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出身來
2.1 現出身來
這份滿到連名都全了的自在,一旦現出來,是什麼樣的身?
聖典的答覆是:三身——法身、報身、化身。可這三個字一出口,最容易引出的誤會就是:那是三尊各別的佛嗎?一尊法身佛、一尊報身佛、一尊化身佛,並排站著三尊?這一章要說:不是。三身是同一份佛果自在,依「對誰現」而分的三副面目,不是三尊佛。
從一場問答進去看。
文殊問佛:法身是什麼相
《解深密經》裡,文殊師利菩薩(經文作「曼殊室利」)當面向佛請問一件事:您所說的「如來法身」,究竟是什麼相?佛是這樣答的:
善男子!若於諸地波羅蜜多善修出離,轉依成滿,是名如來法身之相。
這話的眼,在「轉依成滿」四個字。「轉依」,是把所依的根本轉過來——把染污的轉成清淨的。修菩薩諸地、行六波羅蜜,一路把染污轉淨,轉到圓滿無餘,這個「轉依轉到滿」的相,就叫如來法身之相。換句話說:法身不是另外生出來的一個東西,是「轉染成淨」轉到圓滿時,自然顯出來的那一個相。
文殊接著追問一句極要緊的話:那麼,聲聞、獨覺所得的「轉依」,能不能叫法身?佛答:
不名法身……名解脫身。由解脫身故,說一切聲聞、獨覺,與諸如來平等平等。由法身故,說有差別。
聽清這裡的分寸。二乘人也修、也斷、也有他們的「轉依」、也得解脫——就「解脫身」這一面說,二乘與佛是「平等平等」的,同樣從生死裡解脫了出來,這一點佛毫不抹煞。可是「法身」,二乘沒有;唯佛才有。差別就差在這裡。這正和第二部之前立的那道斷裂對上了:法身——這份自在之體圓滿地顯出來的相——唯有行盡了因位的佛才有,二乘乃至因位的菩薩,都還沒到。佛在同一段話裡還順帶點了化身一筆:「化身相有生起,法身之相無有生起」——化身是現出來、有生有起的,法身卻不是生出來的,本來如此。一場問答裡,三身已經露了兩身的底:法身(轉依成滿所顯、無生、唯佛)與化身(有生起、為度眾生而現)。
三身,依「對誰現」而分
文殊那場問答,是經上的事;至於三身整個的條理,是後來的論師(唯識家)一一安立出來的。《成唯識論》把法身分作三相,說得最齊整。底下這一段,是論的安立,不是經的敘事:
如是法身,有三相別:一、自性身,謂諸如來真淨法界,受用、變化平等所依……二、受用身,此有二種:一、自受用……恒自受用廣大法樂。二、他受用,謂諸如來由平等智,示現微妙淨功德身……為住十地諸菩薩眾……三、變化身:謂諸如來由成事智,變現無量隨類化身,居淨、穢土,為未登地諸菩薩眾、二乘、異生……
把這三身按「對誰現」排一排,條理就出來了。自性身,也就是法身,是「受用、變化平等所依」——是另外兩身所依的那個體,它自己不對著誰現,是體。受用身分兩種:自受用,是佛自己受用,「恒自受用廣大法樂」,這是佛的自證;他受用,是「為住十地諸菩薩眾」而現的——對著登了地的大菩薩現。變化身,是「為未登地諸菩薩眾、二乘、異生」而現的——對著還沒登地的、二乘的、凡夫的眾生,隨他們的根機變現出種種化身。
看出來了嗎:三身之分,是「對誰現」之分。對佛自證,是自受用;對十地菩薩,是他受用;對下位的眾生,是化身;而那個一切顯現所依的體,是法身。一份自在,依著所對的是誰,現出不同的身。
而且這三身不是並排的三尊。《攝大乘論》說得明白:自性身就是法身,是「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」——是「在一切法上自在運轉」的那個所依;而「受用身者,謂依法身……變化身者,亦依法身」——報身、化身,都是「依」著法身才起的。既然報化二身都依法身,那它們就不是與法身並立的另外兩尊佛,而是同一個法身(自在之體)所起的兩重顯現。
