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 · 成書如來自在過渡 一

過渡一 · 從名到身

第一部結束了。手上有兩樣東西。

一枚印:十號。最高的到達,不用一張「能做什麼」的清單來認,用十個名來認——而那十個名不是斷盡之外另去考取的十項功德,是同一份圓滿自在,從十個角度讀出的十個名。名滿,即在滿:名之所以全,是因為在已經滿。這枚印,只有行盡了因位的那一份在,才簽得出來。

一道斷裂:兩份十自在。菩薩到了八地也「得十自在」,同是十、同稱自在;可那是因位的自在,是「能示現佛德而自己還沒有」的自在——諸佛當面對他說「汝今未得」。佛的十自在是果位的自在,與因位之間,隔著「行盡」那一步。不是同一份自在的明暗,是兩份。

兩樣東西立起來,全卷的地基有了。可是地基只說了這份自在「是什麼」(究竟)、「不是什麼」(不是菩薩自在的調亮)。順流而下,立刻有一個下一問頂上來:

這份究竟的自在,怎麼現出來

這一問之所以迫切,是因為有一個極容易滑進去的想法:以為「究竟自在」是一個隱而無相、不可說、沒有結構的絕對——既然圓滿無礙了,便彷彿化入一片無分別的光,無可再說、無可再看。若真如此,這一卷寫到第一部就該擱筆了:自在既圓,餘下都是多話。

但聖典不這樣處理佛果。佛果的自在不是隱而無相的——它有現得出來、說得明白、看得見的結構。第一部讀的是這份自在的「可讀之相」(名,十號);第二部要讀的,是它的「可見之相」(身)。

那麼,這滿到連名都全了的自在,一旦現出身來,是什麼樣的身?是一個,還是幾個?若說「三身」——法身、報身、化身——那是三尊各別的佛嗎?

第二部,看三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