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3
第三部 · 願為波羅蜜
願門 · 3 篇
前兩部,把願的根與燃料看清了:願是把方向轉過來的發起,發起即不退;它靠的那股力,是會自己止息的善法欲;它的對象,可以一級一級升高,直到無可再願。〔摘自《願門》成書部引〕
論逐篇精研附腳註 · 摘要
06願為第八波羅蜜在大乘的十波羅蜜系統中,願(praṇidhāna)佔據第八位。本文要問的是:願憑什麼堪稱一種「波羅蜜」?它不過是諸般修行中的一項心行,何以能與布施、持戒、般若並列為到彼岸之道?本文以瑜伽師地論、成唯識論、攝大乘論與八十華嚴《十地品》為據,論證願之所以堪稱波羅蜜,不在於它是諸行之一,而在於三事:其一,它通過了「波羅蜜」之為波羅蜜的同一檢驗——經三大阿僧祇劫之長養、自性清淨、能得菩提妙果;其二,它的本質兼含求菩提與利樂他二願,故自利利他兩面俱足;其三,它是一個「向前傾」的願,恆在引攝當來、悕求後後之智,故其位格不在「已完成」,而在「尚未到彼岸」。本文進而主張:波羅蜜之為「波羅蜜多」(pāramitā),唯識家自身的訓解是「到彼岸」而非「完成(perfection)」;以「到彼岸」讀願,遠比以「完成」讀願來得貼切——因為願正是那個尚未抵達、卻已決定了整條路之方向的力。最堪玩味者,是華嚴所記:八地菩薩入無功用、寂滅近於涅槃時,竟須諸佛以本願力前來喚起,提醒他「憶念本所誓願」。願的最高展現,不在其發起時之猛烈,而在它是一種須被持續喚起、且非自足的力。文末就「願如何在十地中成為修證之骨架」、「願力如何整合福德與般若而趣向菩提」二問設立路標,留待本部後文。07願為路之骨架菩薩一登初地(歡喜地),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修某一行,而是「發十大願」。本文以《華嚴·十地品》(八十華嚴卷三十四)所載歡喜地十大願為據,主張這十願不是修行路上有待逐一打勾的清單,而是十地修證的「架構性骨架」(architectural spine):願先於行、且導引行與智。本文循三層經論逐步立論——先以本經「以此十願門為首,滿足百萬阿僧祇大願」確立十願的綱領地位;繼以世親《十地經論》「挍量勝有三種,一者願勝」確立願在「願、行、果」三勝中居首,並以「一一願中有百千萬阿僧祇大願以為眷屬」揭示願生願的結構;再以澄觀《華嚴經疏》「行智由願導故所以最勝」與「十願不出此十」確立一切願皆攝於此十。全文的關鍵落在第十願的「無盡」收束:「若眾生界盡,我願乃盡……而眾生界不可盡故,我此大願善根無有窮盡。」這一句把整座骨架鎖成一個「永不閉合」的框——願之所以堪為路的骨架,正因它以「終點條件永不成立」為其結構特徵。本文並借當代行動哲學的計畫理論與承諾理論相互照明,指出這些理論皆預設「承諾可被履行完畢或解除」,唯獨缺一個「刻意被造成永不閉合」的位置;而十地十願恰恰填的就是這個位置。08龍樹與菩薩之願力本篇問的是願的「力」:在《大智度論》中,願力(praṇidhāna-bala)究竟做了什麼?論主龍樹先替一個務實的農夫問出反問——種瓜得瓜、作福得福,因果既自然酬報,又何必額外發願?他隨即親手駁倒:作福而無願,「無所摽立」,福德雖得而不知所成;願不是在福德上再添一筆功德,而是給福德一個方向。論中以一譬定調:「福德如牛,願如御者」——牛有挽車之力,須御者方能有所至。本文據此論證願力的兩層作用:其一,願是「導御」而非「增添」,它把零散的福德整合、定向,使之趨向莊嚴佛土與無上菩提(因願受勝果);其二,更深一層,願力是讓「照見諸法無作」的般若與「念念積集」的福行不相抵銷、反而會通的那股力。般若見一切法無為無作,本應趣寂入滅;菩薩卻「以未具足諸功德故不滅,大慈悲、本願力故不滅」,乃至「於無作中,以精進力度脫一切」。願力於是成為般若與大行之間的樞紐:它不增福德之量,而定福德之向;不撥般若之空,而於空中立起度生之行。文末就「行與願如何不二」設立路標,留待本卷後段細論。同一部 · 兩種讀法 — 論文附學術腳註與摘要供精研;書為連續行文、去學術框架,供通讀。內容同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