己排在最後。失我之後,這部懺最動人的一筆,是它的迴向順序:

普為六道已受苦者、未受苦者,求哀禮懺……亦為自身,求哀禮懺。

它為六道一切已受苦、未受苦的眾生求哀禮懺,奉為父母、師長、眷屬,到末了,才輪到自己——「亦為自身」。那個「亦」字,是整套迴向的關鍵:自身不是被排除,而是被排到了六道、父母、眷屬的後面。這跟一種「先求自己得救」的祈求,恰好相反——它把自我,放到了隊伍的最末。最後,全篇收於總發大願:以這懺悔發心的功德,普願迴向給盡虛空界的一切眾生。

懺的功德,不為自己留存,而盡數推出去。一念之懺,到這裡長成了一場普度:起於懺自己的罪,終於為一切眾生而願。這就是儀軌懺向外開的全幅——不是把「我」磨亮,而是把「我」用掉。

這裡要認清一處

儀軌懺與度亡,是這一章的主場,也正因如此,有幾處最容易滑落的地方,要明白標出。

其一,也是張力最高的一處:度亡,不是一種交易。讀者極容易把它讀成買賣——燒一堂懺、修一份功德,亡者便自動得度。但梁皇的文本不允許這樣讀。那條蟒得生忉利天,是「牠自己的陳露」與「武帝的功德加被」兩個緣和合的結果;缺了蟒自己的陳露,功德無處著力。度亡,是加被之緣,不是可以買賣的贖罪憑據。這承接著本書一路守的那條線:受懺,不等於被赦——沒有人能代另一個人,把那一念嫉妒變成從未發生。代懺能加被,不能勾銷。

其二,「為亡者代懺」不等於只是一場喪葬法事。梁皇的禮懺,通於生者與亡者——它既為「已受苦」的亡者,也為「未受苦」的在世者,更「亦為自身」。把它窄化成一場超度死人的科儀,會錯失它「為六道一切眾生」的全幅。

其三,「無怨親想」不是「寬恕能讓自己好過」那種情緒的調節。它是「等諸佛心」的現觀,要拆的是那個會生起怨親分別的「我」,而不是替那個「我」紓解情緒。最有力的反證,恰是那個「亦為自身」——若解怨的目的是利己,何以行者把自己排在一切眾生之後?一套把自我放到隊尾的結構,正說明它不是一種自我安慰的方案。

兩極同歸

把這一部收成一句。梁皇寶懺,把懺從一念發露,長成一堂向外敞開的儀軌:先顯六道果報撐開眼界,再以解怨釋結溶掉「我」所生的怨親,終以「亦為自身」的迴向,把功德盡數推給一切眾生。它和上一章《法華三昧懺儀》向內趨實相的觀行懺,構成了漢傳懺法的兩極。一內一外,看似背道,卻在「失我」這一處交會:一個把我收進實相,一個把我攤進眾生;一趨於空,一趨於普度,所失的,卻是同一個我。這也正回應了前面講過的那道「死而後生橋」:施令我所鬆動而失我,懺在無我之上清業——梁皇的向外失我,是這座橋上,向外開的一扇窗。

第六部到此封結。漢傳懺法的兩極都走過了:向內收進實相的法華三昧懺,向外攤進眾生的梁皇寶懺。可是,無論向內還是向外,這兩極所失的「我」,都還只是「能懺的我」;而那一樁樁被懺的罪,始終還是宛然的、實有的。法華三昧懺把人領到一扇向內的門前,說那扇門一旦推開,「即須廢前所行」——門後,是坐禪正觀中的實相。

那扇門推開之後,究竟是什麼?當懺到最深處,所問的不再是「如何清除這一樁罪」,而是回過頭去問:那一樁罪、那個犯了錯的我,可曾真實?這個最深、也最難說的問題,是全書最後一段路。我們走到這裡,前面所有的台階——發露、出罪、悔的雙刃、七支、普賢願、死而後生橋、三種懺、漢傳懺儀——都已經鋪好了。那道門,下一部推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