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得見的印
5.1 看得見的印
佛度眾生,總得現一個看得見的身。那身的莊嚴,是三十二相、八十種好(也叫八十隨形好)。一說「佛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」,人容易往兩個極端裡走。一個極端是「執相」:把相好當成佛德的本質、佛之最勝所在,於是以為見了相好就是見了佛的究竟,甚而執著相好去求佛。另一個極端是「輕相」:既聽說「法身無相」「不應以色見如來」,就把相好當成無關緊要的裝飾,可以略過不論,甚而覺得談相好就是著相。這一章要說:兩個極端都偏了。相好既不是佛德的本質,也不是無關的嚴飾,它是這份自在現在色身上的一枚印——看得見的印。
相好是生身的莊嚴,不是法身的德
先破「執相」。《大智度論》分判得很清楚,相好屬的是「生身」,不是「法身」:
為生身故,說三十二相;為法身故,說無相。佛身,以三十二相、八十隨形好而自莊嚴;法身,以十力、四無所畏、四無礙智、十八不共法諸功德莊嚴。
論把兩種身、兩種莊嚴對著擺:生身(色身)的莊嚴,是三十二相、八十隨形好;法身的莊嚴,是十力、四無所畏、四無礙智、十八不共法——也就是上一部讀過的那些智德。所以相好和智德,根本不在同一層:智德莊嚴的是「法身」(無相的佛德本身),相好莊嚴的是「生身」(為度生而現的色身)。
「為法身故,說無相」這一句最要緊。佛德的本身——法身——恰恰是「無相」的;它的莊嚴在智德,不在相好。所以把相好當成佛德的本質,正好弄反了:佛德的本質是無相,怎麼會是那看得見的三十二相?執相好為究竟的人,等於把一個人的印記,當成了那個人的本身。印記是那個人的標記,不是那個人的自體。相好是這份自在在色身上的印(標記),不是這份自在的自體(自體是無相的法身)。這就是「印」這個說法的頭一層意思:印標識它的主人,而不是主人的本質;相好標識佛,而不是佛德的本質。
相好是為度生而現的,不是可有可無的飾
再破「輕相」。相好雖然屬生身、是修因感來的,可它絕不是可有可無的裝飾。《大智度論》接著那段就說,佛現相好,是為了度一類眾生:
眾生有兩種因緣,一種是福德因緣,一種是智慧因緣。佛要引導「福德因緣」的眾生,就用三十二相的色身;要引導「智慧因緣」的眾生,就用無相的法身。論還說得很實在——「為見色歡喜發道心者,現三十二相莊嚴身」:有些眾生,是看見莊嚴的色相而心生歡喜、由此發起道心的;佛便為他們現三十二相之身。而且,論特別點出:佛現相好之身,是「為一切眾生中顯最勝故,現三十二相,而不破無相法」——現相好,並不妨礙、並不破壞那「無相」的法身。一面是無相的法身(為著相的眾生說無相、令不著),一面是相好的生身(為見色歡喜的眾生現相、令發心),兩面不相妨。
那麼相好這個「為生身故」的色身莊嚴,分量到底有多重?《華嚴經》〈佛不思議法品〉裡,青蓮華藏菩薩列諸佛的十種「最勝無上莊嚴」,把相好排在第一:
一切諸佛皆悉具足諸相隨好,是為諸佛第一最勝無上身莊嚴。
相好是諸佛的「第一最勝無上身莊嚴」——在諸佛的身莊嚴裡居首。可見相好絕非可輕忽的飾:它是諸佛色身莊嚴的最勝相,是佛現身度生時、最先攝受眾生的相。無相的法身眾生攀不上,所以佛以修因感來的相好之身現於世,讓那無相的內德,可以被眾生的眼看見——見它相好的圓滿,而信它內德的圓滿。輕看相好的人,等於把一個人的印當成無關而盡棄了,那這個人就無從現於文書、無從被人認取。相好之不可輕,正在度生的必須:無相的德,得有一個看得見的相去攝受眾生,相好就是這個看得見的相。
這枚印,是修來的;修在三大阿僧祇之後
相好既屬生身,它的來歷也就循生身的理——是修因感來的,不是自然就有。《大智度論》問:什麼時候種三十二相的業因緣?答:
過三阿僧祇劫,然後種三十二相業因緣。
要過了三大阿僧祇劫,才另種「三十二相業因緣」(這就是後來「百劫修相好」這說法的根)。論講三大阿僧祇時,正接著第一部說過的那件事:從剌那尸棄佛到燃燈佛,是第二阿僧祇——菩薩以青蓮華供養燃燈佛、布髮掩泥,燃燈佛便授他記,「汝當來世作佛,名釋迦牟尼」;從燃燈佛到毘婆尸佛,是第三阿僧祇。過了這三大阿僧祇,才種相好的業。所以相好是循因感果、屬色身一邊的莊嚴——這跟上一部說「智德不是斷惑之外別得」並不衝突:法身的智德不是外得,而生身的相好則明明是修因感來的;兩者不相違,正因為相好屬「生身」這一分位(修因感來的色身嚴),不屬「法身」那一分位(無相的佛德本身)。相好的「修得」,是色身的莊嚴循因而感,不是說法身的自體另得了什麼。
往前走
把這枚印接回主軸。第一部說,十號是這份自在現在「名字」上的、讀得出的印。這一章說,相好是這份自在現在「色身」上的、看得見的印。一個可讀、一個可見,都是「印」——都標識同一個無相的自在自體(法身、智德),而不是那自體的本質。佛的自在,本身是無相的法身(智德所莊嚴);可它一現於世間,就有了可讀的名(十號)和可見的相(相好)兩枚印,讓那無相的圓滿,可讀、可見於眾生之前。相好補的,正是「身」這一目的色身印相。
所以中道在兩極之間:不執相好為本質(所以不向色相去求佛的究竟),也不輕相好為無關(所以不廢那為度生而現的色身莊嚴)。只管去修那無相法身的智德(轉染成淨、圓滿四智、具足諸智德),相好自然就是它生身的印,如一個人德行備了,他的印自然顯在文書上,不必另向色相去馳求,也不因法身無相就輕看了它的印。
只是這枚看得見的印,是「為度生而現」的。那「為度生」本身——使佛非現身度眾不可的那個根,和使這度生能遍應一切根器的那個全——又是什麼?下一章,悲為根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