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 · 成書菩薩自在第六部 · 第一章

不靠兩岸

6.1 不靠兩岸

過渡的廊上問:一個連涅槃都不肯停的人,他的自在,究竟安在哪裡?這一章答它。

要答這問,先得知道一件事:涅槃,不只一種。

涅槃有四種,他要的是第四種

我們平常一聽「涅槃」,總當它是一個東西——出離生死、苦盡寂滅的那個終點。可是《成唯識論》把涅槃分成四種:

涅槃義別,略有四種:一、本來自性清淨涅槃……二、有餘依涅槃,謂即真如出煩惱障……三、無餘依涅槃,謂即真如出生死苦,煩惱既盡,餘依亦滅,眾苦永寂,故名涅槃。四、無住處涅槃,謂即真如出所知障,大悲般若常所輔翼。由斯不住生死涅槃,利樂有情,窮未來際,用而常寂,故名涅槃。

四種裡,前三種——本來清淨、有餘依、無餘依——說的多是「從生死的苦裡出來」這一路:尤其第三「無餘依」,「煩惱既盡,餘依亦滅,眾苦永寂」,一切苦永遠止息、不再來生死,這正是阿羅漢自在所取的那個終極之寂(前一卷《阿羅漢自在》講的,就是它)。

可是第四種,「無住處涅槃」,是另一路。它「出所知障」(斷的不是招生死的煩惱,是那層障覆佛智、令大悲般若發不出來的細惑),它的樣子是「大悲般若常所輔翼,由斯不住生死涅槃,利樂有情,窮未來際,用而常寂」——大悲與般若雙運,使他「不住生死涅槃」(生死、涅槃兩處都不停駐),盡未來際利益眾生,「用而常寂」(起利他的大用,而體性常寂)。這第四種涅槃,正是菩薩自在最後安住的那一處——一個「兩處都不停」的涅槃。

打個比方,就分明了。四種涅槃,像四種「自由」。第一種是「本來就乾淨的自由」(人人本具的佛性,如礦裡的金本來是淨的)。第二、第三種,是「從苦裡解脫出來的自由」(病好了、債清了,從苦中脫身——重在「從……出來」)。而第四種,是「不被任何一端綁住的自由」——既不被生死綁,也不被涅槃的寂綁,能在兩者之間自在來去以救人。前三種都是「從某處解脫出來」的自由;唯有第四種,是「自由到可以選擇留下,而不被留所縛」。菩薩要的,是第四種。

不靠兩岸:船夫的自在

那他這「兩處都不停」,是怎麼個不停法?《成唯識論》點出機理:

〔所知障〕能隱覆法空真如,令不發生大悲般若……故斷彼時顯法空理,此理即是無住涅槃,令於二邊,俱不住故。

所知障一斷,法空的理一顯,大悲般若就發得出來;大悲般若一發,自然「令於二邊俱不住」——生死、涅槃兩邊都不停駐。怎麼個雙運法?依著向來的講法:大悲,故不住涅槃——大悲心太重,不忍丟下眾生、自己獨取那寂滅(若取寂入無餘,就把眾生撇下了),所以不停在涅槃裡;般若,故不住生死——般若智照見生死本空,不被生死縛、不被生死染(雖在生死裡,卻不被生死拘),所以也不停在生死的染裡。《攝大乘論》把這個叫「轉依」,說它的樣子是「捨離惑與不捨離生死」——一面捨掉煩惱的染(所以不被生死縛),一面不捨生死(所以不入涅槃寂滅,還在生死裡度生);攝論又名之為菩薩特有的「廣大轉」,是「為捨不捨」(既捨[染]、又不捨[生死])。

第一章說過一個渡者不靠岸的影子,到這裡可以講全了。一個只求自渡的人,渡到彼岸就棄船登岸(這像取涅槃入無餘——已渡,不再回水)。一個被洪水困住、根本渡不過去的人,在此岸滅頂(這像被生死縛的凡夫)。而菩薩,像一個既已能渡(水性好、不被水縛)、卻自願留在船上、在此岸彼岸之間往來載人的船夫。他不登彼岸棄船(不住涅槃),因為大悲不忍丟下岸邊還在等渡的人;他久在水上而不滅頂(不住生死),因為他善水性、水淹不著他(般若)。問他「住」在哪裡?他不住此岸(生死),不住彼岸(涅槃),他「住」在「於兩岸間往來載人」這件事本身。這「不靠兩岸」的往來,靠的正是「善水性(般若)+不忍棄人(大悲)」的雙運。菩薩自在的最後一處,就是這船夫的「無住」。

