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部 · 名滿之地
雙生那一卷《等覺妙覺》,筆停在一道門前。
它寫盡了「怎麼走到」——四沙門果怎麼斷結、五十位怎麼積糧、等覺怎麼差一、金剛喻定怎麼一剎那斷盡,寫到妙覺,讀出三個字:走到了。它說,門裡的風光——那「再無一步可走」究竟是何等自在——是另一卷的事。路,在門前交棒。
這一卷,就從那道門裡起筆。
同一個妙覺,那一卷讀「走到了」,這一卷讀「到了之後,再也不必走的那一份自在」。如行人到家:一本帳記他走到了家門,另一本記他進門之後的安居——舉手投足,無不自在。前一本,雙生卷記完了;這一本,從這裡起記。所以這一部叫「名滿之地」:行盡之地,正是名滿之地——行到那裡,路盡了;在到那裡,滿了;而滿到一個地步,連名都全了。
這一部有兩章,要先做一件比兩章都大的事:把整本書的看法立起來。
頭一件,是說清楚「名」這回事。聖典認證佛果,不開一張「祂能做什麼」的功能清單,卻用一組名號——如來、應供、正遍知、明行足、善逝、世間解、無上士、調御丈夫、天人師、佛世尊。十個名。佛之為佛,是用這十個名簽署的。這就逼出一個怪問題:最高的到達,何以是用「名」來認的?這一卷的答覆是:因為到了佛果,自在已圓滿到「可以名盡」的地步——名與在,在這裡合成一件事。十號不是祂在斷盡之外另去考取的十張證書,是那一份圓滿自在的可讀之印;見此印全具,即知其在已圓。第一章,講這個。
第二件,是防一個極自然的混淆。菩薩到了第八地,經也明說他「得十自在」——命、心、財、業、生、願、解、如意、智、法,整整十個,且每一個都叫「自在」。名數同是十,名相同稱自在,最順手的想像便是:如來十自在不過是菩薩十自在「調亮一階、放大一輪」,同一套自在,菩薩位暗些、佛位亮些,沿一條漸亮的光譜推到底就是佛。這本書要說:不是。那是兩份不同的名數,是果位與因位之間一道質的斷裂,不是同一份自在的明與暗。第二章,把這道斷裂指給你看——指的地方,正是八地菩薩面前,諸佛親口說的那句「汝今未得」。
這兩件立起來,全卷的地基就有了:如來之自在是究竟的無礙自在,十號簽署之;名滿,即在滿。後面五部所展的三身、四智、十力、相好、大悲、十自在、四德,都是這一枚印所簽署的內容,一面一面讀出來而已。
進去看第一章:那道門裡,第一眼看見的,是一個人的十個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