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緯 · 縱貫線結縛蓋
五蓋
The Five Hindrances
蓋(定障 · 修軸主場)
〇 頂層導語
〔導語 · 摘自 samadhi P08_五蓋作為定之所對治,釋慧鏡撰〕
定不是由它所累積的東西定義,而是由它所離去的東西定義——五蓋止息之後所剩下的,就是定。五蓋之所以是蓋,唯一的定義依據,就是它「不導向覺、不導向涅槃」。
經據 Canon
《雜阿含》卷26–27(五蓋·nivaraṇa)。han-canon 無獨立譯條(蓋相應內嵌覺支相應)。
時間軸:巴利/阿含(《雜阿含》26–27 蓋相應·nivaraṇa;蓋相應內嵌覺支相應)→ 阿毗達磨(伏≠斷之系統化)。
四軸格(見 → 修 → 入 → 得)
見 View
- 事實橋:五蓋為心所層之障,屬不相應行/心所之煩惱分析。
- 論文錨點(dharma-research):→ S3-P12 不相應行法·概念的假立(煩惱心所之分類脈絡·片段)
修 Practice |五蓋作為定之所對治(**本線主場**)
- 事實橋:五蓋為入定之直接所對治;五蓋伏則初禪生。其判準是「不導向覺」,非心理化的症狀清單。
- 論文錨點(six-practice-gates/samadhi):
- → P08 五蓋作為定之所對治(全篇·定相對範疇·伏≠斷)
- → P07 定覺支在七覺支中之位(離蓋而定自生)
- 闡述〔摘自 samadhi P08,釋慧鏡撰〕:五蓋之為蓋,唯一定義依據是「不導向覺、不導向涅槃」;定由五蓋之離去而成,非由所累積之物而成。
入 Realization
- 事實橋:五蓋是「定障」非「結」,故不在四果斷結之列;但伏蓋為修觀之前提。
- 論文錨點:→ sramana P03 入流(context:定為觀之資糧)
- 闡述〔分界:五蓋伏於定(修),結斷於慧(入);不混〕
得 Attainment
- 事實橋:阿羅漢五蓋永伏不起(漏盡故);但「斷五蓋」非阿羅漢之定義(其定義是斷結漏盡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