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住,而不是遠離
8.3 安住,而不是遠離
法華會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上。會中說到佛滅度後、惡世弘經之難,文殊菩薩起而問佛:菩薩於後惡世——那個充滿敵意的時代——要怎樣才能宣說這部經?
佛的回答,第一個字不是「不」。
若菩薩摩訶薩,於後惡世欲說是經,當安住四法。
「當安住」——統攝全品的動詞,是這三個字,不是「當遠離」。佛開出的不是一份禁條清單,而是四種應當安住於其中的態:身、口、意、誓願,各有一個「安樂行」。
先看身安樂行。它分兩面:行處,與親近處。行處的措辭,純然正面——「住忍辱地,柔和善順而不卒暴,心亦不驚;又復於法無所行,而觀諸法如實相」。通段沒有一條「不可」的禁令。
可是親近處的措辭,忽然翻成一長串否定:不親近國王、王子、大臣、官長,不親近外道梵志,不親近——讀起來,正像一份「不可」的清單。若只讀到這裡,戒彷彿又縮回了禁條的老樣子。
且慢。清單後面,緊跟著一句:
如是人等,或時來者,則為說法,無所悕望。
該避開的人若自己來到面前——照樣為他說法,只是「無所悕望」,心裡不掛任何指望。這一句把整份清單翻了過來:真正遮止的,不是外在的接觸(接觸了,仍說法),是內在的攀附——那個「悕望」。一串「不親近」,遮的原來是心裡那一點巴望。第二親近處更乾脆,通篇正面:「觀一切法空,如實相,不顛倒、不動、不退、不轉。」一個「不可」也沒有了。
而後偈頌一錘定音:
是則名為,行處近處,以此二處,能安樂說。
「能安樂說」——行處與親近處這兩面,被判為法師在惡世「能」說法、且「能安樂」說法的那個本事本身。戒在這裡不是說法的外部限制,不是「為了說法不得不守的規矩」;戒是讓人「能」的那份力量與安住。法師在末世能安身、不退、能放光,靠的就是這個態。
這樣的戒,不妨給它一個名字:行門之戒——順著修行開展、引人向道的戒。與它相對的,是限禁之戒——以「不可做什麼」的遮止清單為形態的戒。安樂行品所顯的關係是:限禁不在行門之外另立,限禁由行門從內翻出。遮止仍在——清單還是清單,仍須一條一條對著——只是它被收進了一種更大的正面之態裡,成了「安住」的內在環節。遮止沒有被廢除,遮止被安頓了。
這不是新發明,律學自家早有這個分判。道宣律師的《行事鈔》立「二持」:止持——「禁防身口,不造諸惡」,諸惡莫作,這是限禁的一面;作持——「策勤三業,修習戒行」,眾善奉行,這是行門的一面。第四部讀過的三聚淨戒,攝律儀、攝善法,正與這二持遙遙相對。而道宣還有更重的一句。他立「止犯」一目:不造惡,卻「於諸勝業厭不修學」——於該修的善,懶怠不修——律判,這也是犯。行善不是持戒之外的加分,行善是戒的本分;不行善,即是破戒。行門之戒,是戒體之所命。
天台智者大師注安樂行品,給了圓教的同一判。他說行處與近處,「詣理略說名行處,附事廣說名近處,說有廣略、理無淺深」——一理一事,只是說法詳略不同,理上沒有高下。最緊要的一句:那串「遠離」的清單,他判為「附戒門助觀」——連看似純然遮止的遠離,圓教都不讀作單純的禁制,而明判為戒門的修習。
這裡要認清一處:行門吸收限禁,絕不是說可以不持戒了。清單仍須認真對著。只是對清單之外、且更根本的,是那份能於惡世安身、不退、能放光的安住,是否真實生起。戒之圓滿,不在禁條守得無漏,而在「能安樂」三個字立不立得起來。
行門之戒,答的是「在什麼處境、以什麼態度持戒」——這是橫向的一面。可是還有縱向的一問:在菩薩道由淺至深的長路上,戒被放在哪一級?是入門時跨過一次就完的門檻,還是一路相隨的什麼?
這一問,要登華嚴的十地去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