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種真
6.2 兩種真
上一章末了,把兩種自在並排放到了一處:阿羅漢自在印於「取那終極之寂」(無餘依·眾苦永寂·不受後有),菩薩自在印於「拒那終極之寂」(無住處·盡未來際利他)。一個取、一個拒,方向正相反。那麼這最後一問,全書躲不過:這兩種自在,是一高一低,還是別的?
這一章的答覆,是本書從第一頁就立下、一路守著的那句話:這兩種自在,異質,而非高下。
判它們不一樣,不是判它們誰高
先把「分判」這兩個字說清楚。這裡要做的「分判」,是判它們為「異構的兩種」——好比判「魚的游」和「鳥的飛」是兩種不一樣的「行進」,不是判「飛」高於「游」、或「游」高於「飛」。魚善游而不能飛,鳥善飛而不能游,各隨其性、各成其能。你判魚游與鳥飛不同,是為了讓兩者各得其真(魚不因鳥能飛而變劣,鳥不因魚能游而變劣),不是為了排一個高下的次序。要問「魚游得不夠高、鳥飛得不夠深」,這問題本身就錯了——它們根本不在同一把尺上。
兩種自在的分判,正是這樣。阿羅漢「取寂」、菩薩「拒寂」,是兩個相反的方向,不是同一條路上的兩個高度。下面分三層看它們怎麼個異質法——而每一層,都是異向,不是高下。
第一層:兩種涅槃,異構
第一層,是它們所歸的涅槃不一樣。上一章說過,《成唯識論》四種涅槃裡,第三「無餘依」與第四「無住處」正是這兩種自在各歸的一處:無餘依「煩惱既盡,餘依亦滅,眾苦永寂」(阿羅漢取的那個寂),無住處「出所知障·大悲般若·不住生死涅槃·盡未來際利他」(菩薩拒寂而安的那一處)。一個「眾苦永寂」(寂到究竟,苦盡而止),一個「用而常寂」(寂而常起利他之用,無有窮盡);一個「不受後有」(不再來生死),一個「盡未來際」(恆在兩岸間利他)。
這裡有一句最關鍵的經文,把「異質非高下」釘死了。同是《成唯識論》,講到二乘證入無餘涅槃那一位與佛的同異,說:
此位唯有清淨真如,離相湛然寂滅安樂,依斯說彼與佛無差,但無菩提利樂他業,故復說彼與佛有異。
請仔細看這一判。二乘證到的那個「清淨真如·離相湛然寂滅安樂」——就這個「寂」本身說,「與佛無差」:二乘所證的寂,跟佛所證的,沒有差別、不分高下。那他們跟佛差在哪?「但無菩提利樂他業」——差在沒有那個「盡未來際利樂眾生」的用。請看清這意味著什麼:連在最抬舉菩薩、最分判二乘的唯識判法裡,二乘所證的「寂」都和佛「無差」——可見兩種自在的不同,根本不在「寂的高下」(寂是一樣的、無差的),而在「寂之外,還起不起那個盡未來際利他的用」。這不是深淺高下,是取向的不同:一個止於那無差的寂(取寂),一個在那無差的寂之外更起大悲般若的用(拒止於寂而用)。寂既無差,何來高下?所差者,方向耳。
第二層:所斷的障不一樣——是路的方向,不是能耐的高下
第二層,是它們所斷的障不一樣。《成唯識論》判:「二乘但能斷煩惱障,菩薩俱斷。」二乘只斷煩惱障(那招感生死、擾惱身心的惑),菩薩則煩惱障與所知障兩個都斷。而這兩個障,各障一樣:煩惱障障的是涅槃(解脫),所知障障的是菩提(佛的覺智)。
這「只斷一個」與「兩個都斷」,最容易被讀成「能耐的高下」——彷彿菩薩本事大、能斷兩個,二乘本事小、只能斷一個。可這是讀錯了。它不是能耐的高下,是「路的方向」不同所致。
