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心為戒
6.1 攝心為戒
阿難請問成菩提之定,經到卷六,世尊給出修行的總綱:
汝常聞我毘奈耶中,宣說修行三決定義,所謂攝心為戒、因戒生定、因定發慧,是則名為三無漏學。
戒、定、慧的次第,本書讀者並不陌生——第二部讀阿含時,這條序早已立過。但楞嚴標舉它,不是泛論三學;它緊接著的下一句,才是這一章真正的眼目:
阿難!云何攝心我名為戒?
要把這句的措辭聽準。經主不說「云何持戒」,不說「云何禁制」,而說「云何攝心我名為戒」——戒,在這裡被直接定義為攝心:把向外馳散的心,收束向內。
這一字之定,分量極重。因為「心向內收」這個動作,正是定的動作——一切止觀工夫,無不從心之向內收攝起步。於是「攝心為戒」等於說:戒與定,在「收攝」這一點上,是同一個動作;所差的,只是同一動作的不同階段——戒是收攝之始,定是收攝之成。
打個比方。心向外攀緣,像物件散落滿案,愈散愈遠;收攝其心,像伸手把散物一一攏回掌中。攏的動作,從指尖初觸第一件東西起,就已經是「收」了——並沒有「先把散物揀過一遍、再動手收攏」這樣兩截不相干的工夫。戒之為攝心,正是這「攏」的起手:它不在收攏之前,它就是收攏的第一分。
常人把「因戒生定」讀成兩件異質之事的先後接續:先有道德的戒,後有禪修的定,中間隔著一道要跨的縫。依「攝心為戒」之義,這道縫根本不存在——戒已是定的第一分。一個戒行皎潔的人,不只是「沒有做壞事」;他的心已經在收攝,已經站在定的門檻之內,只是尚未深入安住而已。持戒的當下,做的不是定之外的預備功課,做的就是定的第一分工夫。
四條向外的繩索
阿難既問攝心,經主隨即開示:
汝問攝心,我今先說入三摩地修學妙門。求菩薩道,要先持此四種律儀,皎如氷霜……心尚不緣色、香、味、觸,一切魔事云何發生?
四種律儀,就是上一卷讀者熟識的四種清淨明誨:斷婬、斷殺、斷盜、斷大妄語——楞嚴的次第以婬居首,與聲聞律藏的常序不同,這是它對症定門的安排。
要看清四者何以礙定。婬殺盜妄之礙定,不在它們是「壞事」這個道德判斷上,而在它們各自都是一條把心牢牢繫往外境的繩索:心一旦在這些境上起貪、起瞋、起取,便被那境拽住,向外奔逸而不得返。四種律儀斷此四者,於定而言,作用正是把這幾條向外的繩索一一鬆開——繩索鬆盡,心無所牽,收攝向內的動作才真正啟動得了。所以經主著眼的不是「持此四戒,行為乃端」,而是「心尚不緣色香味觸」——心能不能收回來。戒在這裡是替收攝清場,而清場這件事,本身就是收攝的起手。
「一切魔事云何發生」——這一句先記下。心既清淨收攝、不向外馳,擾定之事便無由生起。什麼是魔事,本部第三章有它的整幅圖。
蒸沙作飯
四種律儀之為定的地基,經主以一個譬喻說到了底:
若不斷婬修禪定者,如蒸沙石欲其成飯,經百千劫秖名熱沙。何以故?此非飯本,石沙成故。
這個譬喻的關鍵,不在勸誡,而在指出一種地基層面的不可能。沙石蒸得再久,終不成飯——不是火候不足,不是時辰未到,是材料錯了:沙非飯之本。同理,以未淨之心修定,縱經百千劫,所成的也不是真定,因為地基不成。把蒸沙讀成道德勸誡(「不可如此」),就把它讀淺了;它說的是收攝這個動作的實然——心若仍向婬殺盜妄之境攀緣外馳,收攝根本未曾啟動,定自然無基可立。
戒卷的磚,砌進牆了
上一卷《戒》收尾時,曾從戒的一側讀過這同一段四種清淨明誨,並把一塊磚遞向定門:戒為定基,當於定卷正式入門。現在這塊磚砌進牆了——同一段經文,戒卷讀的是戒的完整(四誨為何須整套受持),定卷讀的是戒的起步(戒為定做了什麼)。兩面合起來,才是「攝心為戒」的全幅。
而這條戒生定的次第,也不是楞嚴孤明。第二部走過的那條鏈——持戒,不悔,歡悅,喜,安止,樂,「若有樂者,便得心定」——印度經教本有的水到渠成,楞嚴把它整條接了過來,安在成菩提的大定之上。它不是另立新說,是以一座更大的定,承接了那條源遠的次第。
門立了。門內,心當如何收攝?經中,二十五位聖者依次而起,各述自己當年從哪一處入。
下一章,二十五圓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