打個比方(這是比方,不是經上的話):一個人,對著生死之交,現的是不設防的真容;對著座上賓客,現的是周到的禮容;對著牙牙學語的孩童,現的是俯下身來的容。真容、禮容、俯就之容——這不是三個人,是同一個人,依著對面是誰,現出的三重容。三身之於一份自在,正是這樣:法身、報身、化身,不是三尊佛,是一份自在依機而現的三副面目。承第一部那句話:自在的可讀之相是十號(名),自在的可見之相是三身(身)——名也好、身也好,都是這一份自在的顯,自在之外,並沒有另一個東西。
三身,從「轉染成淨」裡顯
那麼這三身,是憑空就有的嗎?不是。它們是「轉依」——轉染成淨——所顯出來的。還是《成唯識論》:
論說轉去阿賴耶識,得自性身……中二智品,攝受用身……後一智品,攝變化身。
把藏在生死根底的那個阿賴耶識轉掉(這是轉染成淨的關鍵一轉),就顯出自性身(法身);而轉出來的四種智——大圓鏡智、平等性智、妙觀察智、成所作智——分別承載這三身。這就把一件事說透了:自在的「顯現結構」(三身),其實就是「轉依的結構」(轉八識成四智)。自在不是一個本來擺在那裡、憑空就有的絕對,它是「轉染成淨」轉出來、顯出來的——顯出來的三身,正由轉出來的四智承載著。這也跟文殊那場問答接上了榫:佛說「轉依成滿,是名如來法身之相」——法身,正是轉依轉到圓滿時顯的相;而二乘的轉依只到解脫身、到不了法身,所以法身唯佛。至於這「轉八識成四智」內部到底是怎麼轉的——哪個識轉成哪個智——那是下一部的事,這裡先交棒。
三身,是常住的
三身既是自在的顯現,這顯現是常、還是無常?《攝大乘論》自己先設了一個問:受用身、變化身明明有生有滅,是無常的,怎麼經上又說「如來身常」?它的答覆是:因為這兩身所依的法身是常的;何況報化二身「恒受用無休廢、數數現化不永絕」,雖則念念生滅,卻相續不斷。《佛地經論》引《莊嚴論》,把這層意思分作三種常:
一、本性常,謂自性身,此身本來性常住故;二、不斷常,謂受用身,恒受法樂無間斷故;三、相續常,謂變化身,沒已復現化無盡故。
法身是「本性常」——本來就常住,無生無滅;報身是「不斷常」——恒常受用法樂,不曾間斷;化身是「相續常」——這一個化身沒了,那一個化身又現,化現無有窮盡。三種常各有各的講法,合起來說的是一件事:這份自在的顯現,是常住的結構,不是一時現一下、隨即就滅的事。
這裡要替讀者標一句老實話:「三身常住」這個判法,是唯識、莊嚴論這一系的講法。三身——尤其報化二身——到底是常是無常、法身算不算色法,諸宗的論藏之間本來就有過很長的辯論。本書在這裡取的是唯識系的判,並且把它標明是唯識系的判;諸宗的高下,本書不去裁斷。讀者只須記得:就唯識這一系說,這份自在的顯現結構是常住的。
往前走
合起來看:三身,是同一份佛果自在依機而現的常住顯現結構,不是三尊各別的佛。第一部讀名,第二部讀身——名讀得出、身看得見,兩樣都是這一份自在的顯,自在之外並沒有另一個東西。
這對走路的人,矯正兩個想頭。其一,別把佛果自在想成隱而無相的絕對——彷彿圓滿了就化進一片光裡,無可看、無可說。佛果自在有可見的身。其二,別把三身當成三尊各別的佛去分別攀緣——求見報身佛、求遇化身佛,像要去找三個不同的人。三身是一份自在依機而現的三副面目:眾生所遇的化身、十地菩薩所受的他受用身、與佛自證的自受用及其體法身,是同一份自在對著不同的機所現。識得這個,就不會把化身執成究竟(化身是有生起的),也不會疑法身為無(法身體常,唯有親證才得)。再者,三身既是轉依所顯,那麼修行所該趨的,就不是「另外去求一個報身、求一個化身」,而是「轉染成淨」——轉依轉到圓滿,三身自然就具足,正如轉識成智、四智自然就現,不必在識之外另求一個智。
只是,這「轉識成智」——把八個識轉成四種智——既然是三身所從顯的根,那它本身,就不能不看個明白。下一部,看四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