斷不斷所知障,繫於「這條路要去哪」,不繫於「本事夠不夠」。阿羅漢這條路,要去的是「自證苦滅、出離生死、不受後有」——為這個目的,斷掉煩惱障(貪瞋癡、我執)就夠了(煩惱障一斷,涅槃就證、生死就出);那障覆佛智的所知障,不是他這條路非斷不可的(他本不以「盡未來際利他、成就一切智」為目的,自然不必去斷那障佛智的惑)。菩薩這條路,要去的是「無住處、大悲般若、盡未來際利他、趣一切智」——為這個目的,就非把兩個障都斷不可(不只斷煩惱障以不被生死縛,還得斷所知障,好讓法空真如顯、大悲般若發、盡未來際地利他)。
所以「兩個都斷」與「只斷一個」,是兩條路的目的不同,逼出了所斷的不同——不是菩薩本事高、阿羅漢本事低。阿羅漢不是「沒能力斷所知障」,是「他這條路不須斷它」——就像一個要回家的人,不必去備遠行萬里的糧草,你不能說他「備糧的本事不如遠行的人」,他根本不必備那個糧。攝論說聲聞的轉依是「一向背生死」(一個方向地離開生死趣寂)、菩薩的轉依是「為捨不捨」(既捨煩惱、又不捨生死度生),也是這個意思:兩個方向,各自正合各自的路,不是「單向的低、雙向的高」。(攝論把聲聞那一向叫「下劣轉」、菩薩這一向叫「廣大轉」,名字上像有抑揚;但本書取的是它「方向不同」的義,不取那名字裡的高下——那「下劣」與否的判,正是下面要說的、留給作者的事。)
第三層:一個不再來,一個恆常來
第三層,最具體:在「後有」——將來的生死身——上,一個要、一個不要。阿羅漢自在印於「不受後有」(生死已盡,不再受未來的生死身——不再來了);菩薩自在印於「盡未來際」(不住涅槃,盡未來際地恆現身利他——恆常來)。一個斷後有而入寂,一個留後有而利他。這是兩種自在最具體的分野,也最不能判高下——「不再來」在阿羅漢這條路上,是苦的究竟止息(真實的圓滿);「恆常來」在菩薩這條路上,是利他的無盡展開(真實的圓滿)。兩種圓滿,各成其道。
兩種真
三層合起來,這本書的總判可以下了:菩薩自在與阿羅漢自在,是兩種異構的自在,根本的不同在「對那終極之寂的取與拒」——阿羅漢取之(無餘依·眾苦永寂·不受後有),菩薩拒之(無住處·盡未來際·大悲般若利他)。而這不同是「異質」(異其向、異其目的、異其用),不是「高下」(不是同一階梯上的優劣)。
這正是全書第一章就立下、如今才收圓的那句話。第一章說:「能出而出」與「能出而不出」,是兩種自在,方向相反,兩種都真。一路走來——願怎麼起、糧怎麼積、六度四攝怎麼成形、無生忍怎麼做底、任運不退怎麼現、十自在怎麼開列、無住處怎麼安住——菩薩自在的這一身,通貫起來,就是一種「拒其自身終極之寂、而盡未來際利他」的自在。它跟前一卷《阿羅漢自在》所寫的那種「取其終極之寂、而眾苦永寂」的自在,是並立的兩種,各得其真。阿羅漢的寂,是真的(與佛無差);菩薩的不靠兩岸,也是真的。一個渡到彼岸、安然登岸而歇(取寂·真),一個渡而不靠兩岸、盡未來際載人(拒寂·真)。兩種真,方向相反——這就是「異質而非高下」的全部意思。
一分老實:這把尺,量到哪裡為止
最後,這本書要對讀者把幾條界線交代清楚——尤其這一章,分寸最細。
