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 · 成書戒門第七部 · 第三章

三輪清淨

7.3 三輪清淨

上一卷講布施,走到最高處,立過一個名字:三輪體空——施者、受者、施物,三輪皆不可得,而布施行得愈真。戒門如今也走到了同樣的高處。自然要問:戒,有沒有它的三輪?

有。而且不必後人拿施門的格子來套——經文自己寫明了。《大般若經》初分卷七十五:

若菩薩摩訶薩受持戒時三輪清淨:一者、不執我能持戒,二者、不執所護有情,三者、不著戒及戒果。是為菩薩摩訶薩受持戒時三輪清淨。

戒的三輪,經文親手列出:「能持的我」,「所護的眾生」,「戒法與戒果」。受持戒時,三輪一齊放下,名為三輪清淨。「三輪體空」這四個字,本是後世注《金剛經》時為施門結晶的成語;經文講戒,用的是自家的話——「三輪清淨」「三事不可得」。名字兩個,事是一件。

羅什的譯場,同樣有明文。《摩訶般若經》:「行尸羅波羅蜜,不得戒、不得持戒人、不得破戒人。」《大智度論》更簡:「愛戒、持戒、破戒者,三事不可得。」請留意羅什這一系的列法:持戒人與破戒人並舉——持的一軸、犯的一軸,雙雙不可得。上一章維摩詰空掉的是犯的一軸;這裡,連能持的「我」也一併放下。

龍樹親手搭的橋

施門的三輪移到戒門,這座橋是誰搭的?龍樹自己。《大智度論》卷十四,講到不殺戒,他這樣推:

眾生不可得故,殺罪亦不可得;罪不可得故,戒亦不可得……如上檀中說無施者、無受者、無財物,此亦如是。

末一句就是橋:如上檀中說——就像前面布施章說的無施者、無受者、無財物——「此亦如是」。施門怎麼空三輪,戒門照樣空。

只是請看清龍樹的走法,與卷七十五不同:他不是三項並列地放,而是一串連環地消——眾生不可得,故殺罪不可得;罪不可得,故戒不可得。以「所護的眾生」為樞紐,一環扣一環。玄奘的經文並列三輪,龍樹的論連環三步——兩式互補,到的是同一處。

護欄,這一次要承重了

第四部引過龍樹的一道護欄,當時只是路過;這一章,它要承擔全部重量。有人問難:捨惡行善才是持戒,怎麼能說罪、不罪不可得?龍樹答:

非謂邪見、麁心言不可得也;行空三昧,慧眼觀故,罪不可得。

「不可得」三個字,輪不到邪見粗心的人說。那是行空三昧、慧眼現前的人,親見的境界——不是嘴上的一句方便話。智顗判懺悔,說鈍人「輕心不能除重心罪」;龍樹這裡判的是同一條線:麁心言空,是冒牌的空。

而龍樹還有更狠的一句,把「為什麼三輪必須空」說到了骨頭裡:

見破戒罪人則輕慢,見持戒善人則愛敬——如是持戒,則是起罪因緣。

持戒持得有相的人,見了破戒者起輕慢,見了持戒者起愛憎——他的「持戒」,正在替他生產罪業。輕慢是罪,愛憎是縛;戒持成了我慢的資糧。這就是三輪不空的代價:戒會反噬。倒過來說,三輪一空——不執我能持,不執所護,不著戒果——輕慢無從起,愛憎無處落,戒才持得徹底乾淨。「無相之持嚴於執相之持」,到這裡不再是一句口號,是一筆算得清的帳。

空到底,行還在

這層道理,漢地的祖師接得穩穩的。

《大般若經》第六分有一段六度排比,施與戒恰好相鄰:「雖行布施而無所捨,雖持淨戒而離戒相,雖修安忍而心無盡……」雖持淨戒,而離戒相——持,照持;相,全離。上一卷與這一卷,在經文裡本是鄰居。

智者大師判通教六度,一句收盡兩門:「施受財物三事皆空名檀,不見持犯名戒。」清涼澄觀注《華嚴》,列出戒的三輪——不取能持戒眾生,不著所修行事,不住於戒法——而給這個境界起的名字,竟是「梵行清淨之相」。空到底了,名字裡還是梵行、還是清淨:行,一寸沒有少。智顗注菩薩戒,引「罪不罪不可得」為戒度的正體,卻同時堅持:別有能持戒之心為真戒。空,不壞戒體——第五部那粒藏識裡的種子,在般若的刀下安然無恙;刀削去的只是纏在種子外面的相。

後來禪門六祖在大梵寺開法,第一件事是為大眾授「無相戒」;《壇經》裡有一句「心地無非,自性戒」。這個名字與這句話的底氣,正是這三章鋪出來的:無相,從來不是無戒——是戒在心地上立穩了,相才敢放。


到這裡,第七部走完了。

般若的一刀,三章切完:《金剛經》的緘默原是分工,大經初分立教——持與犯本性空,真正之持嚴於相似之持(第一章);維摩詰把無相施於懺悔——當直除滅,勿擾其心,理懺是事懺的深處(第二章);三輪收齊——能持的我、所護的眾生、戒法戒果,一時放下,而「雖持淨戒而離戒相」,空到底,行還在(第三章)。

一句話收束第七部:空得愈徹,持得愈真——無相戒,是戒學的最高處,不是戒學的出口。

可是,整本書第一部立的那句話,還在等它的收尾:戒淨了,定自己會來。如今戒已講到無相——無相之戒,與甚深之定,接縫在哪裡?

那道接縫,在楞嚴會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