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件親手織的衣
2.4 一件親手織的衣
佛陀回到了故鄉。釋迦族的迦毘羅衛城外,尼拘類樹園裡,有一個人捧著一件衣裳,來到祂面前。
這個人,是大生主瞿曇彌——佛陀的姨母。佛的生母在祂出生不久就過世了,是這位姨母把祂乳養帶大的。她捧來的這件衣,是新織的金縷黃色衣,是她自己親手為佛做的。一位母親,能給的最厚的一份心,都在這件衣裡了。這一幕,《中阿含經》的〈瞿曇彌經〉裡記著。
爾時,摩訶簸邏闍鉢提瞿曇彌持新金縷黃色衣往詣佛所,稽首佛足,却住一面,白曰:「世尊!此新金縷黃色衣我自為世尊作,慈愍我故,願垂納受。」
——這件衣,是我親手為世尊做的,願世尊慈悲,收下它吧。
佛沒有收。祂對她說:
「瞿曇彌!持此衣施比丘眾,施比丘眾已,便供養我,亦供養眾。」
——把這件衣,拿去施給比丘眾吧。施了比丘眾,就等於供養了我,也供養了僧。
瞿曇彌不死心。她再請,佛再辭;又請,又辭。一連三次,這位母親捧著親手做的衣,三次求自己乳養大的孩子收下;佛三次,輕輕地,把這份心引向僧團。
最難鬆的一處
請看這一幕難在哪裡。
前面幾章講的布施,給的多半是身外之物——一團飯、一袋米、城門外隨手濟人的衣食。那些東西,鬆手雖也要功夫,到底還隔著一層。可瞿曇彌這一件衣不一樣。它是一位母親、親手、為自己乳養大的孩子做的。這裡頭攥著的,是布施裡最緊、最難鬆的一種「我的」——我的孩子、我的手、我這一份誰也替不了的母子情。
佛不收,不是嫌這份心,是要鬆開這份心裡最後那一道結。「我自為世尊作」——這句話裡,有一個悄悄立著的「我」:我的衣、給我的兒。佛三次把它轉向僧團,轉的就是這個。把「給你一個人」變成「給僧」,那道最緊的「我的」,就在這一轉裡鬆開了。
而最要緊的是——這一鬆,什麼也沒少。佛說得明白:「施比丘眾已,便供養我,亦供養眾。」把衣轉給僧,並不是就供養不到佛了;施了僧,既供養了僧,也供養了佛——那份心一點沒落空,反而從「給一個人」放大成了「給一個能荷擔正法、傳續久遠的整體」。鬆開「我的一人」,得的是更寬的一片田。
真正還不了的那筆
這時候,侍立在佛身後執拂的阿難,替瞿曇彌說了話:
「世尊!此大生主瞿曇彌於世尊多所饒益,世尊母命終後乳養世尊。」
——世尊,瞿曇彌待世尊恩深,世尊生母過世後,是她乳養世尊長大的;這樣一位恩重的姨母,親手做的衣,就請收下吧。
佛的回答,把這件事又推深了一層:
「如是,阿難!如是,阿難!大生主瞿曇彌實於我多所饒益,我母命終後乳養於我。阿難!我亦於大生主瞿曇彌多所饒益。所以者何?大生主瞿曇彌因我故,得自歸於佛、法及比丘眾……」
是的,阿難,她乳養了我,恩很深。可是——我對她的饒益,更深。因為她因著我,得以皈依佛、法、僧,斷了殺、盜、邪婬、妄語、飲酒,成就了信、戒、多聞、施、慧。
佛接著說了一句分量極重的話:一個人,若因另一個人而得以皈依三寶、走上斷惡修善的路,那麼即便他用一生的飲食、衣被、床榻、湯藥去供養那個人,也「不得報恩」——還不清這筆恩。
這就點破了:佛與這位母親之間,最厚的一份相贈,從來不是一件衣。她給佛的是乳養之恩;佛給她的,是一條出離生死的路。一件親手做的衣,再厚,是世間的厚;佛引她走上的那條路,是了生死的厚。佛不收這件衣,不是不領這份情——是祂要把這份母子之情,從一件衣、一個人,引到那件還不清的大事上去。最高的布施,給的不是財,是法。
給一個人,與給僧,是兩種算法
佛三次把衣轉向僧,不是隨口一說。在同一部經裡,祂接著把「施給誰、得多大果」這件事,整個攤開來算了一遍。
先算「施給一個一個的人」——從低到高,排成一道長長的階:
「布施畜生得福百倍,施不精進人得福千倍,施精進人得福百千倍,施離欲外仙人得福億百千倍……緣一覺無量,況復如來、無所著、等正覺耶?」
施給畜生、施給平常人、施給修行人、施給外道仙人,一路到施給聖者、辟支佛;爬到最高一階,是施給如來——施給佛祂自己,那福「無量」,更不待言。這一整道階,佛叫它「十四私施」:你給的是一個一個的對象,那福報,跟著對象的高下走,從畜生到佛,一階一階往上。
可佛緊接著說,另有一種施,叫「七施眾」——施給「僧」這個整體。而這一種,是另一本帳。祂講到這一種裡最末一階:將來世道,哪怕遇上一個戒行並不精進、只是披著袈裟的出家人,你若是「依眾故、緣眾故」——衝著「僧」這個整體去供養他——
「我說爾時施主得無量不可數不可計福。」
把這兩本帳擺在一起看,就見出分別了。在「私施」那本帳上,福報跟著受者的高下走,要一路爬到「施如來」,福才到「無量」。可在「施眾」這本帳上,受者精不精進,已經不是關鍵——哪怕施給一個並不像樣的出家人,只要是「依眾」而施,當下就是「無量」。因為這一施,施的已經不是「某一個人」,是那個荷擔正法、貫穿古今的「僧」。受者的個人高下,量不住它。
這就是佛三轉其衣的底細。給一個人,和給僧,根本不是同一把尺上的多與少——是兩種算法、兩本帳。瞿曇彌捧來的衣,本是要給「佛這一個人」的;佛把它轉向僧,是把她從「跟著一個人高下走」的那本帳,請進「給一個傳法整體」的這本帳裡來。而那一轉,並沒把佛漏下——「便供養我,亦供養眾」,僧裡本就有佛。
同一隻手,更寬的田
第二部頭一章說,布施要「手自斟酌,不使他人」——要親手鬆開。瞿曇彌做到了,她是親手做、親手捧來的。可這一章再往前走了一步:手鬆對了,還有一問——鬆開的那份心,落到哪一片田裡去?
落在「我的一個人」身上,那是私施,福報跟著那一個人走;落在能荷擔正法、能穿越世代而不斷的僧伽身上,那是另一種田,另一本帳。佛三轉其衣,不是要瞿曇彌的心薄一點,是要她的心寬一點——寬到不再攥著「這是我給我兒的」,而是「這是我供養僧的」。攥著的那隻手鬆到這裡,鬆的已不只是物,是連「我這一份獨一無二的情」也鬆開,交給了一片更大的田。
她最後把衣施了僧。她什麼也沒失去——「便供養我,亦供養眾」。一位母親的心,從一件衣那麼大,被佛輕輕地,撐開成了法界那麼大。