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 · 成書懺門第四部 · 第二章

然後,受新的戒體

4.2 然後,受新的戒體

上一章走了入橋:施令我死,懺在無我之上如實發露,把舊業這一側放下了。

這一章走橋的另一面——出橋。業既清了,接下來那一步是什麼?那個被清淨了的人,要領受什麼?答案,藏在《觀普賢菩薩行法經》的一句話裡,而那句話的關鍵,是兩個字:「然後」。

「然後」兩個字,是橋的鉸鏈

經裡說,行者若想具足菩薩戒,該到空閑處遍禮十方佛:

懺悔諸罪,自說己過。然後靜處白十方佛而作是言:『諸佛世尊常住在世,我業障故,雖信方等見佛不了。今歸依佛,唯願釋迦牟尼正遍知、世尊為我和上;文殊師利具大慧者願以智慧授我清淨諸菩薩法……』

請看這兩個字擺的位置。「然後」之前,是純然的懺——發露、自說己過。「然後」之後,是受戒的儀軌——白佛、請師、領納戒體。一個「然後」,把橋的兩岸接在了一處。

死而後生橋的第二道接縫,就在這「然後」上。入橋的「死」,是覆藏的我死於發露;出橋的「生」,是新的戒體生於業清之後。「然後」不是個閒字,它是這道接縫的鉸鏈:先有懺,把舊業這一側放下;「然後」,才有受戒,把新體那一側領起。

為什麼是懺在前、受戒在後

這個「然後」,為什麼不能顛倒?為什麼一定是先懺、後受戒,不能反過來?這不是儀式次第上的偶然,是一條義理的必然。

律藏把這條理講得很直白。一個身上帶著未發露之罪的人,這罪會「障道」——障住他從初禪到四禪、從初果到阿羅漢的種種證得;唯有懺悔了,這些被障住的,才一一打通。這是一個清楚的「障→通」結構:罪在,則路塞;懺完,則路開。受戒所要領受的那條道,正得先由懺把它疏通。

在家這一面,《優婆塞戒經》說的是同一條理:

至心懺悔,既懺悔已,心生歡喜,慎護受持更不敢犯,是名淨戒。

淨戒之所以叫淨,不是受戒那一刻憑空得來的名,而是「懺悔之後」那份守護掙來的。經裡還設了一個階梯的問句:

若不能先受小制,云何能得受大制耶?

連小的戒都受持不了,怎麼受得了大的?清淨到了這一級,才堪受上一級。受戒不是一步登天,是清淨一級一級疊上去,戒體一級一級堪受起來。

所以「然後」的文法立住了:不是先受戒、再去懺,而是先懺清業、淨到堪受,然後受。懺清業,是受戒的前行——這是義理上躲不開的先後。

一道看不見的門檻:見好相

可是這裡有一道看不見的門檻:懺到什麼程度,才算「業清」了?那一聲「然後」的時刻,憑什麼判定這個人已經堪受戒了?傳統給的答案,是「見好相」。

《梵網經》說得最嚴。犯了十重戒的人,要在佛菩薩像前,日夜六時誦戒、苦切禮拜千佛,「要見好相」。好相是什麼?經自己解釋:

好相者,佛來摩頂,見光見華種種異相,便得滅罪。若無好相,雖懺無益。是人現身亦不得戒。

而較輕的戒,則「對首懺罪滅」,對著一個人發露懺悔即可,不必見好相。

這裡要當心一句容易讀反的話。「若無好相,雖懺無益」,不是說懺悔這件事本身沒用。它說的是:沒見好相,表示這一番懺還沒滿、那重罪還沒滅;好相是滅罪的徵驗,沒見徵驗,就表示重罪未滅,戒體那扇門還沒開。把它讀成「懺悔沒用」,是把整句話讀反了。見好相,正是橫在「懺完了」與「堪受戒」之間的那道門檻。它是業清的徵驗,也就是戒體可受的開關。

那好相會不會只是自己心裡的一道幻光、一廂情願?傳統早就設了防偽。《占察善惡業報經》講,行者修懺到善相現前,甚至夢見佛來為他作證、摩他的頭、讚他清淨;可經裡緊接一句機鋒:若這個人身口意三業的善相還沒得到,卻先見了這些光華景象,那是虛妄誑惑、是假的,不是真好相。真好相,必得以「三業清淨」為憑;徒見光華而三業未淨的,判為假。這道防偽的閘,是傳統自己設下的,不待後人補。

受的那個新戒體,就是重生之身

門既開了,所領受的是什麼?是戒體——而死而後生的那個「生」,正落在這戒體上。

《觀普賢菩薩行法經》給這個新生的身,自己起了名字:

不須和上、不用諸師、不白羯磨,受持讀誦大乘經典力故、普賢菩薩勸發行故……自然成就五分法身:戒、定、慧、解脫、解脫知見。諸佛如來從此法生。

所成就的,是五分法身,而「戒」是這五分裡的頭一分。這不是說受戒之後多添了一條規矩,而是說有一個新的、道德的身,在這裡受生了,戒是它的第一分。經文自己用「從此法生」的那個「生」字,把這個身,指認成一個受生之身。死而後生的「生」,到這裡就不是一個滑溜的比喻了——它是經文明文許下的字眼。

要劃清兩處,免得這個「生」被讀偏。

其一,受新戒體的「受」,和律藏裡犯了罪、走完程序、恢復僧中身分的那個「復」,不是一回事。前者是領受一個新生的戒體;後者是還他一個舊有的資格。出橋這一面講的是前者——受一個新生的戒體,不只是恢復一個舊位子。

其二,這個「生」,絕不是說有一個舊靈魂死了、又投生了一個新靈魂。所「生」的,是五分法身、是一個道德的身,它是在「無我」之上施設、受持而立的。死而後生的「死」,是覆藏的我相脫落;「生」,是道德之身在無我之上受持站立——不是換了一個靈魂。這條界要釘牢。

還有一處也要說清:受戒中的十方佛,是受戒者所對的證境、所歸投的境,不是一位下判決、行赦免的法官。戒體之得,不來自一道自上而下的寬恕,而來自事懺所清的業、加上受戒當下的領納。把「然後受菩薩戒」讀成「然後罪被赦免了」,是把「受」誤當成了「赦」。受,從來不是赦——這條界,前面立過,這裡照樣管用。

把這一部收成一句:施令我死,懺在無我之上清業,「然後」受新戒體,五分法身受生於業清之後。入橋的死,出橋的生,到這裡合成了一道完整的橋——施→懺→戒,死而後生的全程,在這道橋上走完了。懺,在這一部裡第一次顯出它在整條路上的位置:它承接「施」交來的失我,又把清淨了的人,交棒給「戒」去重新立起。它不是一座孤門,它是死與生之間,那道非過不可的橋。

可是,走完了這道橋,有一個更老的問題,還一直按在那裡沒動:無論這橋走得多漂亮,所對的,始終是一樁樁宛然的罪、一個求懺的人。那麼——這懺,還有沒有別的修法?除了對佛發露這一種,祖師們還傳下了哪些懺的法門?它們之間,又是怎麼分高下、定深淺的?那,就是下一部的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