他明明能上岸,偏不上

那這船夫——他真的能上岸嗎,還是其實上不了、只好留在水裡?這一問,最是要緊。《大智度論》記了一個極動人的場面:菩薩修到第七住地,往外看諸法皆空、往內看本來無我,已經能取證、「觀空欲自滅度」了——就在他要自取寂滅的那一刻,十方諸佛一齊伸手,摩他的頭:

本願牢故,大悲心深入故,了了知諸法實相故……「莫生悔心!念汝本願!……眾生未悟,汝當以此空法教化眾生。」

諸佛說:別生悔心!想想你當初發的願!你雖然證到了這個(空),可是眾生還沒悟啊,你該拿這個空法去教化眾生。——而菩薩之所以能不取那本可取的滅,靠的是三樣:「本願牢」(當初的願堅固)、「大悲心深入」(不忍棄眾生)、「了了知諸法實相」(看透了實相、不被生死縛)。

請看清這場面的分量。菩薩是「觀空欲自滅度」——他是真能取證的(不是上不了岸,是已經站在岸邊、抬腳就能上);他的「不取」,是「能上而不上」,不是「上不了」。這一點,正是前面好幾章那些「不」的總根:第一章「久應得涅槃而不取證」的不取,第五章「回入度生」的不住自證,第七章八地「諸佛勸起、不耽其寂」的不停——它們的究竟根據,全在這裡:菩薩本可取那終極之寂,卻以本願、大悲、實相智,不取,而於兩岸間盡未來際載人。

也正因為這「不取」是「能取而不取」,這裡有一句最老實的話要對自己說:這份自在,是先要「能取」才談得上「不取」的。七住地的菩薩是真觀空、真能滅度了,他的不取才是自在;一個還沒證到、連岸都上不了的人,嘴上說「我不取涅槃、我要留下度生」,那不是自在,是空話——甚至是把「上不了岸」說成「我不上岸」的自欺。能取而不取,方是自在;未能取而言不取,徒成口頭。這分寸,行菩薩道的人要對自己老實。

一分老實:因地的趣向,還不是佛果的圓滿

最後守一分老實。這「無住處涅槃」,《成唯識論》有一句判得很重的話:

一切有情,皆有初一,二乘無學,容有前三,唯我世尊可言具四。

四種涅槃,一切眾生本就有第一種;二乘的無學位,可以有前三種;而四種俱全、圓滿具足,「唯我世尊」——只有佛。也就是說,無住處涅槃的圓滿果位,唯佛具足。那麼,本書一路把無住處涅槃說成「菩薩自在」的核,豈不是把唯佛的果,安到了菩薩頭上?

不是。本書取無住處涅槃為菩薩自在的核,取的是它在因地上的「趣向」與「轉依之相」,不是它在佛果上的圓滿。《攝大乘論》明說「諸菩薩惑滅,即是無住處涅槃」——菩薩(登地以上)的轉依,已經就是無住處涅槃的相(廣大轉);唯識也說,菩薩在因地以六度(布施等不住涅槃、精進禪般若不住生死)去積「無住處涅槃的資糧」。所以菩薩自在的這個核,是菩薩自因地起就趣向、就轉依的無住相;至於它圓滿到佛果的那一步(唯佛具四),屬於後面如來自在那一部、也屬於作者要親自斟酌的接縫。本書這一部只立「無住處涅槃是菩薩自在因地的趣向之相」,不去評因地的無住「不如」佛果的無住、也不去接通菩薩因地與如來果地這兩重無住處涅槃怎麼會合——那條線,留給該碰它的地方碰。

往下走

收一句:菩薩自在最後安住的那一處,是「不靠兩岸」的無住處涅槃——斷所知障所顯、大悲般若雙運,於生死涅槃二邊都不停駐,盡未來際載渡眾生。它是前面諸「不」(不取證、不住自證、不耽八地寂)的究竟核:菩薩本可取那終極之寂,卻以本願大悲而拒之。

而這「拒終極之寂」,恰恰是菩薩自在與阿羅漢自在分野的最深處。阿羅漢自在印於「取那終極之寂」(無餘依·眾苦永寂·不受後有——前一卷講的),菩薩自在印於「拒那終極之寂」(無住處·盡未來際利他)。一個取、一個拒,方向正相反。那麼,這兩種自在,到底是什麼關係?是一高一低,還是別的?最後一章,把這本書從第一頁就立下的那句話,收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