第一,上面用來分判的那些話——出所知障還是出煩惱障、兩個障都斷還是只斷一個、廣大轉還是下劣轉——全是大乘唯識、攝論這一系的判法,是站在大乘這一邊去給兩種自在畫的地圖。它不是阿羅漢自宗(阿含、俱舍那一系)對自己的理解。在阿含自宗裡,阿羅漢的「漏盡」(貪瞋癡永盡)就是究竟的解脫,「不受後有」就是苦的究竟止息;阿含並不拿「所知障還沒斷」當阿羅漢的欠缺(「所知障」本就是大乘唯識立的名目,阿含沒有這個設定)。而且阿含對「涅槃界到底是什麼、如來滅後是有是無」這類問題,向來持「無記」——不答、不判(這是前一卷《阿羅漢自在》守得很緊的分寸)。所以本書若拿唯識「你少斷了一個障」的判法,回頭判阿羅漢「不如」菩薩,那是拿大乘的尺,去量人家阿含自宗、還判人家矮一截——這既不公道(阿含自宗根本不認這把尺),也違了本書「阿羅漢自在真實而非劣」的話。所以這些判詞,本書只用它來標「兩種自在不一樣(異質)」,標完就收手;至於拿這把尺去判阿羅漢自宗的高下,本書不判——對阿羅漢自宗那「無記」的分寸,本書照樣敬著、守著。
第二,有幾個更大的問題,本書這一章不裁,留給作者。二乘的無餘涅槃究竟是不是「究竟」(還是說,終須迴心轉向大乘、入佛道才算到家)?聲聞要不要、又怎麼「迴小向大」?——這在大乘裡是吵了千百年的大問題(一邊主「五姓各別」,定性的聲聞入了無餘就是究竟、不必迴向;一邊主「會三歸一」,二乘終須迴入一佛乘、無餘非究竟)。這是判教的根本抉擇,要選定一邊,是作者(釋慧鏡)親自要斟酌的宗義,不是這本書能替你定的。本書做的,是「橫」的分判——把兩種自在並排放好,判它們異質、各得其真;至於「縱」的裁斷——誰究竟、誰該迴向、佛果的圓滿自在怎麼接——本書一概留著,不越界。前面說過的那條「無住處涅槃圓滿果位唯佛具」、菩薩因地與佛果怎麼接的線,也屬這一類,留給如來自在那一部和作者。
全書收束
行到書末,給走這條路的人留三句話。
去一個傲。學大乘的,別因為「菩薩兼能利他、二乘只顧自了」就生出「大乘高、小乘低」的傲氣。兩種自在異質而各得其真;傲視二乘的人,既忘了那句「二乘所證與佛無差」的明判,也忘了「異質的東西沒有共同的尺可量高下」的中道——徒長我慢而已。
生一分敬。對阿羅漢自在——那「取終極之寂、眾苦永寂、不受後有」的自在——當生真實的敬。他「一向背生死、永斷後有」,在他那條路上是苦的究竟止息、是道的圓滿了結,真實而非劣(他的寂,與佛無差)。敬它,才不墮入抬高自己、貶低他人的偏。
明一個方向。走菩薩道的,要明白自己選的這個向,是「拒終極之寂、盡未來際利他」的向——這個向,不是「比阿羅漢更高」的向,是「異於阿羅漢」的向。明白這一點,行菩薩道就不是為了「求比二乘高」(求高是我慢,不是菩提心),而是為了那「本願大悲、不忍取寂而棄眾生」的本然。
菩薩自在是什麼?走到這最後一頁,可以答了:它是一種「異質於阿羅漢自在」的自由,不是「高於阿羅漢自在」的自由。它印在「能取那終極之寂而不取」上——能上岸而不靠岸,能歇而不肯歇,盡未來際在生死的水裡,載渡那還沒到彼岸的人。這是它的全部本事,也是它甘心的選擇。兩種自在,兩種真;這一種的真,叫無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